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要治理地攤了,我并沒有以前的失落感。我們經開區擺小攤無房租,但是賣涼皮比店里還貴,賣小籠包的也比店里貴1元。為什么大家不支持擺攤人了?這就是主要原因。
有人說,以前經濟差的時候,不讓在馬路上擺攤設點,也沒有見人餓死。現在條件都好了,就是掙錢沒有以前那么多,就是胡亂擺攤理由嗎?城市必須有個樣子,是人口聚集地方,不能把農村衛生惡習隨性習慣,都帶到城市。尤其上下班高峰,堵的一塌糊涂,有急事,干著急,就過不去玩。流動攤販只會為了自己,把非機動車道堵得只能過一輛電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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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這是個生計問題,自發的市民經濟解決了多少人的就業和生存問題。在各行業都下行的情況下,這種民間蒼蠅經濟,是城市穩定和發展的潤滑劑。因此,宜疏通不宜一刀切的圍堵,宜提供規范和管理服務。這是市民經濟繁榮的象征,是真正的自由市場,是孕育新的胖東來、蜜雪冰城的孵化器。
擺攤的人也要給其他老百姓生路,上下班路上電動車道、自行車道被占,斑馬線被占,無路可走。我看到好幾起道路擁堵,擺攤車輛遮擋視線引起的交通事故,地面臟亂差,攤販喇叭一個比一個大,噪音吵得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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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一走,看一看,鄭州的城市管理水平的確要提升了。你看許昌因為胖東來人那么多,但是井然有序。鄭州是一個溫情的城市,擺攤可以,但要規范,不能隨便,主干道兩側怎么可以呢?!一定是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去弄,還有擺攤也要管理辦證,健康證必須有。食品安全問題要嚴管,時間區間要控制,不能擾民。
擺攤本來是好事,方便個人,方便大家,但就是一部分擺攤人不自覺,占道經營、車亂竄,所以最好整治得規范一點。有的都擺到主干道上,十字路口,堵車,太亂了。明明一個省會城市,搞得像是個鄉鎮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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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擺攤賣的東西,店鋪里都有賣的,所以擺攤不是必備項。其次擺攤就是屬于三無,不符合法規,是個人別管有沒有傳染病,沒有手藝都能擺,出問題沒有后續保障,這是是在損害消費者權益。最后那些說為了生計的,擺攤就是在生意,自己當老板了,而你的消費者還都是為了生計打工的牛馬,連擺攤的本錢可能都沒。再者現在的價格比店里都貴,真的是為了生計嗎?
如果一刀切不允許擺攤,真正想為了生計做下去的人會租店鋪,街上也就不會有那么多空置商鋪,銀行也不會有那么多還不起月供的爛賬,經濟慢慢會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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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杠,有租商鋪的錢就不擺攤了。既然沒錢,學人家做啥生意,老老實實打工就行。之所以不安分打工,不就是想擺攤收割牛馬掙更多的錢嗎?很多擺攤的都開成夫妻攤了,也就證明了比他倆打工掙的錢更多。他們只是想掙更多錢,而不是因為生活困難過不下去才擺攤的。
網友李濤說:不是不讓擺攤了,而是不讓隨意擺攤了,意思不一樣,要搞清楚。我不反對小販擺攤賺錢,都是為了生活。但你不能作,現在有些小販恨不能把攤位擺到十字路口、馬路中間,根本不管路人車輛的死活,只管自己賺。擺攤的人說沒飯吃,可有的開著寶馬賣衣服,賣各種物品的都有?
鄭州的擺攤,把城市道路當作了自家的自留地,形成了久站為業,誰站著了就是自己的了。如果別人再在他站過的地方,就會形成對決,已成了路霸。這些占道經營,已不是煙火氣所為。君不見開著轎車,打開后備箱,展示著各自各樣的商品。在用喇叭叫賣的,用繩子圈起來的,在道路上叫賣的場景,在鄭州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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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賴以生存的生計,一邊是公平正義和法律法規,占道經營不可取,交通違法不可取。重點在于疏,不在堵。希望增加那種攤位的拖車,給經營者租用。市監局統一管理,協調租賃轉讓。沒有租用的,不得占用車道,盲道,人行道。
現在掙錢很難,地攤無房租,所以很多人做地攤。放縱了三年,是該收尾的時候!好好的省會大城市,硬生生變成村鎮形象,是個人都能在鄭州路邊擺攤,擾亂市場秩序,擾亂公共秩序,給鄭州老百姓出門出行帶來非常大的不方便。是時候開始嚴查嚴辦,市中心擺攤的人們別再抱有幻想一陣風了。鄭州算是比較包容的城市,但你們也別太放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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