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公安部發布了《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無人駕駛航空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條例統一了公安部門無人機違法處罰標準,規范5大類公安管轄無人機違法行為,區分輕微、一般、嚴重三檔裁量,同步明確從輕、從重、拘留情形。
一、總則通用規則
1. 適用范圍
僅公安機關管轄的無人機飛行違法行為;民航、農業、無線電部門管轄事項不適用本基準。
2. 裁量原則
以機型大小(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大型)、空域、危害后果、主觀故意、違法次數劃分處罰梯度;堅持過罰相當、從輕減輕、從重加重統一標準。
3. 通用從輕情節
主動停止飛行、主動上交無人機、首次輕微違法、疏忽過失、及時消除危害后果,可下調處罰檔次。
4. 通用從重情節
管制空域/機場/黨政機關/軍事區飛行、一年內2次以上同類違法、破解限飛/實名系統、造成擾亂秩序、人員財產損失、重大輿情,上調處罰檔次,可沒收設備、并處拘留。
二、五大類違法行為分級裁量(公安執法核心)
(一)未按規定實名登記飛行
法規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罰則,罰款區間0—2萬元
1. 輕微(責令改正,不予罰款)
微型/輕型短時間飛行、疏忽填錯登記信息、信息變更未及時更新;主動補登整改。
2. 一般(責令改正+200元以下罰款)
微型、輕型無人機無實名飛行;小型無人機短時無登記飛行。
3. 較重(2000元—1萬元罰款)
小型無人機長期無實名飛行。
4. 嚴重(1萬—2萬元罰款,可沒收無人機)
中、大型無人機無實名;偽造虛假信息登記;破解實名驗證;一年內2次以上未登記被罰。
(二)未成年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規操控,處罰監護人
法規依據:條例第五十條,罰款500—5000元,情節嚴重沒收無人機
1. 一檔(500—2000元罰款)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歲)飛微型機、無成人現場指導;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16歲)飛輕型機、無成人現場指導。
2. 二檔(2000—5000元罰款)
<8歲操控輕型無人機;8—16歲操控小型無人機。
3. 三檔(沒收涉事無人機)
<8歲飛小型/中型/大型機;8—16歲飛中型/大型機;
監護人一年內曾因同類行為被罰;違規飛行造成安全、財產危害。
(三)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飛行(公安高頻查處)
法規依據:條例,基礎罰則500元以下;嚴重可沒收無人機+1000—10000元罰款
1. 輕微(責令停飛,不予罰款)
誤入管制區、立即降落、無不良后果、首次輕微。
2. 一般(責令停飛+500元以下罰款)
明知管制空域、未經批準短時間飛行,未造成影響。
3. 嚴重(沒收無人機+1000—1萬元罰款,可行政拘留)
在機場凈空、黨政機關、軍事設施、醫院、學校、大型活動會場違規飛行;
破解限飛系統、一年內2次以上管制區違法飛行;
干擾航班、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人員恐慌、財產損失。
(四)非法擁有、使用無人機反制設備(干擾槍、信號屏蔽器)
法規依據:條例第五十二條,沒收設備,罰款5萬—20萬元
1. 最輕(僅沒收設備,不罰款)
持有2臺以內、從未使用,主動上交。
2. 一檔(沒收+5萬元以下罰款)
非法持有且少量使用,未產生危害。
3. 二檔(沒收+5萬—10萬元罰款)
使用反制設備干擾他人飛行;一年內曾因同類違法被罰1次;造成輕微危害。
4. 三檔(沒收+10萬—20萬元頂格罰款)
多次使用、一年內2次以上處罰;干擾民航/公務飛行器;引發安全事故、重大社會影響。
(五)利用無人機實施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行為
1. 違規投放物品、拋擲異物、高空拋物;
2. 偷拍涉密場所、隱私區域、惡意高空拍攝騷擾;
3. 人群密集區低空飛行恐嚇群眾、沖撞人群;
4. 散布謠言、利用無人機傳播違法信息。裁量規則:
未造成后果:罰款、暫扣無人機;
擾亂秩序、造成恐慌:沒收無人機,并處行政拘留;
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毀:從重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移交刑偵。
三、行政拘留適用情形(征求意見稿明確)
出現下列情形,除罰款、沒收外,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5—15日拘留:
1. 多次在機場、車站、大型活動管制黑飛,拒不配合降落;
2. 破解無人機限飛、實名、地理圍欄系統惡意飛行;
3. 使用反制設備干擾民航客機、公務無人機;
4. 無人機投放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刺激性物料;
5. 高空偷拍涉密單位、惡意偷拍他人隱私,拒不刪除素材;
6. 違規飛行引發踩踏、交通擁堵、航班備降等公共風險。
四、與民航部門處罰邊界區分(關鍵區分)
1. 公安管:空域違規飛行、實名登記、未成年人操控、非法反制設備、擾亂治安;
2. 民航管:中型/大型無人機適航許可、操控員執照、超資質飛行、經營性飛行活動處罰(罰款最高10萬)。
五、征求意見時間
公告公示期:2026年6月11日起,公眾可通過公安部官網、指定郵箱提交修改意見,正式文件發布后全國公安統一執行該裁量標準。
![]()
具體規定以相關部門公布的條例為準,還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在評論區留言,關注我,獲取更多新規解讀和飛行指南,我們下期再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