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百強級別的國企,縣區支公司基層員工年薪大約3萬到5萬元,而省級分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的年薪則在100萬到400萬之間。
同一塊招牌、同一套體系,上下收入差距少說六倍。如果再把中間層加進來,省分部門經理跳槽后能拿到30萬到50萬,縣區支公司負責人和市分部門經理大概在15萬到25萬。
粗略算下來,高層、中層、基層的收入比例差不多是100:10:1。
組織里有差別是正常的,但差別太大,就會讓人心里不踏實。
基層員工這幾年承受著降薪、裁員、考核加壓,賬面工資只是一部分,還有津貼、福利、職務消費、額外獎勵這些不在公開統計里的收入,雖然外面看不到,可體系內的人心里都清楚。賬面六倍差距,未必是實際的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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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是怎么拉開的?
首先是薪酬決定機制本身的問題。
國企工資總額定下來后,具體怎么分,主要靠管理層拍板。制定規則的和分蛋糕的是同一撥人,分配自然容易向上傾斜。
其次是按級別定價的邏輯。
薪酬主要看行政級別高低,而不是崗位的市場價值或實際績效。一個省級部門經理,哪怕管的業務量不大,只要掛上“省級”標簽,待遇就上一個臺階。級別越高,薪酬跳躍越大,呈指數型增長。
再加上考核標準偏寬松,完成情況彈性大,導致業績下降甚至虧損了,負責人薪酬也沒怎么受影響。
針對這種情況,國家已經明確提出要深化國企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各級負責人的薪酬、津貼補貼等。這里的關鍵詞是“嚴格規范”和“各級負責人”——說明這不是建議,而是硬要求,而且覆蓋所有管理層級,不只是頂層。
三到五倍的差距,大多數人還能接受,但六七十倍,怎么說都難服眾。至少要有明確的上限,不能總用“合理確定”這種模糊說法帶過去。改革的難點在于落地:薪酬倍數限制能不能寫進制度,隱形收入能不能被有效監督,誰來監督。
如果規則還是內部制定、內部執行、內部監督,閉環不打破,改革就容易走空。
接下來,就看細則定得多細,執行力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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