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年的婚姻走向破裂后,53歲的王作紅與丈夫何某勇卷入了婚內財產分割、故意傷害、離婚糾紛等多起訴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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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王作紅與丈夫何某勇的結婚照(圖/視頻截圖)
6月18日,何某勇提起的離婚糾紛案在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作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庭審持續約5個小時,案件未當庭宣判,法院表示擇日再次開庭。
庭上,王作紅提交了有關家暴和兩人婚內財產、資金流水等相關證據。王作紅坦言,除了請求法院準予雙方離婚外,她更關注何某勇在婚內取現轉移的約1400萬元資金的流向及分割問題。
1998年,經人介紹,王作紅與何某勇結婚。王作紅稱,婚后自己曾遭受丈夫十余次家暴。
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2023年7月28日。法院事后審理查明,當晚23時許,二人因家庭瑣事發生口角,何某勇持續毆打王作紅,并進行踩踏、拖曳和拉拽,導致她胸部右側第4、5前肋骨折、全身多處外傷伴血腫等。經鑒定,王作紅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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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紅被丈夫家暴致輕傷二級(圖/受訪者提供)
王作紅曾出具諒解書后又撤回,檢方隨后提起公訴。2024年11月7日,法院受理何某勇故意傷害案。
次月9日,當地派出所根據監控查明,何某勇在某公交站用帕子捂住王作紅嘴部,致其嘴和左臉紅腫,公安機關據此向其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2025年10月,永川區法院判何某勇犯故意傷害罪,處拘役五個月。
家暴對王作紅的影響并未隨刑事判決終結。她提供的多份病歷和診斷報告顯示,其被診斷為重度抑郁、焦慮,并伴隨腦部損傷、右眼玻璃體混濁、肋骨不全性骨折、左耳聽力減退等多項病癥。目前,她仍需定期赴北京醫院治療。
2024年6月,王作紅曾就婚內共同財產分割提起訴訟。據其介紹,法院當時通過30余份調查令核查夫妻財產狀況發現,何某勇名下賬戶曾有多筆大額取現支取記錄,累計涉及資金約1400萬元。王作紅轉述稱,庭審中何某勇表示,這筆錢已“全部用完”,并稱已將相關賬戶注銷。后該案因王作紅調整案由而撤回起訴。
王作紅稱,上述資金涉及個人賬戶公轉私、第三方代收、間接轉賬、現金取現、關聯公司走賬等多種方式,主張該部分資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法院查明流向,并認定存在隱匿、轉移財產行為。
王作紅說,結婚20多年來,自己從未掌控家庭資金,從不知道家中有巨款。王作紅指出,本次庭審中,面對法官關于資金來源的詢問,何某勇則稱來源包括工資收入、門面租金及投資收益等多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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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時的王作紅(圖/受訪者提供)
中國新聞周刊致電何某勇問及相關事宜時,他反復強調,“這1400萬元是結婚20多年來的流水,法院會調查核實,如果真的有這1400萬元,我肯定要分給她,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對于1400萬元是否能夠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北京中定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安明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仍需結合案件全部證據綜合判斷,僅憑現有公開信息尚難作出結論。
楊安明指出,如果法院最終認定存在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根據民法典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相關財產。在離婚糾紛中,法院認定一方是否存在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行為,通常會在轉移的時間節點、金額和資金去向方面進行重點審查。
不過,在楊安明看來,大額現金取現往往也是離婚財產糾紛中的調查難點。現金具有較強隱蔽性,被提取后難以通過銀行流水持續追蹤。當事人可能主張資金已用于日常消費、償還債務或借給他人,從而增加查證難度。
楊安明認為,就目前公開信息看,王作紅已通過法院調查令調取相關銀行流水,并提交大額取現記錄,完成了初步舉證責任。此后,舉證責任將轉移至何某勇一方。“男方需要進一步說明1400萬元的具體用途,例如存在借款、還款、消費、投資等,需要提供相應的借條、還款記錄、發票、合同等證據予以證明。”
除財產爭議外,王作紅還主張,何某勇長期實施家庭暴力,并存在婚內不當關系,應被認定為婚姻過錯方,在財產分割中少分或不分財產,并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她同時提出醫療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訴求。
楊安明表示,已經生效的故意傷害刑事判決具有較強證明力,既確認了何某勇實施暴力行為的事實,也證明其在婚姻關系中存在重大過錯。在離婚財產分割時,法院會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受害方予以適當傾斜。
記者:解雪薇
編輯:劉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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