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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韓紅2026年遇到一個坎兒。6月17日,因為給馮小剛新電影《抓特務》說了句捧場的話,懇求北京的兄弟姐妹、爺們娘們“走個面兒”,把第一波票房帶起來,而招致網絡風暴。
網友指責她憑什么“道德綁架”北京的父老鄉親?北京的父老鄉親憑什么要給你“走個面兒”?憑什么要花錢把第一波票房帶起來?隨著輿情發酵,網友的矛頭又對準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質疑高管年薪憑什么60萬?批評工作電腦為什么用蘋果?
輿情洶涌之下,6月30日,韓紅微博道歉,承認“輕率隨意,思慮不周、措辭失當”“深感自責”。7月2日,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發布官方長文,逐條回應網友質疑。除了資金公示解釋不充分外,并無不合規情況。輿情至此才漸漸平息。
網絡情緒可以平息,但傷痕難以消除。今天聽了一首歌《她拼死救下蒼生,卻敗給一句話》,您聽聽:
“當別人忙著撈金時,她悄悄把孤兒接回家,沒上節目,沒發通稿,一口飯一口水,把孩子養大”,
“汶川地動山搖時,別人敲字祈福,她卻掏空三百三十萬家底,五進五出九死一生的災區”,
“她自掏二百萬,注冊基金會,在這個圈子里,她不領一分錢工資。有了缺口,全靠自己往里補”,
“二十多年,她翻山越嶺,走遍西藏新疆內蒙,白內障患者重見光明,救護車開進草原,急救室一間間筑起”。
這首歌唱得蕩氣回腸,讓人忍不住為韓紅意難平。雖然說“拼死救下蒼生”有些修辭夸張,但二十多年傾情投身公益是不爭的事實。
應該說,自郭美美事件后,網友對公益和慈善極度敏感,網絡情緒也燃點很低,甚至到了一點即著的程度。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就是大風刮來的,也要費力去撿不是?一旦想到自己捐出去的血汗錢有可能被私用、被揮霍,善款可能沒有善用,誰不義憤填膺?誰不拍案而起?所以,對公益慈善嚴密甚至嚴苛的監督,對相關人和事存有審判心理,都是正常的社會情緒。
事實上,也正是這種網絡監督,倒逼公益慈善的規范化和透明化。完全可以說,這些年公益慈善建設的進步,網絡監督功不可沒。這次韓紅和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被網友聚焦掃描,也正是這種監督的一部分。
但聽了這首歌以后,還是忍不住感慨良多。還是希望社會對那些為窮人做好事、做實事的人,多一些禮敬,多一份包容。畢竟,我們的窮人還很多,脫貧攻堅的成就超越千古,但相對貧困始終存在,返貧風險也不容低估,人生的風暴下,隨時還會有落難者,任何時候都有人需要拉一把。
社會永遠需要一批為窮人做善事的人,歡迎更多的窮人經濟學家、窮人律師、窮人記者、窮人藝術家,來為窮人鼓與呼,為窮人踐與行、為窮人幫與助。
對于樂于為窮人做任何好事、實事的人,社會都應該褒揚,只要他們為窮人做了善事,他們都值得禮敬,哪怕他們做得還不夠好,甚至還有瑕疵,又或者他們某些方面還有讓人詬病的地方,可以指出,可以批評,但總體上還要保持善意。只要他們做的事是正向的,他們的錢物是正路的,那他們的行動就是正能量的,就理所應當為主流價值所肯定。
社會應該鼓勵更多先富人群為窮人多做善事,為他們做善事創造支持的環境,尤其是輿論氛圍。不要管他們的小毛病、微缺失,社會要的是他們的善舉,不是要一個完人。也許有人說,一些先富人士做慈善是沽名釣譽,是作秀。我們先不要管他們是不是沽名釣譽,是不是作秀,只要他們做的事對窮人有益、對社會有利,那就行了,他們就是我們所要的,他們就是在為社會作奉獻,就應該給他們該得的名和譽。就算他們有沽名釣譽之心,有作秀之嫌,我們也應該“論跡不論心”,“論心千古無完人”。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歡迎更多的先富人士來“沽名釣譽”,來“作秀”,一時沽名釣譽容易,一時作秀也不難,難的是一輩子“沽名釣譽”、一輩子“作秀”,只要他們的行為能夠為他們沽到名、釣到譽,我們就不要打板子,更不要一板子拍死。也許,他們從沽名釣譽起,從作秀始,卻也有可能在過程中真的不在乎那名和譽,真的忘了原本是作秀,真的投入到這善行中了呢。
而且,一味排斥做善事求名,客觀上也不利于吸引更多先富人士投身公益慈善,因為價值榮譽需求,也是人的一種本能,不可能也不必要消除它,反而我們還應該善用這種需求,為更多的窮人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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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孔子當年曾經批評學生子貢贖回在外的魯國奴隸而不要賞金,說他有失,“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意思是說,子貢這樣做,以后其他人也不好意思要賞金了,也就沒有贖回奴隸的積極性了。
孔子還表揚另一個學生子路,子路救落水者后收了家屬謝禮,孔子說“魯人必拯溺者矣”。就是說,從此魯國人會以子路為榜樣,不會見死不救。圣人畢竟是圣人,對人性的洞察是何等的犀利,對社會心理和情緒的把握又是何等的精準。
我們今天對待有志于做公益慈善的先富人士,對待他們的求名心理,孔夫子的態度值得深思。當然,我們肯定子貢,為子貢點贊,但更應該鼓勵子路,理解子路,為他點贊。畢竟,從道德完人的角度,子貢更高一籌;但從社會效應上,則子路帶動一大片。子貢為個體善,子路在開群體善,誰小善,誰大善,看從哪個角度來看了。
因此,在對愿意為窮人做善事的人士,我們不必苛求。只要他們的行為合規合法,或者說只要他們沒有越界,沒有違法違規,沒有違背公序良俗,而所做的事是好事,那就可以了。他們有什么毛病和缺點,都權當是“有缺點的戰士終竟是戰士”,就不要那么苛刻,不要那么嚴厲,不要拿圣人的標準來要求他們,畢竟圣人有幾個?
社會也應該檢討一下認識誤區。做善事不必都是苦行僧,不必都是圣徒,不必都像武訓那樣乞討行善。公益慈善人士一樣也有過美好生活的權利。事實上,也只有企業化經營,公益慈善才會做大蛋糕,才會惠及更多窮人。而要企業化經營,就需要專業人才加入,按照市場標準給專業人才以合理合規的待遇。這不是浪費善款,而是公益慈善事業迭代升級的要求,是把事業做大的現實需要。一句話,只要合理合規合法,只要公開公正公平,高管年薪比普通人高,又有什么呢?讓更多專業人才進入這個事業,對事業、對窮人,都有利有益。何況,韓紅還從來沒從基金會拿一分錢,說她是子貢也不為過。就算她在基金會拿過錢,合規合法公開拿,也沒什么,當子路也一樣被人尊重,甚至還能帶動更多人。畢竟,子貢不可多得,子路人人可學。
再說,公益慈善人士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也有自己的熟人社會,也不能要求他們只能做這一件事,也不能苛求他們一入公益門,終身公益人。公益慈善事業,歡迎長期做、終身做,也歡迎一時做、短期做、兼業做,為善不分先后,也不必分長短。做慈善的人就不能干別的事嗎?即使是商業活動又有什么呢?還是那句話,合規合法就行。
回到韓紅風波的起點“走個面兒”。幾十年的朋友新戲出爐,韓紅捧個場,說個場面的客氣話,不是人之常情嗎?請兄弟姐妹“走個面兒”,是懇求,不是強迫,當然她也沒能力強迫,懇求不懇求是她的事,給不給面兒是你的事;愿意給,她感謝;不愿給,是你的本分,她也沒轍。用不著言之切、責之深。如果韓紅不去這個場合,或者到場不說話,反而不合常理,畢竟她是電影的作曲,畢竟她是有名的藝人,畢竟她還是馮小剛幾十年的朋友。那一刻,她是藝人,是朋友,是一個講情分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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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前的2004年年底,一位為農民工討薪的農婦熊德明,因為收了農民工的一點費用,就被輿論口誅筆伐,質疑她不應該有償討薪。農見度當時寫了一篇《指責熊德明是社會的恥辱》發在《農民日報》頭版,后來還獲得中國新聞獎二等獎。文中有一句話至今還記得:“那些以圣人的標準來要求熊德明的人,應該問一下自己,我為農民工做了什么?”
今天我還是要說,只要一個人愿意為窮人做善事,就不要苛責她!對韓紅,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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