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句話出自我國《詩經.小雅》。國土對于一個國家來說,它是疆域更是尊嚴,無論是從廣義還是從狹義上來說,國土和國家是無法分割的,它是一個國家完整的體現。
當然,世界歷史早年動蕩不堪,很多國家的土地都被迫分割,其中包括日本這個民族,二戰時期,他們國家的土地也因此而分裂,但是他們的分裂不是被外國人給分裂,而是土地變為私人所有。
山川河流是國家所有這一點無可厚非,因為只有國家的力量才能夠保護領土的完整。但是在富士山這座超級活火山的的歸屬權上,就有過兩次重大的歷史轉折。
富士山作為日本最知名且最高的山峰,它對于日本的意義不言而喻,現在旅游文化的國際接軌更是讓富士山成為全球知名的名山大川,日本政府也因為其旅游業的開發而賺得盆滿缽滿。但是富士山的歸屬權在固有的觀念下很難給它下以定論。
在日本明治維新開始之前,富士山一直歸私人所有,而擁有這座山的家族不是別的,而是日本大名鼎鼎的德川家康家族,至少在1543年~1616年的時候是這樣的。
早在公元699的時候,建于富士山二合目的淺草神社開始在富士山扎根發芽,并在后面受到了日本皇室和德川家族有實力的武將庇護,從而在日本當地成為了最古老最權威的神社。但是這個時候的淺間神社只是在富士山山頂修建祭奠神靈的神社,它并沒有富士山的所有權,只是德康家族讓它使用而已,但是這房產還是屬于淺間神社,算是最初的土地私有化部分,最后德川家康家族更是把富士山的所有權轉贈給了淺間神社。
但是在明治維新自從1868年元月3號開始,整個民族開始大力建設,土地的所有權正式歸為國有,但是這樣的結果并沒有維持多久,短短的幾十年,日本因為受二戰的經濟制約,為了盡快適應戰況,國內的土地所有權再次流轉,富士山的所有權再次歸回到私人擁有,它也再次回歸到淺間神社的手中。
日本政府僅僅擁有了短短幾十年的富士山土地所有權,政府維護富士山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對于淺間神社來說,要維護這么大的山是要花相當大的力氣的,財力物力這是必備的。最后日本政府看上了富士山的旅游資源,從淺間神社主領人家族當中租賃富士山的土地,因為旅游業開發導致富士山的維護資金全由政府負責,根據不完資料顯示,富士山每年的租賃費用高達數百億日元,維護費用更是因為季節而不同。
雖然說德康家族已經把富士山的土地所有權轉贈給了淺間神社,但是淺間神社僅僅擁有山頂部分的使用權,而山腰及山腳的土地所有權仍然在德康家族的手中。但是隨著近代旅游業的發展,人們對于山頂的向往可比山腳來得強烈,所以淺間神社在獲得租金時比德川家康家族租金高得多。
而現如今的日本政府僅僅只有富士山的租賃權益下的權力,大量的租金在旅游業帶來的紅利面前當然不值一提,但是一個極具矛盾心理的民族在這件事情上就體現得淋漓盡致,光從封建幕府化的殘余思想下的民族文化象征是私有財產,這一點來說就足夠諷刺的了。
那么,問題來了,現在富士山的火山能量已經到達了檢測的臨界點,如果其噴發造成人民和政府的財產和資源的損失,而擁有富士山土地所有權的德川家康家族算不算是從犯呢?這就有點像之前網友提的那個關于《三國演義》當中劉備因為關羽的死,夷陵之戰,陸遜點的那把火燒的是劉備的糧草,劉備算不算戰爭失敗的從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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