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成功偵破一起典型“借款請托型”詐騙案件,涉案金額7萬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延吉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被害人與蔡某某是同行,曾有過相關工程合作。去年,受害人與蔡某某吃飯閑聊中,蔡某某表示自己手里有個項目需要找人承接,同時向被害人提出,如果有意愿可以幫他拿下該工程項目。經(jīng)過詳細了解,被害人決定接手“項目”,但蔡某某以疏通關系需要資金周轉(zhuǎn)為由,于2024年10月至11月向受害人借款7萬元。雙方寫下借條,約定項目成功后分紅,不成功則還款。
因蔡某某與被害人都認識該項目負責人,而蔡某某與該負責人更熟悉。為了防止穿幫,蔡某某刻意阻攔被害人與該負責人直接對接,導致被害人長期無法核實項目真假。每當被害人催問蔡某某工程項目相關事宜時,蔡某某都會以“還需要審批”等借口搪塞。
今年4月,被害人偶遇該項目負責人。通過聊天,被害人才知道蔡某某從未與該負責人對接過該工程。4月22日,被害人到北山派出所報案。
接到報案后,副所長李成宰立即帶領民警許鵬等人展開偵查工作,發(fā)現(xiàn)蔡某某向受害人借錢時已身負巨額債務,完全不具備還款能力,而他從受害人處借得的錢款全部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并未投入任何工程項目。
李成宰結(jié)合案件細節(jié)確定該案屬于“借款請托型”詐騙。經(jīng)過多方走訪調(diào)查,民警最終鎖定蔡某某居住地。“他原來經(jīng)濟條件挺不錯的,后來因為三角債務問題負債累累,如今也沒有固定居所,我們找他費了不少勁兒。”許鵬介紹,將蔡某某抓獲后,其如實交代了騙受害人7萬元的犯罪事實。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遇到所謂“托關系辦工程”“拿款疏通門路”的情況時,切勿輕信他人有所謂的內(nèi)部渠道,一旦發(fā)現(xiàn)被騙,及時留存聊天、轉(zhuǎn)賬、借條等證據(jù),第一時間報警。
來源:延吉市委宣傳部 任慧敏 實習生 蔣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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