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些事,真的不是一句“小事算了”,就能翻篇的。
小孩與小孩之間的事,一個玩具可以解決,大人與小孩的事,就不能光憑一個玩具,就想解決問題,如果這一巴掌反過來,給200塊錢玩具,對方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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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很簡單:6月16日浙江臺州,一家普通的街邊烤魚店里,店主6歲的小兒子,跟店里一位熟客打鬧玩耍。
按理說既是熟客,又是自己主動招惹孩子的,就更不該心眼太小,和一個6歲孩子去計較,又是成年人更應該懂得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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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店男子仗著是熟客,就主動和孩子伸手比劃,打打鬧鬧,還拿拳頭輕磕桌子逗孩子玩,本是一個愉快的和諧畫面。
可接下來,就因為孩子一個無心舉動,卻惹惱了這位成年男子,男子與孩子玩耍間,孩子拿起爸爸拼好的積木玩具,輕輕的朝他指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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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這么一個動作,把男子激怒了,當眾狠狠的扇了孩子一巴掌,正要抬手打第二下時,被他妻子及時攔住,孩子才躲過。
6歲孩子生性愛玩,他腦子里想什么,就會表現出來,不會像大人考慮分寸,這其實是種童真的表現,不知為何男子會發這么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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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主動要逗孩子玩,孩子一個無心舉動,自己又受不了,這種玩不起的心態,屬實太過于玻璃,還有他那種一點就著的脾氣。
6歲孩子,哪里受得了這種委屈,當場被打懵了,小臉紅通通的,愣在原地半天,都沒反應過來要哭,可想這一巴掌對孩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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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店里媽媽報了警。可誰也沒想到,后續的調解方案,直接看懵了網友。工作人員建議打人男子,花一兩百塊買個玩具賠給孩子了事。
這位寶媽也很直接,當場拒絕并表示,孩子全程沒有罵人,也沒有推搡男子,沒有任何攻擊行為,就是單純的玩鬧,他憑什么打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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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親說了,他憑什么動手打別人家的孩子,一巴掌怒氣沒消,抬起胳膊還想再來一次,要不是他妻子反應極快攔住了,對孩子的影響更嚴重。
工作人員給出的和解方案看似簡單有效,可并沒有站在家長角度考慮,只是想草草解決了事,換個角度去想,如果雙方都是成年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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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為對方是個孩子,就草草解決問題,孩子母親說的沒錯。外人,可以提醒孩子,可以教育孩子的禮儀,唯獨沒有資格動手打人。
一巴掌打紅的是臉,可嚇到的是孩子整個人。現在,孩子不僅狀態很差,夜里頻繁哭鬧,甚至看到陌生的成年男性,就下意識躲閃、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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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心理陰影,真的不是一個幾十、一百塊的玩具,就能抹平的。真不能怪孩子媽媽太執拗,成年人無端對男童動手,本身就不能被輕飄飄化解。
反觀男子的妻子,全程很理智,第一時間阻止了丈夫的過激行為。可惜事后,對方并沒有主動上門道歉、溝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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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還在處理流程中,警方已經固定了全部證據,監控、傷情照片、就診記錄,就家長下一步如何做,還需靜下心等個后續。
但根據治安相關規定,毆打未成年人,本身就會從重處罰,現在雙方調解失敗,受害方不接受私了。按照流程,警方會依法對打人男子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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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的聲音說,孩子用玩具指人不禮貌。這話說的也沒錯,禮儀確實需要教。但六歲孩子是可以聽懂道理的,輪不到陌生外人上手。
有問題可以找家長,這是基本常識。動手打人,就是越界,就是不對。先逗娃,翻臉又動手,這其實就是成年人心態上的雙標失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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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想挑逗孩子,又不想失了臉面,用成年人的想法,硬往一個6歲孩子身上套,說小點叫情緒失控,說大點就是恃強凌弱,格局小掉了價還丟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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