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漳州平和縣安厚鎮龍頭村,74歲的林其保走出監獄大門,二十年鐵窗磨白了他滿頭黑發,佝僂的身軀背著一沓厚厚的申訴材料。
剛踏上故土,便對著一片坍塌荒蕪的土樓失聲痛哭:我沒有殺人,那三條人命不是我害的,我冤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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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這個村莊曾發生一樁滅門慘案,獨居婦女阿珠與一雙幼子一夜之間全部被人扼頸身亡,現場僅留下六根不屬于死者的陰毛。
依靠這六根毛發對應的血型,時年40歲的單身村民林其保被鎖定為唯一兇手。
歷經六年偵查審判,以故意殺人、強奸未遂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二十年牢獄生涯他從未停止申訴。
刑滿釋放后奔走數年,不斷向司法機關遞交材料,堅稱自己遭刑訊逼供、證據不足以定罪。
時至今日,原判依舊生效,官方認定林其保為本案兇手,但案件遺留無數無法消解的疑點。
當年現場僅靠血型鎖定嫌疑人,全村有十二名同血型男子未徹底排查;被告人口供前后矛盾、反復翻供。
全程沒有指紋、腳印、兇器、目擊證人等直接物證支撐定罪,一場奪走三條性命的雨夜慘案,只憑六根陰毛與不穩定口供定案。
服刑二十年的老人至死不肯認罪,當年殺害母子三人的真兇,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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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0月15日,閩南山區下著連綿冷雨,龍頭村水車洋組的土樓群浸在潮濕霧氣里。
30歲的阿珠是入贅家庭的女主人,丈夫常年在外務工,家中只有她和10歲長子明輝、6歲幼子明杰三人居住。鄰里回憶,阿珠性格溫和,平日獨守家中,與村民少有激烈矛盾。
一連兩日,村民都聽見阿珠家豬圈里的豬不停哀嚎,無人投喂,寂靜的小樓始終不見人影。
村民心生不安,搬來木梯爬上屋頂掀開瓦片,一股濃重的血腥味撲面而來。
眾人慌忙破門而入,眼前的景象讓在場所有人渾身發冷:母子三人橫臥在床上,脖頸處清晰可見扼壓痕跡,早已僵硬冰冷。
法醫到場鑒定三人系扼頸窒息死亡;阿珠衣衫凌亂存在性侵痕跡,這是一起性質惡劣的入室強奸滅門慘案。
警方封鎖現場全面勘查,整棟土樓沒有明顯打斗痕跡,門窗完好,沒有遺留刀具、繩索等作案兇器,地面、墻壁找不到完整指紋與腳印。
整場勘查中,唯一有價值的生物物證是床鋪、內衣上提取到的六根陌生陰毛,不屬于死者母子三人。
受限于上世紀九十年代落后的刑偵技術,公安無法開展DNA分型鑒定,僅能做ABO血型檢測,其中兩根陰毛檢出A型血物質,這也成為鎖定嫌疑人的核心依據。
滅門慘案震動平和縣,鄉鎮公安抽調全部警力逐戶篩查適齡男性血型,全村符合青壯年年齡段、血型同為A型的男性共計十三人。
按照常規辦案邏輯,十三人均具備物證匹配條件,應當逐一排查不在場證明、社會關系、有無作案動機,但排查結束后,只有獨居單身漢林其保被列為重點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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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40歲的林其保,常年與年邁父母同住,無妻無子,性格內向寡言,警方詢問案發當晚行蹤,林其保稱自己傍晚到四弟家中看電視,深夜大雨獨自步行回家,到家后直接休息。
一同看電視的親屬只能模糊佐證他當晚去過弟弟家,無法精準說出他離開、歸家的準確時間,無法形成完整閉環的不在場證明。
對比其余十二名A型血男性,大多有家人、鄰居完整證實案發時段行蹤,因此警方將所有調查重心全部壓在林其保身上,其余十二名同血型村民簡單問話后便草草排除嫌疑,再無后續深度核查。
僅僅憑借“A型血陰毛+模糊不在場證明”,林其保被警方帶走訊問,這場橫跨三十余年的爭議案件,自此拉開序幕。
從1991年案發抓捕,到1997年終審判決,案件整整拖延六年,期間多次被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核心癥結在于林其保極度不穩定、前后完全相悖的口供。
剛被羈押初期,林其保自始至終全盤否認罪行,堅稱雨夜看完電視便回家睡覺,從未靠近阿珠家,更不存在入室行兇、性侵的行為。
連續多輪審訊他始終堅持無罪供述,直到被持續訊問多日后,第六次筆錄中突然改口認罪,完整敘述一套作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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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用鐵線撬開阿珠家門,上樓后意圖性侵阿珠,遭到反抗便徒手扼死對方,為掩蓋罪行,又掐死兩個熟睡孩子。
這份認罪筆錄沒過多久便被他徹底推翻,移送檢察院審查階段,面對檢察官問話,林其保當庭翻供。
聲稱有罪供述是在審訊室遭受折磨后被迫編造,審訊人員手銬吊銬、長時間不讓休息、輪番施壓毆打,逼他按照警方提示的房屋布局、作案細節復述,不認罪便不給飯吃、持續體罰。
后續數十份筆錄里,他的作案版本不斷變化,時而供述翻窗入室,時而改口撬門。
時而說先殺孩子再侵犯母親,時而供述行兇后奸尸;一會聲稱死者抓傷自己后背留有傷痕,一會又說全程沒有肢體沖突。
不同版本口供邏輯沖突、細節矛盾無法自洽,多次翻供的情況引起檢察機關高度警惕。
漳州市檢察院審查卷宗時,察覺案件證據鏈條殘缺、口供可信度極低,在一審開庭前專門向法院出具風險建議書。
明確寫明被告人供述反復多變,案件存在重大疑點,懇請法院量刑留有余地,切勿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防止釀成錯案。
這份建議書成為多年后外界質疑案件定罪合理性的關鍵佐證,公訴機關無法百分百確信被告人就是真兇,最終法院卻僅憑現有證據定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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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上林其保全程堅稱清白,當庭控訴刑訊逼供,辯護律師當庭提出多重合理懷疑。
第一,十三名A型血男性全部有匹配物證條件,其余十二人未徹底排查,無法排除他人作案可能。
第二,現場無任何指紋、腳印、兇器、血跡等客觀物證指向林其保;
第三,口供系刑訊所得,多處細節與現場勘查記錄相悖,不能單獨作為定罪依據,法院最終采信了公訴機關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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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漳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林其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犯強奸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合并執行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林其保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同年6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紙判決落下,林其保正式開啟長達二十年的牢獄生涯。
監獄的二十年是林其保日復一日喊冤的二十年,入獄之初他便托獄友、服刑家屬代寫申訴書,源源不斷寄往市中院、省高院、省檢察院,可信件大多石沉大海,極少得到回復。
同監舍服刑人員回憶,林其保時常獨坐角落落淚,反復念叨自己沒有殺人,不該背負三條人命的罪責,有時因不肯認罪被其他犯人排擠毆打,即便如此,他也從未改口承認罪行。
監獄服刑期間,他遵守監規、積極勞動,先后獲得六次減刑,原本漫長的刑期縮減,2017年8月,74歲的林其保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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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監獄大門的那一刻,沒有親人等候,屬于他的家早已不復存在。
時隔二十余年回到龍頭村,林其保第一眼看見的是自家土樓徹底坍塌,斷梁殘墻被雜草藤蔓覆蓋,父母早已在他服刑期間相繼病逝,沒有留下一間能落腳的房屋。
當年遇害的阿珠丈夫,事發后悲痛遠走他鄉,再也沒有回過村莊,三重命案的兩個家庭,盡數支離破碎。
林其保沒有存款、沒有居所,只能寄居在村內寺廟,靠幫寺廟打雜、打掃換取一口飯吃。
每逢空閑,他便拿著一沓申訴材料奔走各級司法機關,逢人便拿出鑒定文書、判決書哭訴。
一遍遍講述當年審訊的遭遇,希望司法機關重啟偵查,找到真正殺害母子三人的兇手,還自己清白。
媒體記者采訪時,老人站在阿珠家僅剩的斷墻前,望著荒草覆蓋的案發地淚流不止。
“當年那場大雨夜里,我安安穩穩在家睡覺,憑六根血型一樣的毛發就把我抓去坐牢二十年,另外十二個和我一樣A型血的男人,為什么沒人仔細查?真兇一天找不到,我這冤屈一天洗不清。”
為了申訴林其保找到知名刑辯律師,整理完整證據材料,向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再審申訴。
2025年上半年,省檢察院正式受理該案,啟動復查程序,無數關注陳年疑案的民眾一度抱有期待,希望時隔三十四年能查清當年遺漏的線索,還原慘案真相。
2025年10月,林其保收到駁回申訴通知書,省檢察院經審查認定原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林其保供述中包含多處只有親歷者才能知曉的現場細節,當年血型鑒定符合時代偵查標準。
其提出的刑訊逼供、不在場證明、遺漏嫌疑人等申訴理由均無有效證據支撐,不具備啟動再審的法定條件,正式駁回全部申訴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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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駁回通知時,不識字的林其保依靠侄女逐字解讀,長久積壓的委屈瞬間崩潰。
二十年牢獄、八年申訴奔走,最終等來維持原判的結果,他伸冤之路,暫時走到盡頭。
三十四年過去,當年殺害阿珠母子三人的兇手依舊沒有第二個明確嫌疑人,沒有出現自首者,沒有新物證、新線索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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