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世界海員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5年全國海事審判典型案例。其中,廣州海事法院一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的香港某航運公司與某油脂公司、某財產保險湖南分公司共同海損糾紛案入選。
該案涉及烏拉圭、阿根廷、美國等多國,海事法院對于共同海損認定中所涉及的船舶修理方案,精準適用《199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認定船東在征詢多方修理方案、充分考慮相關因素并告知貨方的基礎上選擇臨時修理方案,其已盡到合理注意義務。船舶修理未能完成是因天氣等客觀因素所致,超出其決策時的合理預期,不足以認定其對修理方案選擇存在過失,對共同海損糾紛解決具有很強的參鑒意義,同時體現出海事法院解決復雜國際海事糾紛的高度專業水準。
2025年全國海事審判典型案例
一、明確船舶優先權消滅事由法定,強化船員勞動權益保障
——黃某某訴黎某某、林某某船員勞務合同糾紛案
二、“高效+善意”快扣快解船舶,巧用“東方智慧”實質化解無實際連結點跨境海事糾紛
——某船舶管理公司申請訴前海事請求保全案
三、精準適用共同海損理算規則,合理分攤海上運輸風險
——香港某航運公司與某油脂公司、某財產保險湖南分公司共同海損糾紛案
四、厘清區際司法協助與破產邊界,化解跨境船舶建造合同糾紛
——菲律賓某航運公司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案
五、深化“以保促調”機制優勢,彰顯海事糾紛解決“中國效率”
——香港某航運公司、香港某海運公司與阿聯酋某航運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案
六、適用反外國制裁法阻斷單邊制裁,維護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秩序
——香港某公司等訴新加坡某船務公司、某船務(中國)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
![]()
精準適用共同海損理算規則,合理分攤海上運輸風險
——香港某航運公司與某油脂公司、某財產保險湖南分公司共同海損糾紛案
![]()
基本案情
香港籍散貨船“鳳某”輪為香港某航運公司所有。2020年4月30日,“鳳某”輪船長簽發清潔提單,該提單記載托運人為阿根廷某糧食貿易公司,收貨人憑指示,通知人為某油脂公司,其中提單背面條款第三條“共同海損”記載,共同海損應根據《199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在倫敦理算、說明和結算。同日,“鳳某”輪在阿根廷利馬港完成裝載凈重45989.31噸散裝大豆。在前往預定的第二裝貨港阿根廷N港途中,“鳳某”輪發生觸碰事故。事故發生后,香港某航運公司分別征詢某甲修理公司、某乙修理公司、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某丙船廠與烏拉圭M港某丁船廠的修理方案及部分報價。5月15日,美國船級社批準了某甲修理公司的修理方案。5月29日至6月12日期間,某甲修理公司對“鳳某”輪進行修理,但經多次嘗試無法將舵葉從舵桿上拆下,在錨地的臨時修理未能成功。6月15日,“鳳某”輪由拖輪“M某”輪拖帶至烏拉圭M港TGM碼頭,香港某航運公司遂委托烏拉圭某丁船廠在某甲修理公司的監督下對“鳳某”輪進行臨時修理,并最終完成修理。7月15日,“鳳某”輪在阿根廷布蘭卡港裝載其余貨物,駛往目的港中國廣州新沙港。卸貨完畢后,“鳳某”輪在廣州文沖船廠進行永久性修理。8月27日,某油脂公司與某財保湖南分公司為放貨出具了共同海損協議書和擔保函。2022年6月22日共同海損理算完畢,某事務所出具“鳳某”輪共同海損理算報告,理算報告記載,共同海損總額300余萬美元。船舶需分攤140余萬美元,貨物需分攤170余萬美元。各方對分攤費用無法達成一致。2022年9月7日,香港某航運公司遂向廣州海事法院提起本案訴訟。
裁判結果
廣州海事法院經審理認為,香港某航運公司是在征詢多個單位出具的修理方案及報價基礎上,充分考慮船舶吃水深度與長度限制、是否需要卸載貨物及進浮塢修理的可能性等多種因素,并在向某油脂公司和某財保湖南分公司進行充分告知的情況下才最終選擇對“鳳某”輪的修理方案,足以認定其在選擇修理方案時已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雖然在烏拉圭M港錨地進行修理時因天氣因素導致作業推遲,應烏拉圭M港海岸警衛隊要求需要使用拖輪“M某”輪在修理期間護航,又由于未能將舵葉從舵桿上卸下來導致要將船舶再移至TGM碼頭繼續進行修理,由此可能增加了相應費用,但上述事實的發生不僅超出了香港某航運公司在選擇修理方案時的正常預期,也不是其主觀上可以控制的事項,不應因此認定其對修理方案存在過失。某財保湖南分公司和某油脂公司均同意選擇的共同海損理算機構出具的報告已對案涉事故發生后考慮的修理方案進行了分析,在綜合比較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進行永久性修理和烏拉圭M港進行臨時修理的方案后認為,從船東的角度,將船舶從N港拖帶至M港的德爾塔區錨地進行臨時修理是最合理的做法。但考慮疫情因素,對假設性永久性修理所需時間減少至40天,并在此基礎上對共同海損費用作相應調整。最終,廣州海事法院判決某油脂公司向香港某航運公司支付共同海損分攤150余萬美元及利息;某財保湖南分公司對某油脂公司的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香港某航運公司、某財保湖南分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系一宗技術專業性強、涉外因素多、審理難度大的典型共同海損糾紛案件。案涉船舶為中國香港籍、由廈門國某集團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的離岸公司運營,事故發生在阿根廷,在烏拉圭進行臨時修理、中國進行永久性修理,修理方案由美國船級社審核,共同海損理算在英國倫敦進行。就當事人爭議的修理費用合理性問題,中國法院多措并舉,通過通知理算師和專家輔助人出庭接受詢問、主動赴本地船舶修造廠實地調研、積極與高校專家舉辦專業交流會等方式,精準適用《1994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審慎判斷修理行為是否合理,對共同海損理算報告進行全面審查,并合理確定共同海損的損失范圍。本案是中國海事法院依法適用國際海事慣例,公正高效處理國際海事糾紛,積極打造國際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的生動例證。
點擊圖片查看全部案例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審核:黃慧辰
編校:余淑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