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將煙臺銀行再次推至輿論聚光燈下。
該行因違反金融統計規定、賬戶管理規定等六項違規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387.45元,同時處以319.2萬元罰款。這組懸殊的數字形成強烈反差,引發市場對這家地方城商行合規管理能力的深度質疑。
而僅僅在4天前的6月30日,山東證監局已對煙臺銀行出具《責令改正措施決定書》,指出其在基金銷售業務中存在《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后未及時申請換領等問題,要求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短短一周內接連曝出問題,從許可證管理疏漏到金融統計、反洗錢等核心領域違規,看似孤立的“小事”背后,折射出的卻是煙臺銀行內控體系的困局。
1.內控體系存在缺陷,合規防線亟須完善
根據監管信息,煙臺銀行因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賬戶管理規定、商戶管理規定、占壓財政資金、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六項違規行為,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19.2萬元,同時沒收違法所得387.45元。同時時任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張某偉和總會計師徐某文,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罰款2.5萬元和1.5萬元。
央行山東省分行對煙臺銀行的處罰信息,圖自央行山東省分行官網
這并非煙臺銀行首次因合規問題被罰。梳理其違規記錄可見,該行近年來的處罰呈現頻次遞增、性質趨重的特點。
煙臺銀行近年來多次被罰
2024年11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煙臺監管分局因“未按照規定報送報表”對其罰款30萬元,時任總會計師徐某文被警告;2024年2月,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煙臺監管分局罰款40萬元;2023年10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煙臺市分局對其罰款41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0.96萬元,事由為“涉嫌違反法律法規”。
值得關注的是,煙臺銀行的信息披露長期存在混亂。2024年5月,該行發布一季度報告更正公告,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與一級資本充足率數據顛倒——原披露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12.43%、一級資本充足率8.01%,更正后兩者數值互換。
更基礎的是,其利潤表中“本期發生數”與“本期金額”出現顯著差異,原披露營業收入2.70億元(月報數據)與7.50億元(季報數據)矛盾,最終以更正季報數據告終。
這種基礎性數據錯誤絕非偶然。按照《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財務數據需經風控、財務、審計多部門交叉核驗,而煙臺銀行出現類似低級錯誤,意味著至少三道審核防線失守。
從歷史沿革看,煙臺銀行的公司治理問題早有伏筆。該行前身是1997年11月成立的煙臺市商業銀行,2009年更名為現名,自成立以來的四任董事長中,前三任均因貪腐或違規問題落馬:首任董事長于行成(1997—2001年在任)2003年因受賄被判12年;第二任董事長莊永輝(2001—2012年在任)2012年卷入“4.36億元票據案”,涉嫌利用外資入股之機獲利1.5億元,于2014年因受賄罪、貪污罪被判刑13年;第三任董事長葉文君(2012—2018年在任)2019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同年12月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此外,2019年7月,原行長石學東因涉嫌違法發放貸款、受賄被免去行長職務,2020年6月被正式立案偵查。頻繁的高層動蕩,為內控體系的松弛埋下隱患。
以此次被罰的總會計師徐某文為例,其任職軌跡顯示,2017年起擔任煙臺銀行計劃財務部總經理,2021年升任總會計師。但自其擔任總會計師以來,分管領域接連曝出問題,其對合規風險的把控明顯不足。
2.業績表面繁榮,實則暗藏風險
2024年,煙臺銀行交出的成績單初看頗為亮眼:全年營業收入28.06億元,同比增長36.48%,增幅居山東14家城商行之首;歸母凈利潤3.68億元,同比增長11.62%;年末總資產達1573.67億元,同比增長12.73%,資產規模擴張顯著。
煙臺銀行不良貸款率逐年下降
此外,風險指標似乎也在改善,2022—2024年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83%、1.33%、1.16%,下降明顯;此外,同期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60.74%、182.23%、270.47%,風險抵補能力增強。
但深入分析可見,煙臺銀行的數據背后暗藏風險。2024年,煙臺銀行信用減值損失達14.11億元,同比激增80.38%,占營業收入比重高達50.23%。對比2024年全國城商行211.19%撥備覆蓋率均值,煙臺銀行的撥備計提強度顯著高于行業。市場人士分析,此舉存在通過“超額計提”壓低不良貸款率的嫌疑。
進入2025年一季度,煙臺銀行的業績出現反轉。數據顯示,2025年一季度,該行營業收入7.05億元,同比下降5.98%,但凈利潤同比暴增57.79%至2.55億元。出現這一現象的核心原因是信用減值損失驟降25.36%至2.45億元。這種“前高后低”的數據,遠超正常銀行季度波動(通常在10%以內)。
3.治理困局待解,信任重建任重道遠
煙臺銀行的困境,折射出部分地方城商行在快速擴張中面臨的共性問題:重規模輕合規、重業績輕治理
從股權結構看,煙臺銀行還是存在較為顯著的集中特征:南山集團以34.83%的持股比例穩居煙臺銀行第一大股東,煙臺市財金發展投資集團以13.26%的持股比例位列第二,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72.11%,國有法人股與境內其他法人股合計占比達92.97%。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前十大股東中煙臺陽光壹佰(持股2.26%)與煙臺泰魯偉業(持股1.89%)存在一致行動人關系,當前兩家合計有1.1億股煙臺銀行股份被質押,被凍結3000萬股。
煙臺銀行前十大股東情況,圖自該行2024年報
從股東關聯交易來看,2024年該行與股東的交易主要為存款和授信業務,均由正常經營活動產生,全年重大關聯交易涉及主要股東3家,余額共計14.05億元,其中南山集團涉及18戶關聯企業,授信余額12.73億元,占資本凈額的10.26%。盡管未超過監管紅線,但關聯交易的集中性仍需持續關注,避免因利益關聯影響決策獨立性。
2024年,煙臺銀行中間業務呈現快速擴張態勢。2024年,該行全年實現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1.81億元,同比增長73.38%,其中代理業務手續費增長125.67%,主要依賴理財業務調整資產策略。但同期基金銷售業務卻因內控問題被責令整改,側面反映出該行中間業務擴張與合規管理存在脫節。
金融市場的穩定離不開透明規范的信息披露,而銀行作為經營信用的機構,數據真實性直接影響公眾信任。如今,319.2萬元罰單與387.45元違法所得的強烈反差,已成為煙臺銀行內控問題的標志性注腳。對于這家經歷多次高層動蕩、頻繁曝出合規問題的城商行而言,真正的考驗不在于短期業績的反彈,而在于能否重建以合規為核心的治理體系。
畢竟,金融機構的生命線不僅是光鮮的報表數字,更需要經得起檢驗的信用與風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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