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直接導致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落馬的“包工頭敲詐案”一審宣判,被控告涉嫌“敲詐勒索罪”的包工頭易某被判無罪。
易真武在面臨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對結果早有預料,因為他本身就無罪,張家慧一家欠他工程款是事實,他并非敲詐勒索,只是在討要工程款。
那么,易真武當初到底是做了什么,才會涉嫌敲詐勒索呢?
事件經過
易真武是一名包工頭,重慶人,跟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是老鄉。2018年,易真武在張佳慧的丈夫劉遠生的公司簽訂合同,承包工程,但完工后卻始終拿不到工程尾款。
在反復催收無果后,易真武決定劍走偏鋒,因為他和張佳慧是老鄉,所以趁張家慧在老家茶樓打麻將時候拍了視頻,同時又搜集了有人舉報劉遠生“怎樣操縱股市,如何利用農業項目騙取政府補貼”的音頻。
隨后,易真武把這些材料寄給了張家慧,還附帶了一封信,信中表示,如果不結清工程款,自己就會以在網上發布這些音頻和視頻。
張佳慧身居要職,擔心易真武真的曝光這些材料對自己產生影響,于是一次性轉賬了50萬給易真武,但易真武認為離自己應得的工程款還差太多。隨后兩人多次協商,均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張佳慧決定報警,理由是自己遭到易真武的敲詐勒索,很快,易真武被逮捕。
易真武被逮捕后,本案進行了長時間的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張佳慧與劉遠生被人舉報落馬,張家慧因犯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獲刑18年,并處罰金400萬元;劉遠生也鋃鐺入獄。
如今,易真武敲詐勒索一案也宣判了,法院認為,雖然易真武實施了脅迫行為,但并無充分證據證實他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因此判決易真武無罪。
建永點評
本案中,易真武之所以被判無罪,根本原因是他雖然確實威脅了張佳慧和劉遠生,但他的目的是索要“自己應得的勞務工程款”,而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然而,雖然最終無罪,但易真武也為自己的沖動行為付出了代價。他被羈押了四年,期間沒有工作、沒有業務,為了這個案子,自己和家人也付出了巨大的精力。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然而在建設工程領域,事情卻往往沒有這么簡單,干了活拿不到錢是常態。乙方為催收工程款勞心勞力,還沒什么效果,很容易一時沖動,采用過激的方式,結果反而把自己搭進去了。
比如,就在前不久,山東5人“非法索要工程款”被拘留;也有人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的名義,向甲方催收工程款,結果被通報罰款;也有人為了討要工程款,徒手爬上工地的塔吊,威脅說不給錢就跳下來,結果以尋釁滋事罪入獄。
合法催收
那工程款被拖欠后,到底該怎么做才能快速、合法地拿到錢呢?
首先要明確拖欠工程款的原因與責任。是甲方自身資金問題還是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又或是其他不可抗力?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決定了由誰承擔責任,因此,不管采取什么方法,都要先明確原因。
其次是做好證據保留。只要甲方沒按時付款,乙方就要提高警惕,注意搜集并保留合同、補充協議、已收付款單據發票、施工進度證明、雙方往來溝通記錄等證據。
最后才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催收行動。一般來說,工程款被拖欠后都會進行協商,這也是最省事的方法,但協商未必能有效果。此外還可以采用訴前調解、仲裁以及起訴等方案。就效果而言,起訴往往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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