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一地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象山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6年6月15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
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謝功益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朱約余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關于接受李曉東辭去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
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6年6月15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
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由于工作變動,李曉東提出辭去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李曉東辭去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請求,并報象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關于謝功益代理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的決定
(2026年6月15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
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根據主任會議的提請,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定:謝功益代理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舟山一地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2026年6月13日舟山市普陀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林 靜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26年6月13日舟山市普陀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丁 勇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免去:
黃芬蕾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丁 勇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漁農業和漁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2026年6月13日舟山市普陀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江玉燕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朱家尖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童 憬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馬利斌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徐春偉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歐青梅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齊培君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六橫人民法庭副庭長;
陳楠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左雯潔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免去:
齊 路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童 憬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六橫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徐春偉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朱家尖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邱國行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 平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梅 鵬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江玉燕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歐青梅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職務;
張超洋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2026年6月13日舟山市普陀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鐵玲為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陳 舟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委員職務;
周 超的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