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珠寶店
接連發生離奇失竊事件
犯罪嫌疑人利用
隱蔽手法掉包
對盜竊指控一概否認
2024年11月,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安州區多家珠寶店接連發生離奇失竊事件:柜臺內的足金手鐲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外觀幾無差別的鍍金仿品。犯罪嫌疑人手法隱蔽、動作迅速,現場幾乎沒有留下痕跡。更棘手的是,犯罪嫌疑人始終拒不認罪,全程保持沉默。面對“零口供”困局,綿陽市安州區檢察院依法介入引導偵查、靠客觀性證據串起完整犯罪鏈條。該院提起公訴后,經一審、二審,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8萬元。
8家珠寶店遭遇黃金調包
2024年12月初,成都某珠寶商行,某金店老板龍某將店內的金手鐲拿到這里準備置換最新款式,被商家告知其中一只金手鐲系鍍金仿品。“正品手鐲內圈刻有‘SJ8’,這是我們采用的防偽標識之一,而仿品刻的是‘SJB’。”商家對龍某說。
龍某一番思索,回想起一個月前曾有一名光頭男子來到店里買金手鐲,行為十分可疑。當時該男子自稱要為長輩選購首飾,還自帶一只金手鐲要求比對同款克重。挑選期間,他反復比對款式與重量,甚至讓龍某拿來卡尺,比對自帶手鐲與店內手鐲的粗細程度。10天后,該男子再次進店稱要購買金手鐲,龍某先后從柜臺里拿出三只對方指定的手鐲供其挑選。隨后該男子又提出要選兩根項鏈,龍某便轉身去取。最終,該男子購買了一只17克重的金手鐲。
龍某調出當時的監控視頻,發現該男子在轉身后,手有揣衣兜的動作。“應當是在衣兜里調包了”,龍某立即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類似情形在一個月內多次出現,安州區、涪城區兩地共有8家珠寶店均遭遇了類似調包,累計損失足金手鐲8只,涉案金額超15萬元。監控視頻顯示,犯罪嫌疑人每次都選擇店員注意力分散時下手,動作迅速、行為隱蔽,幾乎不留破綻。
當月底,該男子再次來到安州區某珠寶店,稱想買兩只金手鐲送人,要求店主把金手鐲拿出來給他看,并稱視力不好用手機給手鐲及標簽拍照,最終買了20顆金珠子后離開。兩天后,該男子再次到店,要求店主拿出4只金手鐲挑選,在購買一只手鐲準備離開時,被守候多時的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在其身上搜出與店里相同款式的金手鐲,連標簽都一模一樣。通過監控視頻發現,該男子利用手中拿著的錢遮擋調包動作。民警現場查獲兩只被調包的黃金手鐲,克重分別為34.56g、35.98g,并在店內發現用于作案的鍍金仿制手鐲。
突破“零口供”困局
“我想開金店,在到處考察市場,順帶買點黃金,怎么就說我盜竊呢?”犯罪嫌疑人張某到案后,對盜竊指控一概否認,并辯稱涉案仿品手鐲系朋友贈送,自己僅是正常購物。案件陷入“零口供”困局。
“沒有口供,不等于沒有犯罪事實。”辦案檢察官表示,破解此類案件的關鍵,在于證據是否形成完整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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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綿陽市安州區檢察院檢察官集中研討張某盜竊案,梳理完善各項關鍵證據,厘清案件事實,做好出庭公訴各項準備。
安州區檢察院依法介入,引導公安機關補強關鍵證據。針對張某“仿品系他人贈送”的辯解,辦案檢察官引導偵查人員從作案工具溯源突破。偵查人員對張某活動軌跡周邊的首飾加工店、標牌刻印商鋪逐一走訪,查明張某曾向相關商家咨詢鍍金刻印、仿冒標簽刻印業務,還自稱做珠寶生意,要求商家按照其提供的照片定制帶有珠寶店名稱、克重、編號的標簽。
專業鑒定機構對涉案仿冒標簽與正品標簽進行光譜成分分析及機具同一性鑒定,確認所有仿冒標簽均出自同一機具,有力證實仿品系由張某定制。與此同時,檢察官聯合技術人員,通過對涉案門店及周邊監控視頻逐幀分析,精準捕捉到張某利用手臂遮擋、身體掩護等方式快速完成調包的細微動作。其行為邏輯與正常購物明顯不符,與盜竊特征高度吻合。
構建嚴密的證據鏈
檢察機關系統梳理全案證據,認為物證鑒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與張某的行動軌跡、資金流向相互印證:案發前,張某租賃高檔車輛,刻意塑造自己是有實力買家的形象;案發期間,其頻繁出入涉案珠寶店所在商圈;每次作案后,其均有變賣黃金的記錄,贓款去向清晰可查。至此,“預謀籌備—制作仿品—現場調包—銷贓獲利”的完整證據鏈條形成閉環。
2025年10月,安州區檢察院以張某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庭審中,張某仍拒不認罪,針對辯護人提出“證據不足、不能定罪”的意見,公訴人緊扣證據體系,逐一出示鑒定意見、監控視頻、交易記錄等關鍵證據,清晰還原作案全過程。“當客觀性證據形成完整證明體系,沉默就不是違法的護身符,嚴密的證據鏈條便成為定罪量刑的基石。”2025年11月,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8萬元。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于今年3月裁定維持原判。
“新型侵財犯罪日趨隱蔽化、技術化,給辦案帶來了新挑戰。”辦案檢察官表示,檢察機關必須堅持客觀證據優先,通過精細化取證、體系化論證,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在這起“零口供”案件中,證據替犯罪嫌疑人“說了話”,而這份沉默的證言,恰恰是法治最有力的聲音。
(來源:檢察日報 全媒體記者:李敏 通訊員:張琛 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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