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月17日,廣東汕頭市人民廣場,一萬七千多人擠在一起,等著看一場公審大會的結果,當“死刑”兩個字從法官嘴里念出來的時候,站在被告席上的王仲身體抖了一下,當天下午,他被押到刑場,槍響了,王仲是改革開放之后第一個因為貪污被槍斃的縣委書記。
王仲是天津薊縣人,1927年生,他1947年參軍入伍,同年入黨,1950年轉到地方工作,在南下干部里算是有資歷的老人,1976年2月,他被調到廣東海豐縣當縣委副書記,后來升到書記,還兼了縣革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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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豐這個地方很特殊,挨著港澳,海上交通方便,改革開放之后,海豐有三十萬人在港澳那邊討生活,兩邊來回跑的人非常多,走私也跟著起來了,王仲當時兼著海豐縣打擊走私指揮部的總指揮,所有查獲的走私物資都要經過他的審批處理。
1979年秋天,一個廣播員抱著臺17英寸的黑白電視機敲了王仲家的門,那人說自己有親屬在澳門,想出趟境,希望王仲批一下,王仲收下電視機,批了,沒過多久,又來了一個教師,送來一臺彩電和一臺收錄機,一家五口要去香港,王仲也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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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東西,開了口子,事情就收不住了,王仲開始覺得這些東西來得太容易,膽子也越來越大,他手底下管著好幾個緝私倉庫,里面堆滿了從走私販子手里查扣的貨,這些倉庫的門對他來說跟沒鎖一樣,他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手表、收錄機、電視機、衣服、布料、電風扇,只要他看上的,找個“樣品”“處理品”之類的由頭就搬走了。
從1980年4月到1981年8月,這一年多的時間里,王仲從倉庫里拿走了263只手表、17部收錄機、1臺彩電、2臺電風扇、182件衣服、442米布料,按當地的市場價折算,加起來值58141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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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還先后收了6個想出境的申請人送來的禮物,包括6臺電視機、2部收錄機和1個電冰箱,收了這些東西之后,他讓11個人提前拿到了出境許可,那幾筆加起來又是11608塊。
兩項合計,一共69749塊,1980年左右的時候,普通干部一個月工資也就三四十塊錢,這6.9萬相當于一個人不吃不喝干一百年,那時候老百姓說起“萬元戶”都羨慕得不行,王仲一個人吞下去的錢,抵得上七個萬元戶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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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貪了東西,家里人也跟著動起來了,他老婆和幾個子女把那些從倉庫里拿回來的貨私下賣出去,換現金用,海豐的走私販子原來還有所顧忌,看到縣委書記一家都在吃這口飯,膽子也跟著肥了起來。
海豐的私貨交易越來越猖獗,外地人開始把這里叫作“遠東的國際市場”,海豐全縣八十多萬人口,財政收入才兩千多萬,除了汽修廠和糖廠勉強撐著,其他工廠倒的倒、停的停,經濟一塌糊涂。
有人開始寫信往上捅,一封不行就兩封,兩封不行就十封,海豐的老百姓忍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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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3月,王仲的問題開始露餡,到了1981年底,中央紀委信訪室把這件事寫進了一期簡報,標題叫《廣東一些地區走私活動猖獗》,陳云看完之后拍了桌子,他說有些同志怕這怕那,就是不怕亡黨亡國,這樣搞下去過不了幾年就要完蛋。
1982年1月初,陳云在那期簡報上批了一段話,他主張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要嚴辦一批,判刑一批,甚至槍斃幾個罪大惡極的,還要登報,不然黨風整頓不了,鄧公看到之后在“登報”前面又加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
1月11日,中央發了一個緊急通知,要在全國范圍內動手打擊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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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的事情被列為重點案件,陳云先后派了一百多人次的工作組下去查,聽匯報聽了好幾輪,也有人替王仲說話,說他打仗的時候跟過來的,工作三十多年了,該給條活路,陳云沒松口,他說王仲這個人在改革開放的節骨眼上帶頭腐,如果不辦他,后面的案子就沒法辦了。
王仲那會兒已經慌了,1982年2月20日,《人民日報》登了海豐的消息,說緝私艇上的人執法犯法被逮了,王仲一看到報紙就知道火燒到自己跟前了,趕緊跟他老婆和兒子一起,把家里的贓款贓物分頭轉移到八個親戚家里藏起來,還跟那些人串好了口供,準備死扛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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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扛不住,1982年3月31日,廣東省檢察院和汕頭地區分院正式立案,4月,王仲被監視居住,8月12日,汕頭地區中院受理了案子,法院從刑一庭和刑二庭抽了人,又找了四個人民陪審員,湊成七個人的合議庭來審。
審得很細,檢察院最開始報的貪污數目是337只手表,合議庭一審一個一個地核,最后只認了263只,把59只沒法確認的給剔了,當時負責這個案的助審員陳石波后來說,他不管王仲最后能不能活,他管的是證據不硬的東西一律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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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21日,汕頭地區中院判了王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仲不服,上訴,廣東省高院審完之后駁回了他的上訴,維持原判,報到最高法核準,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執行了槍決。
消息出來之后,報紙登了,廣播放了,電視也播了,海豐那邊反應最大,街上的人都說這一回是真的動刀了。
王仲倒在一臺電視機上,那臺17英寸的黑白電視是他收的第一件東西,也是他踏進去的第一步。
收了之后他沒覺得有什么不對,后面就越收越多,越收越大,6.9萬塊錢在1980年確實是個大數目,但跟一條命比起來,這點錢什么都不是,他死了之后,那個理兒才算真正立住了:有縫就鉆的人,最后都栽在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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