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大熊貓還金貴的“高原霸主”,碰一下就得牢底坐穿!
可偏偏有幾個利欲熏心的青海男子,為了賺黑心錢,把手伸向了還沒斷奶的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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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兩個月就禍害了6頭,其中3頭直接慘死。
那究竟是什么動物慘遭毒手?
騎摩托追牛群,繩套幼崽終釀慘劇
案件發生在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烏圖美仁鄉,這一帶的山間草場是野牦牛的傳統棲息地。2025年5月,當地人旦某率先發現了所謂的“商機”。他找到扎某,以數千元一頭的價格收購野牦牛幼崽,隨后又倒手賣給當地養殖戶南某某和洛某,一來一回共交易了3頭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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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被圈在簡易畜欄里的幼崽,尚在哺乳期就失去了母親,日夜哀叫不斷,但買賣雙方只盤算著日后的配種價值,對動物的痛苦視而不見。
到了當年6月,扎某伙同南某更加肆無忌憚,二人騎著摩托車直接闖入野牦牛棲息地。摩托車引擎的轟鳴聲劃破高原的寂靜,他們故意加速沖入牛群,原本安靜采食的野牦牛受到驚嚇四散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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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野牦牛體力充沛,還能跟上逃亡的隊伍,可那些出生不久的幼崽,沒跑多遠就腳步踉蹌,逐漸落在后面。扎某和南某趁機追上去,用事先備好的繩套套住幼崽的脖子,任憑小牛掙扎、摔倒,硬生生將它們拖走。
據后來參與救護的人員回憶,被套中的幼崽頸部留下了深深的勒痕,有的在拖拽過程中就已經奄奄一息。用這種粗暴的辦法,兩人又獵捕了3頭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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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憤怒的是,這些人抓捕野牦牛幼崽,既不是為了獲取皮毛,也不是為了食用,而是打著“改良家牦牛品種”的主意。他們幻想著將體格碩大、抗寒耐缺氧的野牦牛養大,再與自家的家牦牛雜交,生出品質更好、價錢更高的牛犢。然而他們根本無視一個致命的事實:還沒有斷奶的野牦牛幼崽,強烈依賴母牛的哺乳和庇護。
追捕中的劇烈驚嚇、運輸途中的顛簸,以及離開群體后嚴重的應激反應,對這些幼崽來說幾乎是致命的。在高原上,母野牦牛發現幼崽被奪后,往往會在原地徘徊哀鳴數日,但一切已無法挽回。最終,6頭被倒賣、獵捕的幼崽里,有3頭直接死亡。剩下的3頭也被折磨得極度虛弱,被緊急送往專業動物園救護,才勉強保住了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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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頭野牦牛憑啥價值50萬?賬要這樣算
很多人或許會疑惑,一頭野牦牛怎么就能估價50萬元?6頭幼崽,涉案金額高達300萬元,這個數字是不是太夸張了?其實,這并非隨意定下的價格,而是有著明確的法律依據。
根據原國家林業局公布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價值,按照其基準價值的十倍核算。在《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中,野牦牛的基準價值明確為50000元,因此每頭野牦牛的司法認定價值就是50萬元。這個數字折射的,是野牦牛極高的生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稀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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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牦牛是青藏高原的特有物種,僅分布在海拔3000米至6000米的高山草甸、荒漠地帶。
全國的野生種群數量十分有限,主要集中在可可西里、羌塘和三江源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它的珍稀程度,絲毫不亞于大熊貓和藏羚羊。在當地牧區,野牦牛歷來被視為高原的靈魂,藏族群眾對它懷有深厚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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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因價值看,野牦牛在“世界屋脊”上生存了上百萬年,進化出了獨一無二的抗寒、耐缺氧、抗高原疾病等基因優勢。這是任何家牦牛都不具備的寶貴生物資源,對整個青藏高原的生物基因庫具有戰略意義。
一些養殖戶想通過雜交“借種改良”,卻不知這種私下雜交行為極可能帶來雙重災難:一方面,會造成野牦牛種群的基因污染,破壞野生群體的純凈性;另一方面,家畜攜帶的病毒、細菌可能趁虛而入,給野生種群帶來滅頂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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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它的生態位。野牦牛是高原草甸生態系統的“關鍵種”。成年野牦牛體重可達一噸,它們大量取食牧草,調節著草原植被的結構;巨大的蹄子踏破雪殼,無形中為藏羚羊等小型食草動物開辟了取食通道;糞便則滋養了貧瘠的高原土壤。
可以說,野牦牛的存在直接支撐著雪豹、狼等頂級捕食者的生存。“高原霸主”這個稱號,不單因為它體格龐大、成年后幾乎沒有天敵,更因為它在整個生態系統里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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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擔憂的是,野牦牛的繁衍速度極其緩慢。母牛通常每年只繁殖一次,每胎僅產一崽,幼崽需要跟隨母牛生活一年以上才能逐步獨立。在這種自然節律下,每損失一頭幼崽,都是對種群延續的一次打擊。盜獵幼崽的行為,破壞的不止是幾頭生命,更是切斷了一個族群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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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頭幼崽3頭喪生,四人終嘗苦果
2026年6月,格爾木市人民法院對這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定,扎某、南某非法獵捕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野牦牛幼體,旦某非法收購并倒賣,南某某、洛某非法收購,五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同時破壞了青藏高原的生物多樣性與生態平衡,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指出,3頭幼崽的死亡不僅造成野生動物資源的直接滅失,更讓本就脆弱的野牦牛種群失去了一次寶貴的繁衍機會,這種生態損害很難用金錢完全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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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部分被告人存在自首、自愿認罪認罰、主動繳納罰金等情節,法庭依法對扎某、南某等人判處了相應的有期徒刑,并責令五名被告人共同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及鑒定費用。
按照3頭幼崽死亡造成的野生動物資源損失計算,僅直接資源損失就超過150萬元,加上生態修復等費用,賠償總額十分沉重。法院同時判令他們在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宣判現場,看到被虐待幼崽的照片,幾名被告人低頭懺悔,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旁聽席上的人們深受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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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會問,不就是抓了幾頭小牛犢,又沒獵殺成年野牦牛,罰得是不是太重了?我國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始終堅持零容忍。就在2023年,可可西里一起特大盜獵野牦牛案中,8名被告人獵捕了20頭野牦牛幼崽,造成14頭幼崽死亡,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半,并承擔數十萬元的生態賠償。
這次格爾木的判決,再一次向全社會亮明了法律的紅線——不管出于直接牟利,還是打著“改良品種”的幌子,只要侵害保護動物,就必定付出沉重代價。也給那些試圖通過“改良品種”走捷徑的養殖戶敲響了警鐘,靠傷害野生種群來謀利,最終只會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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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三江源國家公園的建設和一系列保護行動的升級,青海的森林警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協同發力,對盜獵和非法交易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高原上的生態系統本就脆弱,每一個物種都是大自然千萬年演化的杰作,缺失了任何一環,都可能引發難以預測的連鎖反應。守護被稱作“高原霸主”的野牦牛,守護的不僅是一個物種的未來,更是整個青藏高原的生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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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我們每一個人:對自然,必須常懷敬畏之心。
信息來源:光明網:“牛魔王”慘遭非法獵捕收購,6頭幼崽死亡3頭,法院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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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網:4人捕獵收購野牦牛幼崽致3頭死亡 非法行為破壞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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