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賬號“正義使者小黃梨”實際使用人黎某某,因發布侮辱張桂梅、杜富國等先進楷模、傳播地域歧視內容、挑起男女對立等不良信息,已構成尋釁滋事,被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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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表示,經查,2026年5月22日至6月9日期間,女子黎某某使用昵稱為“正義使者小黃梨”的微博賬號,持續發布多條涉嫌地域歧視、挑起男女對立的不良信息,同時歪曲丑化、侮辱誹謗張桂梅先進事跡,惡意關聯張桂梅、杜富國等先進楷模相關話題,損害模范人物名譽,擾亂網絡公共秩序。經統計,涉事賬號在此期間共發布不當言論43條,累計閱讀量19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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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報后,董家灣派出所在市網信辦等部門的指導下,第一時間組織警力對涉案賬號內容進行固定取證,迅速鎖定賬號持有人黎某某身份及活動軌跡,并將其抓獲歸案。
經調查認定,黎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四)項之規定,盤龍警方依法對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刪除全部違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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