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野豬和家豬都辨識不清,還敢冠以“護農隊”之名?
6月17日,多家權威媒體披露:深夜時段,一支所謂“護農隊”未經許可擅自闖入全封閉式現代化養殖場,攜多只高烈性巡護獵犬強行突入,犬只失控撲咬,致20頭生豬當場死亡或重傷,百余只雛雞、鵝苗因極端應激反應集中猝死,養殖戶封先生隨即提出合理賠償訴求,而涉事隊伍非但拒絕擔責,反以“執行公務”為由推諉卸責,甚至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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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縣白沙鎮地處丘陵腹地,山勢綿延、田疇交錯,林緣與耕作區無縫接壤。每年六至八月,正值野豬繁殖活躍期與農作物灌漿關鍵季,山野動物頻繁下遷覓食,毀田踏苗事件頻發,已成為當地農業生產的常態化威脅。
不少農戶起早貪黑侍弄的成片麥浪、玉米青苗、紅薯藤蔓,常于一夜之間被啃噬殆盡、踐踏成泥,辛勞數月顆粒無收,卻長期缺乏科學有效的物理隔離與主動防控手段。
為切實緩解村民種糧焦慮、遏制野生動物侵擾勢頭,鎮政府牽頭引導、村民自愿參與,組建起一支扎根鄉土、服務一線的公益性護農志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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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未納入行政編制序列,不具備法定執法權限,日常職能聚焦于夜間山野巡查、野豬驅離引導、非法捕獵裝置清查、受災農戶現場協處等基礎性工作,本質上是依托群眾、服務群眾、回饋群眾的非營利性基層自治協作機制。
事發前一日,白沙鎮多個自然村接連向護農隊報送緊急線索:轄區內集中連片的小麥試驗田、高產玉米帶連續數晚遭不明大型動物反復破壞,地面留有明顯拱掘痕跡、寬大蹄印及糞便殘渣,結合季節特征與活動規律研判,極大概率系野豬群集體下山覓食所致,且侵害范圍持續外擴,農戶減產風險逐日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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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集中反饋后,護農隊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決定當晚開展跨村聯動夜巡,重點鎖定農田—山林過渡帶,運用熱成像設備輔助定位活動熱源,實施精準驅離與生態緩沖干預,力求將農業損失壓縮至最低限度。
當晚21時許,天幕徹底沉落,山間能見度趨近于零,僅靠微弱月光與手電光束難以識別十米外物體輪廓。全體隊員完成裝備整備,攜多只經專業馴導的追蹤型獵犬,駕車駛向受損最重的東嶺片區麥田展開實地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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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既往十余次成功處置案例積累的數據模型,夜間紅外熱源若呈塊狀移動、體表溫度高于環境均值8℃以上、行進軌跡貼近耕地邊緣,基本可判定為野豬個體或小群。
遺憾的是,此次行動中,隊員既未下車步行勘驗熱源真實形態,亦未調閱周邊地理信息圖層確認場地權屬,更未就近走訪相鄰農戶核實養殖布局,便倉促下達“放犬圍控”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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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犬接令即刻疾馳而出,如離弦之箭沖向熱源中心區域,入場后立即啟動本能攻擊程序,展開高強度圍追堵截與撕咬壓制。
不到三分鐘,刺耳的豬嚎、禽類尖嘯此起彼伏,驚惶躁動聲響撕裂了山鄉深夜的寂靜。
隊員持強光照明設備趕至近前,赫然發現誤判嚴重——被圍攻撕扯的并非野外闖入者,而是封先生養殖場內圈養的育肥生豬與種用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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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犬群已突破雙層鐵絲網與混凝土圍擋構成的物理防線,闖入完全密閉的養殖功能區,對毫無戒備的豬只實施無差別撲咬。場內生豬驚奔沖撞、相互踩踏;散養雞鴨鵝群受極度驚嚇,在狹小空間內瘋狂撲騰、撞壁窒息,整個生產單元瞬間陷入失控狀態。
察覺重大操作失誤后,隊員緊急吹哨召回獵犬、切斷攻擊鏈,并嘗試人工干預止損,但猛烈撕咬造成的生理創傷與心理應激已不可逆轉。
封先生徹夜清點傷亡情況,結果令人痛心:15頭體重達70公斤以上的育肥豬當場死亡;1頭具備優質遺傳基因的核心種母豬失血過多斃命;2頭正處于泌乳高峰期的繁育母豬腹部撕裂、骨盆錯位,生殖系統遭受毀滅性損傷,徹底喪失配種與產仔能力;另有1頭待產母豬在混亂中掙脫束縛逃逸,至今杳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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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扼腕的是,場內同步飼養的137只雛雞、42只鵝苗,在突發巨響與劇烈震動刺激下,出現典型急性應激綜合征,短短兩小時內批量死亡率達91.2%。
多重疊加損失不僅吞噬了本年度全部養殖投入成本,更直接中斷其三年育種計劃與訂單交付節點,對資金鏈本就脆弱的小規模家庭農場而言,無異于釜底抽薪式的生存危機。
望著滿地血跡、橫陳尸骸與空蕩雞舍,這位從業十七年的老養殖戶眼眶通紅,雙手顫抖,既為多年心血毀于一旦而悲愴,更為維權之路蒙上陰影而憤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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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養殖場持有完備的設施農業備案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及土地流轉協議,所有畜禽均在合規圍欄內全周期封閉飼養,從未發生越界行為,更無任何違規放養記錄。
護農隊作為民間自發組織,在未取得產權人書面授權、未進行事前溝通、未履行場地屬性核驗義務的前提下,深夜擅闖私人合法經營場所,盲目執行高風險作業,系本次惡性事件發生的根本動因與直接誘因。
為依法固定侵權證據、捍衛自身正當權益,封先生第一時間撥通110報警電話,并同步保存完整閉環證據鏈:包括養殖場全域高清監控錄像(含時間戳)、死傷畜禽分類拍攝影像、全部行政許可文書掃描件、第三方獸醫出具的傷亡鑒定報告及詳實損失核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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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續協商過程中,雙方立場懸殊、表述矛盾,原本清晰的民事侵權糾紛逐步演變為事實認定高度分歧的復雜爭議。
護農隊在提交的《情況說明》及多輪對接中,并未全面承認操作失范,反而重構敘事邏輯,對部分核心事實作出明顯偏離客觀證據的陳述。
其強調本次行動系響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所開展的公益守護任務,出發點正當、程序具合理性,不屬于主觀惡意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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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其單方面陳述,隊員在發現目標誤判后,已立即中止犬只攻擊、組織人力控制現場,并原地等待警方到場主持公道,主觀上具備積極補救意愿。但后續事態惡化、損失擴大,系因養殖戶單方面行為所致,不應由護農隊承擔全部后果。
按照該隊說法,封先生在民警抵達前、責任尚未厘清時,情緒失控,擅自打開全部豬舍門禁,主動驅趕剩余健康生豬進入開放區域,放任獵犬持續追擊撕咬,人為制造二次傷害,刻意擴大財產損毀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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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護農隊還指控封先生存在暴力抗法情節:當場怒砸巡護無人機(價值12800元),并揮拳擊打兩名現場隊員,其中一名隊員被迫使用強光手電筒格擋自衛,過程中意外造成封先生額角輕微擦傷。
基于上述設備損毀與人身沖突情形,護農隊亦同步撥打110報案,形成雙方互訴、證據對峙、訴求并存的膠著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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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白沙鎮派出所迅速成立專案組,調取原始監控、走訪目擊村民、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傷亡畜禽進行病理學復檢,并赴縣林業局、農業農村局調取野豬種群動態監測數據,目前案件仍在深度調查與責任溯源階段。
本意是守護糧倉的暖心之舉,最終卻成了擊穿養殖戶生計底線的利刃,這場烏龍令人扼腕長嘆。
護農初心值得肯定,防野保糧方向正確,但執行過程暴露嚴重短板:依賴技術替代判斷、輕視實地核查、模糊權屬邊界、忽視風險預案,終致好心辦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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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暴露出當前基層民間護農機制存在的結構性隱憂——技術裝備再先進,也不能取代腳踏實地的現場確認;經驗判斷再豐富,也必須輔以嚴謹的身份核驗與邊界識別。唯有把規則意識刻進每一次出勤、將敬畏之心融入每一項操作,才能真正實現“護農不傷農、助農不害農”的治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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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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