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10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有關規定,平陽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罷免李無文的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龍港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定罷免黃欽鑫的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李無文、黃欽鑫的代表資格終止。
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556名,現實有代表549名(其中1名代表暫停執行代表職務),缺額7名。
特此公告。
![]()
來源:溫州市人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