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
暑期來臨,又到了跨境旅游消費、留學繳費的旺季。根據現行的外匯管理規定,中國境內居民每人每年有等值5萬美元的便利化購匯額度,可以用于境外旅游、留學、消費等。但一些個人和組織突破這個額度,實現非法外匯兌換。
在最新的案例中,有被告人以“私人銀行”的名義,用虛擬貨幣作為中介,將境內的人民幣資產兌換為境外的外幣,涉案金額超過兩億元人民幣。司法機關提醒,這樣的換匯行為存在資金損失和違法犯罪的風險,應當選擇合法渠道。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6月份宣判了一起案件,經過了近兩年的調查,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偵查發現,與傳統的跨境換匯案件不同,本案用虛擬貨幣作為中介,切斷了跨境資金流轉的痕跡,增加了調查難度。
靜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張冬瑩:在境內,他通過多個分散的人民幣賬戶收取這些客戶的換匯資金。比如說換匯100萬元,可能涉案的公司提供5個賬戶,要求換匯客戶分5次,每筆20萬元打到這個賬戶里,然后把這100萬元匯到另外一個賬戶。再用100萬元去購買虛擬貨幣,存儲在涉案公司的錢包里,再到境外的這些虛擬幣的承兌商,兌換成英鎊、歐元等境外貨幣,然后就實現境內貨幣和境外貨幣的轉化過程。
到案的9人當中,有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到二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其中刑罰最重的高某以所謂“私人銀行”境內客戶經理的身份承攬業務。
靜安區人民法院法官 祁婷婷:他是全面負責運營事務的,對接留學移民中介,招攬客戶,聯絡虛擬幣,還有承兌商,統籌了換匯的全過程。他下面還有交易員、客服,這些人負責對接客戶的咨詢,協助轉賬操作這些工作。
法官研究了類似的案例,部分被告人以購買或者換取虛擬貨幣是投資行為,做無罪辯護。但祁婷婷表示,本案的實質是實現了外幣兌換。
祁婷婷:這個案子有罪和無罪不是在于是否使用了虛擬貨幣,而在于行為實質是否實現了人民幣和外幣的兌換。虛擬幣是作為搭橋的媒介完成了價值的轉移,實現了跨境支付的效果,沒法改變非法買賣外匯的本質。
司法機關提醒,以這種方式換匯的客戶存在資金安全和違法犯罪的雙重風險。
張冬瑩:因為他們要求換匯客戶把相應的換匯人民幣,一般都是上百萬的人民幣,轉入到私人賬戶或者公司賬戶。
一旦遭遇對方截留資金、詐騙等情況,就會導致所有的換匯資金都沒有辦法追回。
同時他們這些換匯客戶自身的銀行卡,也可能因為大額可疑的交易被公安部門凍結。
我們案子里面也有兩個人,他是把銀行卡借給了這家公司或者是朋友,用于在換匯過程中接收人民幣,這種行為也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買賣外匯的共犯。
根據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額、認罪認罰態度等因素,本案部分嫌疑人經公開聽證,被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但仍然受到行政處罰。
檢察官提醒公眾,通過正規渠道換取外匯,警惕所謂“私人銀行”名義下的非法金融活動。
張冬瑩:如果有留學繳費需求,超出5萬美元的額度,可以向銀行提供錄取通知書或者是費用的單據來辦理購匯。同時大家還是要增強識別非法換匯的意識,如果說兌換機構宣傳不受5萬美元額度的限制,也不需要提交任何證明材料,或者說是號稱使用“區塊鏈”“虛擬幣”等無痕操作,不用去銀行,錢款也是轉到個人、私人或者說公司賬戶,這種方式大概率涉及非法換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