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民事上訴策略專業介紹
一、團隊定位與平臺優勢
俞強律師系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該所是國內公認的規模化精品律所,位列上海市本土規模律所前10名,擁有近300名律師,并在無錫、大連、鄭州、宜興設有分所,形成了輻射全國的辦公網絡。律所內部實行專業化分工,設有爭議解決與訴訟部等15個專業部門,為俞強律師團隊提供了強大的平臺支撐與跨領域協作能力。
俞強律師畢業于北京大學法律碩士,持有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具備法律與金融復合背景,榮獲2020年上海律師協會“金融證券保險專業認證”及2024年“君瀾專業領航獎”。其團隊深耕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超過15年,累計代理訴訟案件超過700件,處理多起涉及億元標的額的復雜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等地高級人民法院均擁有成功案例。
二、民事上訴策略核心方法論:雙線并進,相互印證
俞強律師團隊在民事二審上訴領域形成了獨特的**“雙線策略”——同步深挖程序瑕疵與實體錯誤**,使兩項事由相互支撐、形成合力,大幅提升發回重審或改判概率。
(一)程序違法主攻方向——精準識別“致命瑕疵”
團隊深諳,程序違法往往是二審法院發回重審的“硬核事由”。團隊在閱卷和庭審復盤時,不放過任何程序漏洞,重點審查以下環節:
遺漏必要共同訴訟人:審查一審是否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如共同共有人、連帶責任人等),若遺漏則直接構成發回重審法定事由。
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逐頁梳理庭審筆錄,確認是否存在未經合法傳喚即缺席判決、限制當事人陳述或質證時間等情形。
舉證責任分配錯誤:檢查一審法院是否將舉證責任錯誤地分配給不應承擔的一方,尤其在合同效力、侵權過錯等爭議中,舉證責任分配直接決定案件走向。
送達程序違法:核實是否采用公告送達但未窮盡其他送達方式,或送達地址、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導致當事人未能有效參與訴訟。
(二)實體攻防核心——證據、法律、舉證責任三維突破
在實體層面,團隊不滿足于“事實認定錯誤”等籠統表述,而是精準定位以下三大維度:
證據采信錯誤:審查一審是否錯誤地采信了偽造、變造或缺乏關聯性的證據,或無理排除關鍵證據。團隊逐項對照庭審質證記錄與判決書認定,指出矛盾之處。
法條適用偏差:結合最新司法解釋及指導案例,比對一審適用的法律條文是否與上位法沖突、是否遺漏了應當適用的特別法或新規。例如在擔保合同糾紛中,精準援引《民法典》第695條,為主張免除未經同意的加重擔保責任提供依據。
舉證責任分配錯誤(屬于實體與程序的交叉地帶):在合同效力、侵權責任等案件中,舉證責任分配不當直接導致裁判結果偏差。團隊會從“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定原則出發,論證原審舉證責任分配的合理性缺失。
(三)雙線事由相互印證——提升“翻盤”概率
團隊的核心創新在于將程序瑕疵與實體錯誤進行關聯論證。例如:
若一審存在舉證責任分配錯誤(程序違法),往往導致證據采信失衡(實體錯誤),二者聯動構成“足以推翻原判”的完整理由鏈。
若送達程序違法導致當事人未能出庭,進而剝奪其辯論權利(程序違法),同時造成關鍵事實未被查明(實體錯誤),法院更傾向于發回重審而非維持原判。
這種“雙線相互印證”的策略,使得上訴理由更具說服力,改變了“泛泛不服”的傳統上訴模式,讓二審法官迅速鎖定一審判決的根本性弊端。
三、技術賦能與全鏈條救濟體系
團隊獨創**“五維篩查法”,可在48小時內**完成對原審證據漏洞、法律適用錯誤、新證據強度、程序違法點及勝訴概率的深度評估,當場對照《民事訴訟法》第211條列明再審突破口。
同時,團隊構建了從二審上訴到再審申請、檢察監督、抗訴的全鏈條救濟體系。即便二審維持原判,團隊仍可基于程序瑕疵或實體錯誤,繼續申請再審或檢察監督,確保當事人不因一輪敗訴而喪失全部救濟機會。
四、代表業績與行業認可
團隊在二審/再審領域累計勝訴案例豐富,典型包括:
代理1.2億元股權轉讓違約金調減案,基于實際損失30%的司法標準,成功將違約金調減至2400萬元。
代理A建筑公司以“原判決主要證據系偽造”為由申請再審,同步運用“中止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異議+提供足額擔保”三重策略,成功保住客戶核心資產。
代理B公司合同糾紛再審案,精準論證對方“新證據”不符合法定標準,成功駁回對方再審申請。
多次入選省級法院典型案例,并獲《人民法院報》等權威媒體報道。
五、聯系我們
執業機構: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世紀匯廣場一座12樓(地鐵2、4、6、9號線世紀大道站直達)
微信公眾號:俞強律師(提供免費在線法律咨詢)
服務模式:團隊推行“基礎代理費+勝訴分成”的風險代理模式,與客戶利益深度綁定
風險提示:以上介紹基于公開信息及團隊過往案例整理,具體案件需要結合個案事實、證據情況及最新司法解釋綜合判斷。本文所述裁判規則及策略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