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北京城市副中心報)
本報記者 李博文
上午11點午餐高峰,通州區梨園鎮某大型小區門口,55歲的向國全騎著電動自行車,出示殘疾證,門禁抬桿,他徑直駛入,拐向16號樓。從進小區到敲開顧客家門,全程只用了3分鐘。
而一年半以前,同樣的地點,同樣的高峰時段,向國全被保安伸手攔下:“外賣電動車不能進。”他遞上殘疾證,反復解釋自己股骨頭壞死、走路艱難。保安搖頭:“這是規定,沒辦法。”老向把車靠邊鎖好,費勁地走進小區,送完這一單,來回步行花了將近20分鐘。
從“最后一百米”到“無障礙通行”,這道門的打開,源于一起公益訴訟的破局。2025年4月,通州區檢察院依托“12309+12345”熱線聯動機制發現多名殘疾外賣員反映,部分小區禁止外賣員騎車進入送餐,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殘疾外賣員勞動權益。通州區檢察院依法開展公益訴訟監督,在確保小區管理秩序和居民安全的前提下,推動全區460多個小區物業允許殘疾外賣員騎車送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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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刀切”攔住的“電動雙腿”
據通州區檢察院不完全統計,截至2025年初,僅北京地區兩大主流外賣平臺注冊的持證殘疾騎手就有478人,其中肢體殘疾人員占比超過四分之一。而到了2026年,僅美團一個平臺的北京地區殘疾騎手就已超過600名,兩家平臺合計超過800人。對他們而言,電動自行車就是“腿”,是不能舍棄的代步工具。沒有它,送餐效率驟降,收入大幅縮水,更面臨超時罰款的風險。
“一刀切”的小區門禁,恰恰“切”在了這個要害上。出于安全管理,部分小區明令禁止外賣電動車入內。物業方的擔憂并非毫無道理——騎手趕時間車速快,容易發生剮蹭,且難以區分身份。
但這道“禁入令”的法律依據是什么?辦案檢察官向記者透露了調查的關鍵發現:經向多部門核實,全市并無統一要求禁止外賣電動車進小區的規范性文件。涉案小區“禁止外賣電動車入內”的規定,均屬物業企業內部自行制定。而這種“自治”,其依據是《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物業服務方式由業主大會決定。“問題不在于物業有沒有管理權,而在于管理權的邊界在哪里。”辦案檢察官向記者剖析,“可以自治,但自治的內容必須合理、合規、合法,不能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沖突。未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留出任何替代方案和必要通道,這就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檢察官所指的紅線,是一系列法律的原則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四條明確要求“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第二條規定“為殘疾人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獲得社會服務等提供便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九條則要求“各級人民政府采取特別扶助措施,促進殘疾人就業”。此外,《殘疾人就業條例》第二十一條也對此作出細化要求。物業“一刀切”的禁入規定,在客觀上對肢體殘疾騎手構成了不成比例的阻礙,剝奪了他們依靠必要代步工具完成工作的權利。
這個案件的起點,源于一套靈敏的線索發現機制。2025年4月,區檢察院依托與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建立的“12309檢察服務熱線+12345市民熱線”聯動機制,在常態化篩查中鎖定了線索。“我們公益訴訟有14+N個辦案領域,殘疾人權益保護是其中之一。”承辦檢察官向記者介紹,“2025年4月,我在檢索數據時發現有十幾個殘疾外賣員反復投訴‘進小區難’的問題。這就是案件的起點。”
線索顯示,部分小區的“禁入令”已經嚴重影響到這些騎手的正常接單和生活。“當時提煉出的核心爭議是:小區公共管理秩序,是否必然優先于殘疾人的勞動就業權益?”承辦檢察官回憶,“我們意識到,這可能不是一個簡單的投訴,而是涉及不特定多數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公益損害問題。”
聽證會上的“碰撞”與“破壁”
沒有急于立案,也沒有簡單找物業談話了事。通州區檢察院決定把問題“曬”在陽光下。
2025年5月22日,一場關于“殘疾外賣員能不能騎車進小區”的公開聽證會,在檢察院聽證室舉行。長條桌兩側,坐著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區殘聯業務專家組成的聽證員席,以及物業企業代表、居民代表、殘疾外賣員代表和相關行政機關負責人。記者受邀旁聽了整個過程。
最先發言的是一名殘疾騎手代表,他有些緊張,但話很實在:“我知道保安大哥有制度,可我真的是沒法走。我讓顧客下樓拿,人家投訴我;我走進去,后面的單子全超時。”
物業代表也倒出了苦水:“我們最怕的是安全問題。小區里老人孩子多,騎手為了搶時間,車速飛快。萬一出個事故,物業要擔責。另外,確實有人用假殘疾證,一線保安辨別能力有限。”
交鋒逐漸升溫。一位聽證員突然提高聲調:“殘疾人本身就承受更多,現在他們只想靠雙手吃飯,我們因為管理上存在困難,就直接‘一刀切’嗎?”這句話,讓會場安靜了幾秒。
聽證評議環節,有法律專業人士進一步指出,物業的管理權并非沒有邊界。當一項管理措施針對特定職業人群,且客觀上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造成不成比例的阻礙,又無法提供任何替代方案時,就可能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差別對待”。“這不是苛責物業,而是要求管理的顆粒度必須細化。《就業促進法》明確規定,政府要采取特別扶助措施促進殘疾人就業,小區的管理方式,應當和這個精神同向而行。”
經過充分評議,全體聽證員一致認為:小區物業采取自主管理方式,尊重業主意愿是應有之義,但是自主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能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他們作出關鍵認定:禁止肢體殘疾外賣員騎車進入小區,為其帶來一系列不便,這一行為與《殘疾人保障法》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的規定相違背,亦違反了《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要求,損害了殘疾外賣員的勞動權益。
同日,通州區檢察院就殘疾外賣員勞動權益受到侵害問題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這不是要追究哪個物業公司的責任,而是要推動制度性解決。”
在“安全”與“權益”間尋找共解方程式
立案只是開始。真正的難題,在于如何在保障殘疾人通行權的同時,化解物業和居民的合理安全顧慮。
區檢察院聯合區住建委,多次召開專題磋商會,逐步搭建起一個多方接受的解決框架。2025年6月20日,一場關鍵的磋商會召開。會議特邀北京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物業管理專家、部分小區物業代表參加。磋商的核心議題十分具體:如何快速準確甄別殘疾證真偽?物業是否可要求騎手簽署安全承諾?平臺方該承擔什么責任?
共識在一點一滴凝聚——偽造證件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負,但不能因此剝奪所有真正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住建部門督促物業企業完善管理,而非取消管理;平臺方需強化騎手安全培訓,并將交通違法記錄納入內部管理,建立違規騎手“黑名單”。各方最終就“在最小化影響小區管理秩序和居民安全的前提下,允許殘疾外賣員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送餐”達成共識,并制定了“部分小區試點試行、后全面推廣”的工作方案。
“我們找到了‘最大公約數’。”一位參與磋商的住建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大家一開始有點情緒,但談著談著發現,目標其實一致:既要讓殘疾人方便送達,也要讓小區居民安心。”
很快,全區選取了三個小區展開試點,并免費加裝了NFC智能門禁系統。殘疾外賣員使用手機NFC功能觸碰門禁,即可完成訂單信息、注冊手機號、平臺認證身份信息的三重核驗,并自動記錄出入時間。這一技術手段實現了殘疾外賣員身份信息和送餐地址的快速登記,便于物業對送餐秩序進行精準管理,徹底解決了傳統紙質登記效率低、信息準確性無法核實的難題。試點期間,未發生一起因騎手引發的安全事故。
與此同時,區檢察院向主管外賣行業的通州區商務局發函,商請提示轄區所有外賣平臺,要求殘疾外賣員主動出示殘疾人證并配合信息登記后可騎車進入小區,同時通過教育培訓、安全告知等方式提醒騎手規范騎行。次日,通州區商務局即向轄區所有外賣平臺發出行業倡議書,明確了相關要求。
從三個小區到全區460余家物業
試點的平穩推進,給了各方信心。2025年6月30日,區住建委組織全區物業管理公司召開行政指導會,研究部署全面推行的具體措施,并向全區460余家物業管理公司制發正式通知,要求為殘疾外賣員創造便捷的勞動環境,在進行信息登記、限速提示后允許其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送餐,不得無故阻攔。
2025年7月,區檢察院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益心為公”志愿者、區殘聯業務專家、殘疾外賣員代表等,實地走訪評估整改效果。經現場演示、查看相關工作日志,確認轄區全部小區已實現殘疾外賣員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送餐,并通過NFC智能門禁技術實現送餐記錄的實時登記。
然而,制度的落地并非一勞永逸。今年4月,通州區檢察院召開跟進監督會,通過再次梳理12345投訴工單發現,仍有四個小區存在執行反復。原因在于:保安或經理人員流動頻繁,新來的員工不知道這項特殊政策,同時這些物業未能將政策納入日常培訓管理。針對這一問題,檢察院督促相關小區立即整改,并將這項政策正式納入物業的常態化培訓體系。同時,住建部門也在其“每月一提”的物業行業管理培訓會中,加入了對這項政策的定期宣講,形成了長效機制。
至此,這場歷時一年多的“破壁”行動,覆蓋了整個通州區。
法治觀察
這道門,為誰而開?
更深一層看,這個案件的本質,是“效率”與“安全”的價值沖突。物業禁止外賣員騎車進入,表面源于業主授權,背后則是部分騎手超速騎行、亂停亂放所帶來的安全隱患。而當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出現時,檢察機關立足于社會公共利益最大化,協同行政機關尋求了最具包容性、影響最小的解決方案。
一份“友好社區”建設的基層法治樣本
采訪行將結束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提到了一份新近出臺的重要文件。
2024年至2025年間,中央社會工作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快遞員、網約配送員服務管理的若干措施》及相關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友好場景建設,重點解決快遞員、網約配送員進門、停車等實際困難,推動政府、平臺、物業、社區等多方主體協商,平衡社區安全與配送效率。
“我們辦理這個案子的時候,八部門意見正好出臺。可以說,我們的基層實踐,與中央‘建設騎手友好社區’的要求高度契合。”這位負責人表示,“公益訴訟在這個過程中,起到了一個激活多方協商機制的作用。它不是檢察院單方面下命令,而是把物業、平臺、行政機關、騎手代表拉到一張桌子前,讓大家把顧慮攤開、把責任分清、把方案定實。”
談及未來,這位負責人透露,區檢察院將持續關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領域。“最近,我們看到一些地方在推‘一碼通’、智能門禁等技術手段,實現騎手身份快速核驗。技術的進步為‘友好社區’建設提供了新可能。”
“為殘疾騎手推開的這道門,是一次法治示范。”他說,“它告訴大家,良法善治并非宏大的條文,而是在每個普通人的煙火生活中。每一段顛簸前行的人生路,都應被法治溫柔照亮。”
高峰時段的“光速”與“老向們”的笑容
制度的溫度,最終要落在人的身上。
前幾天,記者再次跟隨向國全體驗了一次午高峰送餐。馬上到11點午餐高峰,系統同時派來三單。老向快速規劃路線,第一站就是曾經將他拒之門外的那處大型小區。
“以前一看到這個小區的單子就頭疼,時間全耗在走路上了。”他一邊說,一邊駛近門崗。保安抬頭看了一眼他的殘疾證,揮手放行,并叮囑“慢點騎”。電動車平穩地穿過小區步道,在單元門前停穩。老向拎起餐品,拄拐走了不到十米,按下門鈴。這一單,從進小區到交付,耗時僅2分40秒。
與一年半前對比,同一個小區,同一段路,通行效率提升了近5倍。
“現在送餐基本上再沒因為進小區犯過難。”老向的聲音透著明顯的輕快,“這個事兒,沒想到真的能給解決了。之前因超時和差評,月收入一度跌到4000元,如今恢復到6000元以上。我又能挺直腰桿說,我可以自食其力了。”
記者手記
法治的溫度,藏在最窄的縫隙里
外賣小哥常說,他們是在“趕時間”。可對于殘疾騎手,不僅要和時間賽跑,還要和自身及管理慣性賽跑。這“最后一百米”,裝載的不僅是餐食,更是他們平等參與社會、用勞動贏得尊嚴的渴望。
通州區檢察院此次公益訴訟,沒有制造“贏家”與“輸家”,而是通過公開聽證、磋商試點、建章立制,將一場對立轉化為一次城市治理的精進。它告訴我們:小區門禁不應當是權利的終點,管理秩序和弱勢群體權益之間,永遠可以找到一個溫暖的平衡點。
在整個采訪中,我反復聽到一個詞——“自食其力”。這是“向國全們”的樸素信仰,也是公益訴訟最終要守護的價值。他們不需要憐憫,只需要一扇可以通行的門,一段不必再拄拐蹣跚的小路。
如今,在通州區,這道門已經推開。而比開門更重要的,是人們開始意識到:一座城市的文明,恰恰藏在它對“趕時間的人”所給予的那一點點體諒和制度善意里。
正如辦案檢察官所說:“良法善治并非宏大的條文,而是在每個普通人的煙火生活中。公益訴訟的職責,就是在技術賦能治理的過程中,確保沒有任何一個群體被遺忘在制度的縫隙里。每一段顛簸前行的人生路,都應被法治溫柔照亮。我們推開的,是一扇具體的門,更是一扇法治的門。它通向一個更友好、更包容的城市未來。”通州區檢察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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