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院法官加入請愿,反對國家審計長選舉結果曾被反對派推舉為下一任國家審計長候選人的以色列前最高法院法官約瑟夫·埃爾龍,已加入一項向法院提出的請愿,反對議會選出執政聯盟候選人,稱這次投票違法。埃爾龍尚未向法院提交正式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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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束后,以色列政府質量運動向最高法院提起請愿,反對任命拉貝洛,理由是要求議員拍照使這次投票失去合法性。請愿書寫道:“這破壞了投票的保密性,因此由此作出的決定也失去了法律效力。”類似請愿還由律師耶胡達·雷斯勒、本尼·甘茨領導的藍白黨、“擁有未來”黨以及該黨議員卡琳·埃爾哈拉爾提出。各方都認為,投票保密不是技術細節,而是自由選舉的核心,因此應撤銷對拉貝洛的任命并重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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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項請愿來自議員納阿瑪·拉齊米。她屬于“民主黨”陣營。她提出了不同的理由,稱拉貝洛存在固有利益沖突,因為他此前既是內塔尼亞胡家族的私人律師,也是利庫德集團的律師。法院周一決定,將她的請愿與其他案件一并審理。拉齊米周一說:“讓被告的律師擔任負責監督其行為的官方審計長,是一種極端的利益沖突,這抹殺了獨立性和批判態度存在的任何可能。”她這里指的是內塔尼亞胡面臨的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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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說:“拉貝洛本應拒絕。恰恰是他同意接受這一腐敗任命這一事實,證明這項任命不可接受。為了以色列的民主,法院應當制止這種可恥局面。”代表拉齊米提交請愿的律師達芙娜·霍爾茨-萊赫納補充說:“國家審計長必須完全獨立于其審計對象,這是維護國家審計長機構作為獨立、分離機關的根本且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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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她表示,議會法律顧問本應就“拉貝洛所有利益沖突的范圍和內容”,向議員提供“完全透明”的信息。不過,議會法律顧問薩吉特·阿菲克維持了拉貝洛當選的結果。“擁有未來”黨要求她宣布投票無效時,她表示看不出有這樣做的依據,并補充說,第一輪和第二輪投票結果不同,本身不足以證明議員受到了任何非法影響。法院此前從未以投票保密性遭破壞為由,推翻過議會表決結果。盡管如此,多名法律專家表示,在這起案件中,法院確實有可能下令重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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