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原人才網信息,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團有限公司創立于1969年,長期致力于服務中國鋼鐵事業發展需求,構建完善了涵蓋保護材料、冶金耐材、機械裝備、特種合金、綠色化工、特種炭材,以及礦石貿易、新能源材料領域的“6+2”產業格局,是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中國連鑄保護渣標準樣品定點研制單位和河南省冶金保護材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河南省冶金保護材料工程實驗室。
2022年,西保集團先后入選河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頭雁企業,并在俄羅斯投資建設了公司首個海外制造業基地,開啟了全新的戰略階段。 公司注冊資金6000萬元人民幣,總資產80億元人民幣,總部位于河南省西峽縣城鸛河路西保工業園,現有員工3100余人,擁有全資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9家、合資公司3家,海外公司1家。
西保集團股權糾紛多年不休
然而,西保集團近些年來卻一直處于股權糾紛之中,多名小股東一直在狀告大股東李書成。
小股東趙群華認為,西保集團原為西峽縣城關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趙群華是九十年代年進入西保的,2000年企業改制時,趙群華作為西保銷售公司經理,與西保其他中高層員工一起,投入真金白銀而成為原始股東。
趙群華表示:當時,城關鎮以評估后的凈資產350萬元入股。原西峽保護材料廠的76名職工骨干以238萬元現金入股。其中,我入股現金2萬元。李書成是廠長,入股11萬元,成為除了城關鎮集體股之外的最大股東。
改制后,趙群華繼續負責銷售工作。一直到2010年,脫離西保集團一線銷售工作。
2012年年底,趙群華到西保集團找董事長李書成要股份分紅。李書成說他早已不是股東,沒有分紅。
趙群華說,自己問他為什么,李書華說公司章程有規定,趙群華質疑說有什么規定我作為股東怎么能不知道?要求李書成提供公司章程,李書成說趙群華早已不是西保股東沒資格看公司章程,拒絕提供。
不得已的情況下,趙群華向西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縣法院一審、市中院二審、再審,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均認定趙群華是西保集團股東,擁有股東知情權。
在查閱西保工商檔案備案材料時,趙群華發現西保集團自2002年城關鎮集體股退出后,就開始偽造股東簽名,更改公司章程,偽造股東股權轉讓協議。大肆侵吞其他股東的股份。
為了阻止西保集團李書成繼續造假霸占其他股東的股份,從這個時候開始,趙群華和其他股東多次向西峽縣工商局反映,要求他們不得再執法犯法、協助西保集團辦理侵占股東股權的行政審批手續。
因為擔心西峽縣工商局過后不承認收到過股東的訴求,趙群華等人還向縣工商局提供有法院認定他們是股東的判決書,并要求當時的工商局注冊股給他們寫出證明。
從此以后,趙群華經常到縣工商局查詢西保工商檔案的變動情況,防治他們暗箱操作、再次造假,不一定哪一天就會偷偷取消我的股東資格。
市監局局長政府大樓自殺身亡
2021年7月20號,有人告訴趙群華,市場監管局接到西峽縣萬人助萬企活動辦公室發出通知:要求縣法院、金融機構、市場監管局為西保集團變更工商檔案備案。解除他們的股東身份。
趙群華受其他股東委派到縣市場監管局交涉,要求市場監管局嚴守法律底線,不得再執法犯法,為西保集團非法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市場監管局的袁股長也向趙群華表態,市場監管局會依法行政,不會違犯法律法規幫助西保集團侵占我們股東權益。
市場監管局要求趙群華向他們提供法院判決書,我將三級法院判決書都交給了他們。他們據此寫了匯報材料交給西峽縣委、政府。
2021年8月17日,趙群華得知南陽市紀委督查組到西峽縣督導市場監管局為西保集團辦理工商檔案變更手續。
8月23號上午趙群華不放心,又跑到縣市場監管局找袁股長詢問結果,袁股長告訴趙群華市場監管局會堅守法律法規底線,不會向違法事情低頭。仍然態度很明確。
23號下午,西峽縣市場監管局劉巖局長就在縣政府上吊自殺身亡。
趙群華認為,劉巖局長的自殺與遭到市、縣紀委威逼有直接關系。
股東曾遭槍擊恐嚇
趙群華說,因為他這些年一直與李書成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2016年5月16日夜,有西峽縣法院法警提供做案車輛,拉大糞涂在他家墻上門上,傾到他家門口。并開槍射擊后留下彈殼恐嚇他。趙群華當時就報案,縣公安局至今未破案。
西保集團副總曾是法官 公司曾有警車
為何趙群華們一直無法在法律范圍內告贏李樹成他們?
趙群華表示,西保集團的常務副總宋成偉就是原西峽縣法院的法官,宋成偉原來是西峽法院執行庭副庭長,縣委組織部選調他去西峽集團掛職,從此以后他就再也沒回去,直接辭職在西峽集團正式工作了。
非但如此,西保集團在2008年,出資238707.68元購買了一輛奔馳面包車,卻掛上了警車牌照,車牌為豫RA632警,車身刷的是法院警車。西保集團是以西峽縣法院名義夠買使用。
西保集團對外聲稱購買警車是用于辦理司法案件!
一家企業怎么辦理司法案件?一家企業怎么可以購買警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西峽縣不起作用?
離譜的是,2012年10月,西保集團將此車“賣”給了西峽縣人民法院,法院給西保集團匯出8萬元。這算是行賄嗎?近24萬購買的車,4年后8萬元轉讓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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