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尿褲甲酰胺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幾天了,反轉又反轉,作為一名寶媽,看著有些凌亂。我不關注那些公關話術,我最關心的孩子的健康、紙尿褲有沒有毒。因為,我家孩就曾是Babycare的使用者。
Babycare是中高端紙尿褲,本來單價就高,我愿意花更多錢買大品牌,圖的就是安全、可靠、省心。我們消費者多付的錢里買的不只是產品,是信任。然而,當Babycare等品牌有毒沖上了熱搜,我還是有種被強烈欺騙的感覺。
6月18日,《經濟參考報》報道稱,委托檢測機構對市場上部分品牌嬰幼兒紙尿褲開展抽樣檢測,在好奇、碧芭寶貝、Babycare等多個品牌產品中檢出甲酰胺。報道援引山東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專家于兆衍的研究,稱在嬰幼兒血尿樣本中檢出該物質,且濃度足以造成損傷。
甲酰胺是一種無色透明的有機化合物,在工業生產中,可作為溶劑等使用。2012年,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將甲酰胺列為1B類生殖毒性物質。在我國化妝品目錄中明令禁用,長期蓄積可能影響生殖系統,同時造成慢性肝腎損傷。
而紙尿褲,作為直接包裹在嬰幼兒最嬌嫩皮膚上的日用品——從早到晚,一天數片。曾經,我的孩子也曾像報道中家長提到臀部出現紅腫的問題,但我沒有想過可能是紙尿褲的化學反應。
紙尿褲有沒有毒性,這本是一個嚴肅的公共健康議題,端午短短三天假期卻異化成了一場“誰在說謊”的羅生門。經濟參考報報道之后,事件出現了多次反轉。
![]()
6月19日凌晨,山東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發布內部聲明,否認開展過相關研究,稱專家于兆衍從未發表“甲酰胺來自紙尿褲”的言論。
同日,中國造紙學會衛生用品專業委員會發文,直指報道“在檢測依據、數據披露、因果論證等關鍵環節存在明顯瑕疵”,并明確表示“涉事企業產品合規情況屬實”。至此,報道的可信度受到嚴峻挑戰。
6月19日晚,當事記者王文志公布了音頻證據反擊,稱于兆衍的否認聲明系在單位“多次施壓下被迫簽署”。王文志作為多年的調查記者,我關注過他的多個重大調查報道。
![]()
然而,反轉的高潮在今天到來。三家品牌便集中發布第三方檢測報告,聲稱產品“未檢出甲酰胺”。
6月 21日,Babycare、好奇、碧芭寶貝通過官方微博集體回應紙尿褲甲酰胺事件,總之一句話:沒有檢出。
![]()
Babycare稱,目前,在售全系列產品依據歐盟REACH法規SVHC要求完成的檢測報告均已出具,結果均為“未檢出”。依據SN/T 3587-2016標準,Babycare已取得23個產品的檢測報告,結果同樣均為“未檢出”。Babycare還表示,針對個別自媒體發布的不實信息,Babycare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好奇表示,近期已對全系列的好奇紙尿褲產品進行復核復檢,目前已獲取的第三方檢測結果均顯示:未檢出甲酰胺,各項指標合格。
碧芭寶貝則表示,事發即刻安排權威第三方對全系列尿褲雙重檢測,主力款全部甲酰胺未檢出,剩余批次分批檢測、隨出隨公示,官網可查完整報告;碧芭寶貝自有工廠所有原料溯源復檢,合規證書公眾號隨時查閱。
各大媒體轉載三家品牌的聲明,毫無質疑地轉載,好像這就是最終的結論。這讓整個輿論場形成了一種奇特的景觀:企業在拼命證明自己“沒問題”。事件的焦點也從“紙尿褲是否含毒”轉變為“誰在說謊”的問題,甚至有自媒體對調查記者進行攻擊。
我看了經濟參考報的報道,多位消費者證實了孩子使用紙尿褲“有問題”——紅臀、破潰、反復不適,如果換了則不會出現問題。而調查記者也以身試毒,同樣試出了問題。這些真實的用戶體驗,在鋪天蓋地的“未檢出”報告面前,似乎變得不值一提了。
作為消費者,也作為寶媽,我有幾個疑問:
1,企業稱送檢的樣品均未檢出,那么到底是寶媽們的誤會還是送檢樣品有問題,送檢過程沒有任何第三方監督,如何保證公正性?為什么不拿寶媽們已經買到的紙尿褲隨機抽樣拿去送檢?另外,企業所說的未檢出是國家標準下的未檢出嗎?個別自媒體發布的不實信息是說經濟參考報嗎?向公安報案是要封殺公眾質疑嗎?
總之,這起公共事件不能完全企業自證清白吧,因為企業從來就不是中立的裁判。
2、涉事品牌的“未檢出”報告,全部來自企業自行委托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固然這些機構具備CMA資質,但“誰付費、誰委托、為誰檢測”這個基本邏輯無法回避——檢測的主動權在企業手中,樣本的選取、檢測項目的設定、檢測方法的選擇,均由企業決定。企業自掏腰包請來的“裁判”,天然缺乏獨立性和公信力
3、這起事件中行業協會的角色。中國造紙學會衛生用品專業委員會在聲明中,一方面批評報道“未披露具體檢出數值、檢測機構、檢測標準”,另一方面卻直接采信了企業自行委托的檢測結果,得出“涉事企業產品合規情況屬實”的結論。這種選擇性采信——對媒體報道要求“科學嚴謹”,對企業自證卻“充分信任”——讓人不得不質疑:行業協會究竟是在守護行業安全,還是在守護行業利益?
4、深層的問題。據報道,我國現行國標GB/T 28004.1-2021《紙尿褲第1部分:嬰兒紙尿褲》、GB 43631-2023《嬰幼兒及兒童用紙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尚未對甲酰胺設置檢測項目和限量要求。也就是說,無論媒體報道的檢出值是多少,無論企業的“未檢出”報告是否可信,在現行標準下,檢出甲酰胺本身并不構成“不合格”——因為標準根本沒有規定“多少算合格”。這樣,企業可以說“符合國標”,因為國標確實沒寫;媒體可以說“檢出了有毒物質”,因為儀器確實測到了。兩套話語體系并行不悖,卻讓消費者無所適從。 這是不是“合規卻有毒”的荒誕現實所在?
據了解,目前,杭州、湖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進駐涉事企業啟動抽檢。這是打破“羅生門”最好的契機,但遠遠不夠。面對甲酰胺檢測標準不統一、現行國標存在空白、跨區域品牌監管分散等問題,需要更高層級的監管部門統籌介入。
這件事,最好的關注方式是盡快啟動國標修訂,將甲酰胺等生殖毒性物質納入強制檢測目錄并明確安全限量。在此之前,所有的“自證清白”都只是權宜之計,所有的“未檢出”報告都只是孤證。
紙尿褲甲酰胺事件,這不是某一個品牌有沒有問題的問題,而是整個消費品安全監管體系中,企業自證與第三方獨立監督之間的失衡。這場羅生門事件中,企業不應該、也不能夠成為自身產品安全的最終裁決者。最重要角色還是監管,只有讓獨立、權威的第三方監督取代企業的自我聲明,讓強制性的國家標準取代行業自律的“軟約束”,消費者才能真正從“信誰”的焦慮中解脫出來。
在此之前,作為消費者,面對鋪天蓋地的‘公關式聲明’時,我唯一能做的還是暫時保持觀望。
一個寶媽
2026年6月21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