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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教育發展“十五五”規劃》(下文簡稱“規劃”)。其中,在“深化教育評價改革”部分,明確提出“促進同行專家評議機制更加科學規范,在教師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工作中突出教書育人實效考察”。這一表述是對過去若干年“破五唯”改革的延續與深化,其核心信號在于——教師評價需進一步從單一的科研量化指標,轉向對教育教學真實貢獻的綜合考量。
但政策落地的關鍵,不僅在于降低論文權重等,更在于構建一套科學的評價機制。如果評議機制不規范,“突出實效”極易流于形式。如何定義“實效”以及規范“評價”,是高校面臨的核心問題。
育人質量的實效考察為何缺失?
一些高校管理者和專家學者指出,教書育人在高校教師職稱評價中缺失或處于邊緣地位,核心在于評價標準的錯位與評價體系的失真。
例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院士、寧波大學校長蔡榮根在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現在高校出現重科研、輕教學的傾向,已經成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高校要引起重視,想辦法破解。”他指出,當前評價導向和考核機制讓許多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把做科研、出成果當成頭等大事,教學投入被大幅壓縮;而現有的人才項目“有的只看論文成果產出潛力,這樣只能篩選出科學家,卻篩選不出好教師、教育家”。
南京中醫藥大學博士生導師史仁杰近期撰文表示:目前高校職稱評審普遍把論文數量、課題級別、經費數額列為量化指標,導致有些教師即便教學能力欠佳、學生滿意度較低,可由于科研成果顯著,依舊能夠順利晉升為教授;而有些長期堅守教學一線、深受學生喜愛的教師,卻因缺乏“硬核”科研產出,難以晉升。
換言之,過硬的教學質量卻難以在評價表里得到體現。
學生評教和督導評教是高校開展教師教學評價的兩條重要途徑,但在實際開展中常常陷入困境。有高教研究者在分析督導與教師矛盾時指出,部分督導學科背景與所聽課程相去甚遠,容易出現“外行指導內行”的尷尬局面。督導的首要目標應是“診斷問題、助力成長”,但現實中往往滑向“重督輕導”,甚至“只督不導”,喪失了評價的初衷。
麥可思在與眾多合作高校的交流中發現,學生評價分數拉不開差距,甚至教師為了獲得高分而“討好學生”的現象并非鮮見。要求學生走出舒適區的“好課”卻被低分評價,而考試好過的“水課”卻拿到更多的“好感分”,這難以體現課程實質。
上述“重科研輕教學”“評教失真”等弊端疊加,導致“教書育人實效”在職稱評審中難以落到實處。
如何重構教書育人的評價維度
要突出教書育人實效,必須摒棄“數課時”“唯滿意度”等簡單做法,建立多維度的綜合評價機制。
從部分高校實踐來看,該機制應包含若干核心維度。一是課堂教學質量,評價依據不應局限于學生打分,而應綜合督導反饋的改進意見、教師教學發展投入以及課程建設成果,如一流課程建設、教學改革項目等。二是育人成效,針對班主任、學業導師、畢設指導及競賽指導等工作,需通過學生的升學情況、就業質量及競賽成果等發展數據進行驗證。三是同行認可度,重點考察教師的教學設計能力與育人理念,而非科研產出。
在具體實踐中,部分高校已做出有益嘗試。例如,中國海洋大學取消了科研論文數量作為“教學突出類”教師申報的前提條件,將教學競賽獲獎、課程建設成果納入評價體系,并單列晉升指標。中國藥科大學設立的“教學型特聘教授”崗位,面向長期扎根教學一線教師,實行單獨指標、獨立評審,聘期考核優秀者在晉升時對科研不作硬性要求。
此外,規劃特別強調“促進同行專家評議機制更加科學規范”。如前所述“外行評內行”以及評價標準單一,不能體現教師真實教學貢獻,是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對此,高校須加大分類評價改革力度,例如南京理工大學將教師崗位細分為“四型七類”,其中“教學為主型”崗位進一步拆解為“課堂教學類”與“素質教育類”,科研為主型則對應“科學研究、重大項目、成果轉化”等不同賽道。這種精細化的分類,確保了評議專家能夠有針對性地做出評價,并且通過“精細分類”突出“教學為主、科研為輔”類型教師的實際貢獻。
規范評議機制還需采取實質性措施規避風險,包括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提高外校同行專家比例、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等,以減少人情關系與“帽子”效應的干擾。值得注意的是規劃還提出要“探索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智技術賦能教育評價改革”。高校應利用技術手段采集教學過程數據與學生發展軌跡,為同行專家提供客觀參考,但需明確技術只是輔助工具,不能替代專家的專業判斷。
結語
應該說,通過制定《教育發展“十五五”規劃》,國家明確了評價改革的下一階段任務,將教書育人實效置于教師發展的核心位置。
為此,高校需要在制度層面理順評價邏輯,將課堂教學質量與育人成效確立為職稱評聘與評優評先的核心指標。同時,必須同步開展教學評價數據的治理工作,校準督導隊伍結構與評教偏差,為同行評議提供真實、可信的基礎材料。在評價方法上,應堅持分類分層,確保評議專家合理且有針對性地進行專業判斷。
此外,在加大數智技術應用的同時,更需保持審慎,優先服務于減輕基層事務性負擔與提供客觀數據支撐,避免以算法計算替代專業評判。構建科學合理,能突出教學實效的評價體系,既是響應國家教育評價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高校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尺,最終指向立德樹人的根本目標。
主要參考文獻:
[1] 中國藥科大學等高校網站.
[2] 國務院辦公廳. 教育發展“十五五”規劃[Z]. 2026.
[3] 蔡榮根院士:要讓專事教學的高校教師有獲得感[EB/OL]. 中國科學報,20250312.
[4] 史仁杰:將教學能力作為高校職稱評審的剛性門檻與核心標尺的建議[EB/OL]. 南京中醫藥大學網站,20260210.
[5] 中國工程院院士、南京理工大學校長付夢印:“破五唯”后“立新標”,并非“重起爐灶”[EB/OL]. 科學網,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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