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今天說的這段舊事,不少人都沒聽過。特殊年代走過來的人物,身上總藏著些沒對外說過的秘密。李作鵬作為當年林彪集團的核心成員,受審時偷偷藏了一首詩,還跟辯護律師說,這詩得等20年才能給你們。當時律師只當是一句戲言,沒往心里去,沒想到20年后老律師真找上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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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對這段歷史熟悉的朋友都知道,李作鵬是林彪手下的“四大金剛”之一,當過副總參謀長、海軍政委,跟著林彪做了不少錯事。1980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李作鵬就在受審名單里。為了保證審判公平公正,法庭專門給他指派了兩名辯護律師。
一位是當時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張思之,另一位是華東政法學院刑法教研室副主任蘇惠漁,都是業內頂尖的專業人士。審判圍繞幾個核心問題展開,一件是九一三事件之前,毛主席找武漢軍區政委劉豐秘密談話,劉豐轉頭就把談話內容告訴了李作鵬,外界一直質疑他把消息透給了林彪、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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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件,林彪出逃前一天晚上,周總理專門給李作鵬打電話,明確要求山海關機場的飛機,必須有周恩來、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四個人共同下命令才能起飛。可李作鵬轉達命令的時候,改成了只要四位首長里有一位同意,飛機就能起飛,直接給林彪出逃開了綠燈。最后一件是他有沒有參與誣陷迫害賀龍、葉劍英等老一輩革命家的活動。
李作鵬一開始對這些指控全都不認,一直在極力狡辯,直到大量鐵證擺到眼前,才不得不低頭認罪。兩位律師也按照法律要求,盡力為他做了辯護,可人證物證俱在,能發揮的空間實在不大。最后張思之做總結發言,只敢提出李作鵬的罪行比起首惡林彪、江青,無論情節還是危害程度都有明顯區別,懇請法庭依法從輕判處。
最終李作鵬被判17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結果出來后,張思之和蘇惠漁專門去醫院會見李作鵬,問他對這次辯護有沒有什么意見。李作鵬的回答挺出人意料,他說,作為律師你們已經盡力了,案子太復雜,律師能起到的作用本來就有限。你們的辯護就像敲小鼓,只敲到了邊兒,沒敲到中心點上,我還是要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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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一出,兩位律師當場就尷尬了,張思之連忙追問,你說的只敲邊鼓,能不能說的具體點?李作鵬沉默著想了半天,最后只說了一句不怪你們,再也不肯多開口。這事背后的原因,其實不難猜,李作鵬心里門兒清,自己做過的事,樁樁件件都有證據擺在那兒,根本翻不了案。
任何律師都不可能幫他洗脫罪責,兩位律師出面給他辯護,不過是履行法定職責,他本來也沒抱什么不切實際的指望。那段特殊時期的很多事牽扯太廣,盤根錯節錯綜復雜,很多內情根本不是外人能摸清楚的,自然碰不到問題的核心。所以他才會說,律師只是敲了邊鼓,碰不到中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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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律師準備告辭的時候,李作鵬突然主動開口說,我給你們寫了一首詩,現在不能給你們看,得20年后才能給你們。兩位律師聽完都哭笑不得,那時候倆人都已經一把年紀了,誰能想到還能等二十年,這不就是說句空話嘛。可張思之卻把這件事牢牢記在了心里,一放就是整整二十年。
到了2001年,剛好距離當年受審滿二十年,張思之突然想起了這件往事,還真特地跑去找李作鵬,讓他兌現當年許下的諾言。李作鵬也沒反悔,翻出了當年寫好藏起來的詩,直接送給了張思之。
這首藏了二十年的詩,內容其實不長,一共八句話:尊敬公正人,天知無偏心。官方辯護詞,和尚照念經。遵命防風險,明哲可保身。邊鼓敲兩下,有聲勝無聲。說白了就是把他當年說的敲邊鼓,換成了詩句說出來,直接點破了當時辯護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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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作鵬當年為什么死活不敢把詩拿出來?原因也很實在,當年剛審完,他自己還是戴罪之身,要是這個時候把這首說透內情的詩公開,指不定會惹出多少不必要的麻煩,索性壓了下來。等過了二十年,社會環境早就變了,再拿出來也不會有什么問題,剛好老律師找上門,也就大大方方拿出來了。
參考資料: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特別辯護: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辯護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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