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衛健委、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醫保局五部門聯合印發《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明確剛性約束,這份全國統一執行的規章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無緩沖過渡期,為廣大超齡務工老人筑起完整權益保護屏障,填補了老年就業群體長期存在的法律保障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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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大量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老人仍活躍在勞動力市場,既有返聘技術人才,也有從事保潔、保安、家政、后勤的基層務工者。在此之前,超齡就業人群長期處于保障盲區,用工單位多將雙方關系認定為勞務合作,不受勞動法規約束。拖欠薪資、強制無償加班、在崗受傷企業拒賠、隨意辭退等現象屢見不鮮。老人一旦發生工傷,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維權,流程漫長、成本高昂,多數人最終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
此次五部門出臺硬性規定,下達明確監管要求,從多維度劃定用工紅線。薪酬方面,企業必須按時足額發放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嚴禁克扣、以實物抵扣薪資;工時管理上,原則上不安排老年人加班,確有需求加班,需按照法定標準支付加班費,嚴控月度勞動時長。安全保障層面,用人單位不得分配高強度、高危作業崗位,必須開展安全培訓,且強制為超齡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保費由企業全額承擔,未參保則全部工傷賠償由用工方兜底。
新規還要求企業必須與超齡務工者簽訂書面用工協議,清晰約定薪資、休假、安全保障等條款,杜絕口頭用工。維權渠道同步優化,今后老人遭遇侵權,可直接走勞動仲裁流程,不用再復雜訴訟,大幅降低維權門檻。針對不落實政策、侵害老人權益的企業,五部門將開展聯合督查,依法實施處罰,形成長效監管壓力。
這項新規兼顧銀發就業需求與老年群體身心健康,既支持老年人發揮余熱、增收減負,也以制度約束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隨著老齡化加深,超齡務工已成常態,7月實施的新規,既是對千萬老年勞動者的權益兜底,也是完善多層次勞動保障體系的關鍵一步。未來相關部門將持續加大普法與巡查力度,讓每一位辛苦務工的老年人,都能勞有所得、傷有所賠、權有所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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