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荔枝銳評)
轉自:荔枝銳評
近日,“遇見小面”起訴河南南陽個體餐飲店“渝見小面”商標侵權一事,引發全網熱議。一邊是深耕市場的連鎖品牌,一邊是苦心經營的街邊小店,一場看似常規的商標維權,卻演變成輿論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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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涉事企業及時反思、撤銷訴訟,并宣布無償轉讓相關商標、主動致歉,才為這場風波畫上休止符。但事件背后暴露出的商標權利濫用、維權邊界模糊、惡意維權異化等問題,值得整個行業、市場與監管方深思。
梳理事件始末不難發現,這場糾紛從一開始就充滿爭議。南陽店主毛女士2024年開設“渝見小面”,本意只是貼合地域特色,并無蹭熱度、仿品牌的主觀意圖。且“遇見小面”在河南并無門店,兩地經營互不交集,普通食客很難將兩家店鋪混淆。可品牌方委托律所直接提起訴訟,提出7000至8000元的賠償要求。對于一碗售價8元的小面店來說,這筆賠款意味著小店要售出上千碗面才能填平損失,商戶的經營壓力可想而知,也讓大眾生出“大企業以權壓人”的觀感。
從法律層面來講,商標受保護,但權利不是無邊界的“尚方寶劍”。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注冊商標中包含商品通用名稱、地域名稱的,商標持有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小面”是川渝地區面食通用名稱,如同拉面、刀削面一般,屬于行業公共詞匯,不能被單一品牌獨占;“渝”作為重慶簡稱,是公共地域符號,而“遇”與“渝”字形、字義截然不同,僅憑讀音近似判定侵權,本身就站不住腳。
更值得商榷的是,品牌方只針對偏遠地區弱小個體商戶起訴,對市場上大量同類名稱經營者視而不見,這種“挑軟柿子捏”的維權方式,早已偏離保護品牌、凈化市場的初衷,淪為變相牟利的工具。
如今,商標惡意注冊、過度維權已然成為市場頑疾。部分企業將商標保護異化為“商業利器”,走上兩條歪路:一是惡意搶注和囤積商標,搶先注冊通用詞匯、地域名稱、熱門標識,但并不實際經營,坐等他人使用后起訴索賠,把商標變成“索賠籌碼”;二是濫用維權權利,拿著注冊商標對小微商戶“一刀切式”起訴,利用小微企業物力人力的短板索要賠償。
這類行為不僅加重個體經營者負擔,擠占小微企業生存空間,還大量消耗司法資源,扭曲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本意。知識產權保護的核心,是鼓勵創新、維護公平競爭,絕非利用規則制造壟斷、欺壓同行。
“遇見小面”后續主動撤訴、無償贈予商標、公開致歉并反思管理漏洞,挽回了企業形象。這也給眾多連鎖品牌敲響警鐘:商標維權要守好底線、拿捏尺度。大企業手握品牌優勢與法律資源,更應心存敬畏、體恤小微商戶創業艱辛,而不是動輒舉起訴訟大棒。
營商環境的健康,離不開大中小企業共生共榮。小微商戶是市場經濟的毛細血管,承載著普通人的生計與夢想。保護商標權與包容正當使用,本就可以并行不悖。
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細化商標使用規則,厘清通用名稱、地域詞匯的使用邊界,遏制商標惡意囤積、選擇性維權等亂象,完善惡意訴訟甄別機制,不讓法律規則被別有用心之人鉆空子。
法律有溫度,維權有分寸。商標制度是市場的守護者,不該淪為逐利的工具;法律武器是維權的盾牌,不能變成傷人的利器。(馬宇翔 云南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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