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他舉報四川一家企業生產的酸辣粉絲沒有酸辣味,結果被當地市場監管局駁回。
3月13日,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員回應,當事人舉報的酸辣粉絲只是一種適合做酸辣粉的普通粉絲,沒有酸辣味是正常的,不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因此才不予立案。
據了解,當事人舉報的是一款由四川仁壽光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酸辣粉絲。他認為產品的包裝上寫有“酸辣粉絲”字樣,強調的是粉絲的口味,但實際上這款粉絲卻并不酸辣,他認為這一情況涉嫌誤導消費者,隨后向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了這家公司。沒想到,市場監管局最終給出的回復是,酸辣粉絲不酸辣不存在誤導消費者情形,并以投訴舉報人提出的事實不存在為由,不予立案。
上述內容在網上發布后,引發廣泛關注。
“我們接到舉報的時候也很重視,專門做了調查,也做了探討。”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市場監管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9月12日,在接到投訴舉報信后,他們做過仔細的調查,還到企業去走訪過,最后才給出的不予立案的結果。
該工作人員稱,被舉報的產品并不是和方便面一樣的那種速食酸辣粉,只是一種適合制作酸辣粉的普通粉絲。
包裝上的“酸辣粉絲”只是產品名稱,是根據產品的用途來命名的,這種情況在川渝地區比較常見,一些散裝的粉絲也常會被稱為酸辣粉絲,但這并不是對粉絲味道的描述。
另外,產品包裝上也寫得很清楚,需要后期添加佐料后才能烹飪出美味的小吃酸辣粉。因此,被舉報的酸辣粉絲沒有酸辣味是正常的,“就像老婆餅里沒老婆,牛軋糖里沒有牛一樣。
實際上,舉報酸辣粉絲不酸辣并非首次發生。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23年12月份,也有人在重慶舉報這一問題,當地市場監管局同樣給出了不予立案的處理結果。
江蘇柏金律師事務所劉國慶律師認為,商家遵循地方習慣為產品命名,并非故意違法,市場監管部門根據事實情況不予立案也無不妥。他建議,類似產品外包裝上最好做一個解釋,避免外地消費者誤解。(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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