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介紹的“相親對象”,竟是精心偽裝的騙子。近期,多地出現一種披著婚戀外衣的新型“殺豬盤”:騙子先從為子女婚事焦慮的父母入手,假扮相親對象的家長完成信任鋪墊,再以“境外出差”“內部黃金套利”等話術誘導受害者購買實物黃金,并通過快遞等物流環節完成轉移,騙取財物。
記者調查發現,相較以往誘導下載陌生App、直接轉賬的騙局,此類騙局把婚戀社交、購金平臺、快遞物流、虛假投資網頁串聯在一起,表面看似“正常”,實則將受害者資金迅速轉化為難以追查的實物黃金,給監管部門識別預警、證據固定和追贓挽損帶來新的挑戰。
長輩“牽線”,“相親對象”借黃金設局
寧夏的景女士一直單身,婚事是家中長輩的心頭大事。為了幫她尋找合適對象,景女士的母親常年活躍在各類線上相親群、紅娘小程序和直播社群中,也會在平臺上留下聯系方式。
2025年12月,景女士母親突然收到一條陌生短信。對方自稱是一名男士的父親,想給兩家孩子牽線。短信里,這名“兒子”被包裝得十分光鮮:年齡比景女士大一歲,“211”本科雙學士學位,是國內某知名黃金集團銀川區域中層干部,年收入35萬元,家中有房產和商鋪,目前在吉爾吉斯斯坦出差。
在母親介紹下,景女士添加了“相親對象”的QQ。剛認識不久,對方便頻繁向景女士表達好感,營造“認定彼此”的親密氛圍。但對方始終以公司保密為由拒絕添加微信和手機號,稱公司配發的定制手機沒有攝像頭。
認識一周后,“相親對象”稱自己掌握黃金交易所內部信息,可以利用國內外時差“吃差價”,希望景女士能代替其在國內操作“黃金投資”,并聲稱“百分百盈利”。景女士幫助“相親對象”在支付寶平臺購買了實物黃金,將收貨地址設置為廣東某地。“實物黃金送達后,‘相親對象’讓我跟快遞員說放入附近豐巢快遞柜,并把取件碼發給他,聲稱他的投資公司會派人來取。”景女士說。
經過幾次“幫忙”后,“相親對象”勸說景女士也來投資,并發來一個所謂內部黃金投資網站。隨后,景女士按照“相親對象”的安排,在支付寶的購金平臺上購買了實物黃金,并將黃金郵寄到投資網站客服提供的地址,由所謂的“投資公司人員”(極有可能為騙子團伙)前來取走,并折算成投資金額充值在黃金投資網站上景女士的個人賬號下。
“今年1月,我嘗試從假投資網頁上取錢,但提現失敗,才意識到可能被騙了。現在回頭看,騙局的第一步就是從我母親接到相親短信開始。”景女士說,她在社交平臺發布自己受騙經歷后,陸續收到多名有相同經歷的女性私信,有人被騙五十多萬元,有人被騙一百多萬元,至今未追回。
類似經歷并非偶發。今年3月,有媒體報道,甘肅蘭州32歲的康女士被母親介紹的“相親對象”以類似套路誘騙,連續8次購金郵寄,又向對方賬戶轉賬10余萬元,共被騙85萬余元。當地警方稱,這類案件融合婚戀交友、虛假投資和實物黃金購買,可稱為“殺豬盤2.0版本”。
騙局三重升級,隱蔽性與追贓難度大增
記者調查發現,這類騙局的法律本質仍屬于電信網絡詐騙,但其作案鏈條較傳統“殺豬盤”發生了明顯迭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關鍵點。
一是騙子將受害者父母變成了“信任入口”。“騙子不直接對接年輕相親者,而是將相親者的父母作為突破口。”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池建偉分析,在這類案件中,騙子先扮演相親對象的父母或介紹人,獲取受害者父母信任。父母出于對子女婚事的焦慮,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騙子背書,把“條件不錯”“很快回國”等信息轉述給子女,大幅降低年輕受害者的防備心理。
據景女士回憶,騙子曾教其母親這樣說:“有個朋友的孩子介紹給你認識,現在吉爾吉斯斯坦出差快回來了,比較優秀,男孩子已經同意接觸,不用有壓力,試著聊聊就行。”正因是父母介紹,景女士才降低了防范。
二是合規渠道被當作詐騙“掩護”。上海格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馮思華認為,從表面證據看,黃金是受害者本人在正規平臺購買,快遞也是本人寄出,若缺少完整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證據,案件初期可能被誤認為民事糾紛。“犯罪嫌疑人可能辯稱受害人是‘自愿交易、自愿郵寄’,受害者需要證明這種‘自愿’系受欺詐所致,這是許多受害者報案維權時的一大難點。”
三是以實物黃金替代轉賬,追贓挽損難度提高。景女士強調,騙子始終圍繞實物黃金展開騙局,并展示對方行騙所用的虛假黃金投資網站。記者發現,該網頁頁面顯示現貨黃金、現貨鉑金等行情數據,做得非常逼真。“相比銀行轉賬,黃金屬于無標識、高價值、易銷贓的實物資產,熔煉加工后容易喪失溯源特征,騙子可通過各類渠道快速變現、拆分流轉。”池建偉說,“不同于電子資金交易可通過大數據溯源,實物黃金交易難以追蹤流向,追贓挽損難度極大。”
今年2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黃金市場經營行為的公開提示》,明確禁止誘導消費者購買黃金實物后轉為委托投資,禁止夸大投資回報,并明確有涉嫌犯罪行為的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多環節筑牢防線,全鏈條阻擊新型詐騙
受訪人士認為,治理此類騙局,應將防線前移到婚戀信息發布、黃金交易風控、貴重物品寄遞和黃金回收變現等關鍵節點,既要堵住個人信息泄露缺口,也要壓縮實物黃金被快速轉移、回收、銷贓的空間。
首先,壓實婚戀、社交和直播平臺的信息保護責任。“騙子常從相親群、紅娘小程序、直播社群中尋找目標,尤其盯準愿意公開聯系方式、急于為子女介紹對象的中老年父母。”池建偉建議,平臺應在相親直播間等高風險場景設置醒目反詐提示,嚴格限制公開展示手機號、家庭住址、子女單位等敏感信息,對批量私信搭訕、偽造身份資料的賬號加強識別和處置。
其次,黃金銷售、回購平臺應把反詐風控嵌入交易流程。馮思華認為,黃金銷售和回收環節也宜緊抓信息溯源,落實實名登記、交易留痕和異常回收報告制度,“若出現短期內多次大額購金、集中寄往同一快遞柜,或某收貨地址已被公安查證涉詐仍未預警等情形,平臺可能面臨相應責任。對明知來源異常仍低價收購、協助熔煉銷贓的,應依法追究相關主體責任”。
同時,加強公眾在婚戀相親中的反詐意識。“父母不要在公開社群中暴露子女聯系方式、工作單位和家庭財產狀況,不輕易為陌生相親對象背書。”池建偉說,對于年輕人則應牢記,凡是僅線上溝通、身份未經核驗的“相親對象”,都應提高警惕,“無論人設多么完美,只要同時滿足‘網絡陌生社交’‘婚戀相親’‘主動推薦投資套利’這幾個特征,基本可以判定為詐騙陷阱。”
(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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