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涉多人的開設賭場刑事案件。20XX年X月下旬到X月X日,A某在日照市嵐山區開了個賭場,用“推二八”的方式組織賭博20多場,參賭的有30多人,賭資加起來400多萬,抽頭漁利就有47萬多。LX作為核心人員,和其他人用“坐門”的方式參與賭博、拉人,還分了5萬多元。X月X日,LX被抓了。公訴機關指控他構成開設賭場罪,而且情節嚴重,要從嚴處罰。LX慌了,他知道自己有前科,這案子涉及的人多、金額大、影響廣,判刑肯定輕不了。
后來,LX和家人多方打聽,找到了山東律百勝律師事務所的厲春艷律師。厲春艷律師執業多年,在刑事辯護領域經驗豐富。
厲律師介入后,開始仔細梳理材料。她發現雖然LX在賭場里參與了不少事,但并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他有開設賭場的主觀故意和核心組織行為,他更多只是參與賭博和輔助拉人。就這一點,成了扭轉局面的關鍵。
接下來,厲律師圍繞這個關鍵細節制定了訴訟策略。她指導LX的家人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和賭場其他人的聊天記錄,看看能不能找出LX被糾集參與的證據;還去調取了賭場的一些監控錄像,查看LX在賭場里的具體行為。通過這些證據,固定了LX只是起到輔助作用的事實。
庭審的時候,雙方開始激烈交鋒。公訴機關那邊認為LX罪大惡極,有前科還犯這事兒,就該重判。厲律師卻不慌不忙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她主張LX的行為更像賭博罪,他沒有開設賭場的故意和核心組織行為,不應該按開設賭場罪定罪;還明確指出LX是被A某叫去的,在賭場里沒有決策權和管理權,是從犯,應該減輕處罰;另外,LX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認罪認罰,還積極退了錢,悔罪態度好,可以從寬處理;最后還強調LX以前的搶劫罪和這次的賭博犯罪沒關系,前科不該過度加重這次的量刑。
20XX年,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厲律師的辯護意見都被采納了,LX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還處罰金。和同案主犯比起來,量刑輕多了;和公訴機關“情節嚴重”的指控比,也降檔處罰了。聽到判決,LX原本緊張到不行的心終于放松了,他長出了一口氣,心里滿是感激。
這個案子教會我們:第一,遇到刑事案件別慌,盡早找專業律師介入。第二,犯罪后要如實交代,積極退贓,爭取從寬處理。
這個案子告訴我們,就算面臨復雜嚴重的刑事案件,只要有專業律師幫忙,仔細挖掘關鍵證據,合理辯護,也可能爭取到輕判。在這個案子里,厲春艷律師憑借對案件細節的精準把握,為LX制定有效辯護策略,成功讓他獲得大幅輕判,不愧是專業靠譜的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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