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滄州市南皮縣南皮鎮姚九卜村多名村民反映,該村存在集體土地未經民主程序被處置、集體收益去向不明、村務管理失序等問題。從數百畝坑塘的私下轉讓,到舊村部房產的截留款項,再到公益崗位工資的克扣,這些事件共同指向基層集體資產監管的缺失。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三資”)是全體村民的共同財富。國家多次部署專項整治,要求建立健全民主決策、財務公開、審計監督等制度。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涉及集體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然而在一些村莊,“一把手”繞過民主程序,收益不入賬、不公示甚至進入個人腰包,損害了村民權益和基層治理公信力。
數百畝坑塘被私下轉讓
姚九卜村村西有兩片大坑塘,面積數百畝。村民反映,這些坑塘從未進行公示或集體表決。靠近公路的一處大坑被本村村民買走,據傳上交近50萬元;另一處坑塘也被私人占有。錢款是否入賬、去向如何,村民從未見過賬目。現場視頻顯示坑塘被填埋,歷史水道堵塞,導致周邊低洼戶雨季內澇。村南坑塘也存在類似情況,周邊每戶被要求繳納1至3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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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村部房產被私賣,款項遭個人截留
姚九卜村原小學內的大隊部(集體辦公用房)未經法定程序被出售,數萬元購房款被時任村干部個人截留,未進入村集體賬戶。直到村民舉報后,該筆款項才退還給買房村民。
公益崗位工資被克扣
村內雇傭孤寡老人打掃衛生,上級每月發放600元工資,實際到手僅500元,每月被截留100元且常被拖欠,導致老人到南皮鎮政府反映。惠農補貼也被反映長期未發放或被私下處置。
集體資產被個人占用,收費進私人賬戶
榮康小區(原開發商已去世,由村委會接管)南邊一臺以村集體名義申報的變壓器,被村主要負責人姚某海個人控制,用于小區6、7號樓及水泵供電,收取高于正常電價2至3倍的電費;村民澆地用井水,按每小時30元繳納電費。幾年下來數十萬元從未入賬。小區物業費、水費、水表費均被要求交至姚某海或其親屬個人賬戶。水價從每噸2.5元漲至6元,聲稱“接入黃河水”,但實際僅供應數天便恢復自備井供水。姚某海在業主群回應:“嫌貴可以走,誰也沒有強迫你來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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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村民遭威脅與打壓
有村民因試圖查看小區總水表被報警帶至南皮鎮派出所,理由為“破壞水利設施”。另有村民收到姚某海關聯人姚某健私信,要求私下“去問問或告狀”,被當事人公開拒絕。外村購房者王某余全款購買榮康小區一套電梯房并完成裝修后,被姚某海以偽造合同方式強行占房,至今未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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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問題反映出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深層缺陷:
民主決策形同虛設:從未召開村民會議,重大事項由姚某海一人決定,村民代表多由其家族成員或利益關系人擔任。
財務公開與審計缺失:賬目長期不公示,會計由姚某海配偶擔任,違反近親屬回避規定。
維權渠道不暢:舉報人遭私下約談、威脅甚至被報警帶走,村民敢怒不敢言。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南皮鎮人民政府及南皮縣有關部門:
強化審計監督:對近十年集體資產處置、財務收支進行全面審計,重點核查坑塘轉讓、舊村部出售、變壓器電費、公益崗位工資等事項,查清資金去向并向村民公示,依法追繳被侵占資產。
完善民主決策:糾正近親屬擔任會計等違規任職,依法重新選舉村民代表,重大事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并留存記錄。
保護舉報人:紀檢監察部門對威脅、打擊報復行為進行調查,暢通維權渠道。
建立長效機制:推行“村財鄉管”和數字化監管,實現收支實時公開。
農村集體資產是農民的共同財富。當坑塘被私下轉讓、資金去向不明、公益崗位工資被克扣時,受損的是基層治理的公信力。目前,南皮鎮政府及南皮縣有關部門已關注到相關情況。村民表示將繼續依法反映問題,希望推動集體資產管理規范化、透明化。
(本文基于姚九卜村村民提供的舉報信、聊天記錄、轉賬截圖、現場視頻等材料整理,個人姓名已做化名處理。所述事實來自村民反映,不代表對任何一方行為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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