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之前是優質資產,買之后成了不良資產。
Part.
1
如今的樓市,正在上演一場比《刺客信條》更刺激的大戲——前一年還熱銷甚至搖號的房子,后一年突然就「骨折價清倉」。
開發商降價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門——
直接降價、節點折扣、團購折扣、總經理限時折扣、渠道專屬折扣、工抵房、清盤價等等,不一而足。
據說某備案價3萬左右的終改項目,現在能給到8折優惠;某均價2.5萬+開售的項目,工抵房只要1.7萬起;某2萬+搖號項目,特價房最低1.3萬起……
很多老業主的房子還沒交付,就憑空多了幾十甚至上百萬的「賬面虧損」,而這些錢是大多數家庭不吃不喝幾年才能賺回來的,擱誰都得崩潰。
按理來說,不管是汽車、數碼產品還是服裝,在上市一段時間后都會適當「調價」。但房子不一樣,消費品降價還能用「早買早享受」安慰自己,但同一個項目同一批房子不管買的早晚,交付時間是一樣的。
首批業主不但要承受賬面虧損的煎熬,看著后來者用省下來的錢買車和車位。到時候賣二手房,人家的成本還更低,有「砸價」的空間和底氣。同樣的房子,你2.8萬一平買的,我2萬一平買的,我賣2.1萬就能回本,你呢?
買房的時候說是優質資產配置,還沒交房呢就成了不良資產處置。開發商在商言商成為「價格刺客」,老業主也要承受信仰崩塌的至暗時刻。
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沉重但是目前很普遍的問題——開發商,能「背刺」老業主嗎?
Part.
2
首先,說一下作為一個普通購房者的觀點——不能,至少不應該。
房子是一種「特殊商品」,也是大多數人這輩子最大的消費品。不過別的消費品都是「花錢找樂子」,但買房對絕大多數人或家庭來說其實屬于「花錢找罪受」。
買房不但要掏空六個錢包付首付,還要透支未來20到30年的收入還月供。直白點說,就是買房不但要抽掉你已經賺到攢到的錢,還要收走你還沒賺到手的錢。
說實話,80前的大多數中國人骨子里是不太認可「超前消費」的,你讓他們貸款或者分期買稍貴一點的消費品很難,很多人甚至連日常消費都是能省則省,雞蛋漲一毛錢都要斤斤計較。
唯有(給孩子)買房子可以讓他們慷慨解囊,幾萬的定金、幾十上百萬的首付眼都不眨就刷過去,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忙還房貸。
毫不夸張地說,房子是大多數中國人家庭資產的壓艙石。
過去二三十年年,房子作為“財富儲水池”的投資屬性被強化,而且給了很多人“只漲不跌”的心理預期。央行一份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家庭約77%的財富沉淀在房產中。細微的價格波動都有可能會沖擊業主的安全感,更不用說跳水價、骨折價。
但市場下行周期中,價格波動難以避免,回歸居住屬性的房子也在完成從“投資品”到“消費品”的轉變。這種屬性轉變導致業主難以接受“賬面財富縮水”,本質是對“房產功能認知滯后”的陣痛。
一套300萬級的房子如果降價10%,業主的家庭資產就要縮水30萬甚至更多,是普通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從另一個層面來說,房子還充當了「社會地位的符號」。這句話看似很難理解,但買房尤其是改善房的時候,開發商都會強調「圈層」屬性,「以房論階」似乎已經是社會通行的潛規則,房價縮水不但是資產縮水,也意味著圈層滑落。
還有一點其實不太重要,很多人將“買房”視為自己的人生里程碑,房價漲了就是投資有道,房價跳水往小了說是投資失敗,往大了說就是否定了他們的人生選擇,而且沒有后悔藥。
這種"買定離手"的刺激感,讓購房體驗堪比澳門和拉斯維加斯。
而且如果是已經交付的房子,有個別業主割肉離場那可能別的業主最多吐槽一下說幾句難聽話,畢竟法治社會人家自己的房子想賣多錢賣多錢,誰也管不著。
但如果是在售新房降價的「渣男行徑」,那對早買房的老業主來說就不啻于晴天霹靂——當初買房的時候你可不是這么說的啊!所以我們經常能看到一些老業主在售樓部門口進行行為藝術,甚至演變為和開發商的沖突或法律糾紛。
Part.
3
不過開發商也有話說。
從某些層面來說,期房就是“概念房”,和期貨性質差不多,所以而當市場風向突變時,開發商就會果斷自救,開啟"價格跳水模式"。
房企是市場經濟的"打工人",也是價格信號的傳聲筒。前幾年市場上行時,變相漲價或者全款優先我們又不是沒見過,所以市場下行時,降價對開發商來說就像呼吸般自然。
如果不降價就能賣得好,誰不愿意多賺錢呢?一個項目能夠啟動,開發商要背負巨額貸款和欠款,從開發貸到供應商墊資再到各種成本都是天文數字。如果項目去化率過低,再加上融資渠道收緊,每天需要支付的資金成本都會拖死開發商。
微觀經濟學中有一種“邊際成本定價法”——當固定成本已沉淀,降價銷售只要覆蓋可變成本,即可減少虧損并盤活現金流。庫存高企、資金鏈承壓,如果降價能夠盤活銷售和現金流,就能救活項目,避免爛尾風險,也算是一種斷臂求生或者刮骨療毒。
“要臉”還是“要命”?這個選擇題不難做。
實事求是的說,這種“以價換量”的策略客觀上其實保護了更多購房者的權益——相比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導致爛尾,降價至少能保證項目持續建設。企業生存是社會責任的前提,開發商崩盤對老業主的傷害遠大于價格波動。
有人說:樓市就應該像股市般自由波動,開發商沒有義務為業主的資產保值兜底。要是股票跌了你會去找上市公司索賠嗎?購房合同里有"開發商保留價格調整權利",可沒寫著“保證房價只漲不跌”。要有契約精神,也要經得起市場波動考驗,購房者享受房價上漲紅利時,也需承擔價格下行的風險——
你不能只在自己受益時愛開發商。
現實就是在契約自由原則下開發商降價并不違法,只是對老業主來說“不合情理”。前幾年,某城市某項目因為降價,業主將開發商起訴到法院,最終法院判定開發商“未違反合同約定。”
但是當手握“免死金牌”的開發商選擇用“背刺”老業主換取現金流時,其實也是在透支品牌乃至行業的信用,也是無形中對市場秩序的一種破壞。
老業主按原價承擔了項目前期的融資成本(包括土地款、建安費等等),而新買家卻享受了“成本攤薄”后的低價,本質上是用老業主的購房款為降價行為“買單”。
這就會造成購房者對市場產生“買漲不買跌”的逆向預期,誰也不想當高價接盤俠,萬一等等還能降呢?當市場陷入“降價→觀望→再降價”的惡性循環,最終傷害的是這個行業。
其實當業主因降價而否定市場規則時,也是在拒絕承認市場風險的客觀存在。
說實話,房地產市場從來不是非黑即白的戰場。開發商降價是市場規律的冰冷投射,老業主維權是人性訴求的正常表達。
我們既能理解開發商“斷臂求生”的無奈,也能共情業主“財富蒸發”的痛楚。但這就是大勢,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
我們也希望樓市健康發展,這個市場不該是“你死我活”的角斗場,而應是“共生共榮”的生態圈。
-正文完-
作者 | 止 戈
主編 | 王鵬飛
「新地產陜西」原創作品
如需轉載請聯系授權
踩盤報告
| |
| |
| |
| |
| |
| |
| 天谷雅舍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