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35首次在珠海展出。殲-35對海軍的意義不言而喻,中國空軍近些年獲得大批殲-10C、殲-16、殲-11BG,這些全新下線的戰斗機屬于四代半,戰斗力強大,但對陣F-35的時候還是叫人不放心。中國空軍已經裝備了至少300架殲-20,這些隱身戰斗機壓倒F-35沒問題,但數量是否足夠?
因此,中國空軍需要立刻、馬上裝備大量殲-35,以應對日益增多的F-35帶來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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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這是殲-35將大量裝備空軍的主要理由。
中國空軍面臨的F-35威脅有兩個方面:
1、在F-35入侵中國的防空作戰中
2、攻擊得到F-35保衛的周邊目標時
日本計劃裝備157架F-35,其中42架F-35B,115架F-35A。韓國計劃裝備60架F-35A,其中40架已經到位。澳大利亞有72架F-35A,有可能在戰時部署到日本。新加坡F-35A不大可能加入對中國的作戰行動。在美國空軍方面,計劃用36架F-15EX替換嘉手納的48架F-15C,另用48架F-35A替換三澤的36架F-16C。美國海軍陸戰隊和空軍還向日本定期派駐輪訓戰斗機,美國海軍的艦載F-35C也時常出沒在西太平洋。駐韓美軍的戰斗機換裝計劃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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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已知的美日韓澳F-35的數量加起來略超過目前中國的殲-20。加上輪訓、艦載、增援當然更多,但中國的殲-20生產正在加速,渦扇15終于就緒,產能爬坡早已完成,現在正是快馬加鞭的時候。殲-20最終產量應該不會達到F-35的總產量,但過渡版造了300架,完全版怎么也得300架。600架不多,但就西太平洋來說,還是夠用的。
殲-10C、殲-16、殲-11BG在國土防空作戰中很有用,即使面對F-35也不落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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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是體系作戰,F-35的主要優勢在于隱身,態勢感知優勢在深入中國的作戰中并不可靠。另一方面,中國的反隱身技術已經領先,F-35在隱身畫皮被扒下的時候,速度、機動性短板就是要命的。
F-35還有航程問題,作戰半徑不超過部分中國沿海,其實這都需要加油機支援。但加油機是殲-20的首選目標,使得美日韓澳F-35實際能投入戰斗的數量大打折扣。中國的戰區打擊導彈力量還將嚴重削弱美日韓澳的出動能力。
也就是說,在國土防空作戰中,且不說殲-20在性能上超過F-35,在數量上至少不亞于F-35,殲-20還有大量殲-10C、殲-16、殲-11BG的支援。僅僅從反空襲的角度來說,大量裝備殲-35的壓力不大。
中國奉行積極防御政策。也就是說,戰略上是防御的,但戰術上是積極主動的,不排除進攻性作戰,包括對周邊軍事目標。
在進攻性作戰中,殲-20依然一馬當先,但敵方環境也不只是F-35。殲-20需要幫手。
殲-10C、殲-16、殲-11BG都是好幫手,尤其是殲-16,但缺乏隱身畢竟是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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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35在進攻作戰中的作用肯定更大,但殲-35的設計定位是空戰,航程不足使得遠程攻勢制空的應用受到限制。殲-35與早期“鶻鷹”相比,前機身飽滿得多,很多人認為這是面積律修形的關系,實際上更可能是在不過度損害面積律的情況下增加機內容積造成的。
面積律不是新東西,沒有理由在原始設計的時候不進行面積律優化。雙發的結構重量占比高于單發,擠占機內燃油空間,只有用阻力較小的機脊空間補償,米格-21和米格-29就是這樣演變過來的,最初都是按照面積律優化的,以后為了補償航程不足而越來越“粗脖子”。
換句話說,殲-35的航程不是先天有余,而是先天不足。后天能補償的總是有限的。殲-35緊俏的機內空間意味著不適宜機內攜帶大型彈藥,空地打擊只是能做,但不是特長。
這也意味著從進攻性空中作戰來說,快速裝備大量殲-35的壓力同樣不大。
那在什么時候才有大量裝備殲-35的壓力呢?
比照美國空軍,F-35替換F-15、F-15、F-18的最大壓力來自后者的機體壽命到期。隱身是有用的優勢,但F-15、F-16、F-18其實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對美國空軍的大部分使命來說是“夠用”的。
中國空軍可能也一樣,要等殲-10C、殲-16、殲-11BG大量壽命到期的時候,才有大量換裝殲-35的空間。
這也對現在是一個糾結。蘇-27大量到期了,早期殲-10A、蘇-30也快了,但殲-10C、殲-16還在生產,不足了到期替換的需求。殲-35大量生產可能要以殲-10C、殲-16停產為前提,現在還沒有看到。
另一個可能是中國空軍戰斗機隊極大擴充,需要用大量(比如說,1000架)殲-35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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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有戰斗機的數量有人毛估估約1800架,大約1000架蘇-27系(包括原裝蘇-27、蘇-30MKK、殲-11及改型、殲-16),大約500架殲-10及改型,大約300架殲-20。這是很大的數量,又是不大的數量,尤其考慮到需要在朝鮮半島、東南沿海、中南半島、西藏、西北方向分兵把守的話。還有一些殲-7、殲-8沒有算入,一來數量較少,而來戰斗機只夠次要方向使用,就不算了。海航的殲-15數量較少,也沒有算入。
不過這樣的算法有問題。
戰斗機具有高度的可再部署性,在自己的國土縱深內尤其如此。除非中國在五個方向均勻受敵,這樣的平均分配沒有意義。其次,比照美國空軍,現有約1500架戰斗機,其中F-16C/D不到800架,F-15C和E略超過200架,F-22只有178架,F-35A超過100架。還需要加上主要用于訓練而不是作戰中隊的約150架F-16和100架F-35A。也就是說,中國空軍就戰斗機數量而言已經超過美國空軍,不少了。把美國海軍的500多架F-18C/D/E/F和F-35C算上,再加主要用于訓練的約100架F-18A/B/C/D、130架F-18E/F和十幾架F-35C,那就比中國空軍多了。
不過美國空中力量是全球使用的,包括國土防空,不可能統統集中到中國戰場。中國戰斗機則是全部用于國土防空和周邊戰場的空中打擊。這么說來,美國空海軍可部署力量加上日韓澳,中國戰斗機數量也不見得吃虧。
如前所述,但從隱身戰斗機來說,中國并不吃虧。從戰斗機總數來說,中國也不吃虧。大量殲-35增補并無必要。
另一種算法是彈藥投送能力。美國戰斗機中打擊戰斗機占3/4,如果把F-16統統算入的話。中國戰斗機中,即使把殲-10統統算入,大概還是不過半,構成向防空制空傾斜是顯而易見的。如果算入轟炸機的話,美國的空中打擊力量優勢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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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殲-35并非“打擊特長生”,大量殲-35實際上意味著向防空制空進一步傾斜,好像力氣用錯了地方。有這功夫,不如加速轟-20的部署,這才是增加投放噸位的正道。
還有一種算法是“戰略空軍”。中國空軍確實有“戰略空軍”的提法,需要能作為獨立戰略力量使用,而不是依賴火箭軍、海軍等體系力量。
這也是片面理解。
“獨立軍種”是英美思路,從軍事戰略到軍備建設,統統是軍種各建,合成作戰反而是“按需組建”。美國空軍需要FAC,海軍陸戰隊需要自己的戰斗機,都是這種走極端的“獨立軍種”思路在作怪。看起來很爽,實際上并不合理。比如說,陸戰隊曾經想全部“自己的戰斗機”,航母上的陸戰隊航空兵也使用F-35B,最后被駁回了,航母上用F-35C,只有兩攻上才部署F-35B。中國不能這樣走火入魔。
中國軍兵種是統一武裝力量下設立的專業化分支,都是在合成作戰下發揮專業技能。這當然是現在的說法,原來的實際情況是在大陸軍的統一架構下的兵種,空軍、海軍好比空中防空兵、海上裝甲兵。
現在的合成作戰里,陸軍的主導作用下降,實際上什么戰場需要誰主導是靈活的,完全看需要。“戰略空軍”需要具有獨立作戰能力,但不是包打天下。實際上,獨立作戰能力更確切地說是主導作戰能力,“領導”其他軍兵種配合遂行合成作戰。
換句話說,整體實力最大化才是目的,具體軍兵種實力最大化并非剛需。所以“戰略空軍”也不是極大擴大戰斗機隊的理由,不會因為這個而增加1000架殲-35。
中國軍事力量需要對潛在和現實敵對力量形成震懾,但震懾也要有個度。不是怕嚇壞了別人,而是不宜給自己壓上不必要的負擔。中國需要用錢的地方太多了太多,全部撲倒軍備建設上不是好主意。現在不是“軍隊為經濟建設讓路”的時候了,但也不是反過來,可以“經濟建設為軍隊讓路”。這事還真是既要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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