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駕車從南京回揚州,結果在高速上發生交通事故撞了護欄,近日,揚州的郭某(化姓)因疲勞駕駛被民警依法處罰。據了解,這也是6月1日《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發布后,揚州查處的首例案件。作為史上最嚴疲勞駕駛新規,不再“只看駕駛時長”,而是從“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三個維度對疲勞駕駛進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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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凌晨1時55分左右,高速交警夜間巡邏時,在京滬高速揚州段下行(北京往上海方向)976公里附近,發現一輛黑色小轎車亮著雙閃燈停靠于應急車道,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現車身有明顯剮蹭痕跡。
經詢問,駕駛員稱剛剛因為開車時疲勞,導致車輛失控撞到高速公路護欄。原來駕駛員郭某(化姓)是揚州江都人,前一天晚上因為夫妻發生矛盾,妻子駕車回江都并且將其聯系方式拉黑。為了緩解矛盾,郭某顧不上前一天晚上沒有休息,深夜駕車從南京出發,沿滬陜高速轉京滬高速趕回江都,結果開了一個多小時在快下高速時,因為疲勞,精神難以集中,導致車輛失控與高速公路右側護欄發生碰撞,造成車輛及路產不同程度受損,所幸郭某因系好安全帶僅受輕微傷。
交警根據今年6月1日剛剛實施的公安部《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認定郭某的駕駛行為屬于疲勞駕駛,結合事故成因和當事人陳述,民警依法對郭某的疲勞駕駛行為進行了罰款50元的處罰。據介紹,這也是新規實施后,揚州查處的首例疲勞駕駛案例。
無獨有偶,6月20日凌晨2時許,在京滬高速段又發生了一起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撞上高速護欄的事故。據民警調查,駕駛人黃某(化姓)在安徽老家過完端午節后于6月19日晚上開車返程回泰州。在經過儀征時,黃某在服務區簡短休息了一下又再次上路,當經過事發路段時,由于連夜開車疲勞犯困,導致車輛方向失控,與第一車道中央護欄發生碰撞。民警責令黃某迅速將車挪至應急車道內安全位置,確認沒有人員受傷后,依法對黃某的疲勞駕駛行為進行了處罰。
據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公路三大隊民警錢陽介紹,這兩起事故都是《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認定規則》新規實施后的典型案例。“相比以往,新規有三大核心變化,對疲勞駕駛的界定與處罰標準更加嚴格。”錢陽告訴記者,新規打破了“只看駕駛時長”的局限性,以“駕駛行為+生理狀態+生活軌跡”三維立體判定駕駛員是否為疲勞駕駛。
新規除了以往通過駕駛時間和休息時間長短來認定疲勞駕駛,還增加了生理狀態維度、生活軌跡維度。在交通事故發生前10分鐘內,駕駛員雙眼完全閉合≥2秒。疲勞程度腦電波特征判斷數值小于30(對應過度疲勞狀態)。事故后詢問/訊問中,駕駛員承認處于精神難以集中、困倦等狀態仍駕駛車輛。交警調查駕駛前24小時(必要時48小時)的生活狀態,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睡眠不足(如前24小時內休息少于7小時)、從事重體力或高強度腦力工作、駕駛前2小時內飲食導致困倦、服用易致困藥物、劇烈運動或體力消耗后直接駕駛等,都可以被認定為疲勞駕駛。
通訊員 祝雋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顧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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