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馮其庸關于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剽竊案”的回憶很重要》一文,簡要地勾勒出我對姚遷自縊身死一案的關注,目的是推薦讀者去讀“馮其庸口述自傳”中的“姚遷事件”(P321),借此從歷史上看南京博物院藏品的管理問題,為這段時間沸沸揚揚的被捐贈南博文物流入拍賣市場,提供一個可供讀者了解的背景材料。
很多讀者留言,對我的做法不甚滿意,基本的看法是,我什么也沒說。讀者的批評,有道理,虛心接受,再寫一篇。
事實清楚
我認為,關于所謂姚遷“剽竊案”,是一場冤案,事實是清楚的。
從官方的結論來說,有中紀委調查組《關于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同志自縊身死問題的調查報告》,有刊登在《光明日報》上的“本報編輯部”署名的《關于姚遷事件報道嚴重失實的檢查》(1985年8月4日),足以證明姚遷的清白。
姚遷一案平反后不久,江蘇作家龐瑞根就有《姚遷之死》的報告文學問世,對這一冤案如何形成的,予以詳細披露(見《文匯月刊》編輯部編《<人生環形道>——<文匯月刊>報告文學選》,四川文藝出版社1987年版)。
但是,對于我這樣學歷史又好刨根問底的人來說,還有疑惑:《光明日報》如此大動干戈,把一樁“剽竊案”這樣大張旗鼓報道,還配發社論,前無古人——從今天看,也后無來者,這事肯定有蹊蹺,背后一定有什么我們不了解的情況,或者有推手。
2019年,我在旅途中買到《風雨平生:馮其庸口述自傳》,讀到“姚遷事件”,才覺得揭開了一點內幕。與姚遷過從密切的馮其庸寫道:
因為江蘇省委有一些老同志喜歡文物,尤其是字畫,經常到南京博物院去借有名的字畫去看。
按說這種做法都已經不合適了,因為博物館的藏品,一般不能外借給私人的,只能展覽的時候你來看。有些專家來了專門要看哪一件,調出來看,這也是可以的,借回去看是絕無可能的。但是因為他們是省委領導,姚遷也無奈,就讓他們借回去了。但是姚遷非常認真,他都記錄了,誰借什么,借的時間多久,到時間他就去催,催不回來他也去催,經常是隔一段時間就去催。后來這些老同志心里有點不高興了。
有一次,有一位老同志就跟我打招呼,他說,你以后有事不必去找姚遷,你們紅學方面的事找我們就行了,姚遷有問題,估計要退下來了。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沒有去問。
后來是姚遷跟我講的。好幾位老同志借了博物院的字畫不還,姚遷非常頭痛,當然,他職責所在,不能不去催。
因此,姚遷“姚遷遭到了誣陷”。馮其庸寫道:
他們想把他弄下來,先是誣陷姚遷生活上有問題,結果姚遷是個非常古板的,正正派派的人,查了半天,任何蛛絲馬跡都沒有,所以這個不能成立。接連不斷地,又說姚遷經濟上有問題,因此又查。查了半天,一分錢的毛病也找不著,他根本是奉公守法,樸樸實實的一個人,所以又不能成立。
可見,姚遷的問題,不是什么“剽竊”的問題,是因為催要被借走的字畫。查生活作風和經濟問題不成立,就又推出一個王少華,舉報姚遷“剽竊”。
《光明日報》為何會介入?
王少華舉報,在1982年冬。王的舉報信,是否給《光明日報》的?我沒看到材料。以我的推測,《光明日報》介入此事,恐怕有兩個因素,第一,那時,該報是一份以報道知識分子為主的報紙,影響很大,大學師生幾乎都看。第二,該報副總編輯王強華是江蘇人,關注鄉土動態很正常。
這件事過去25年之后,2011年11月1日,姚遷案兩方當事人:王強華和葉緒泰在南京會晤,共同回憶這一事件。在場的王喜根兄留下一份記錄《王強華、葉緒泰時隔25年的對話》(下文簡稱“對話”)。2020年10月23日,在喜根兄牽線并陪同我去采訪葉緒泰時,把這個記錄了我。
在這份記錄中,王強華解答了當年《光明日報》介入此案的原因:“當時稿子的線索,不是我們自己找的,是鄧力群”。“是他批給我們光明日報去做的”,“不是我們主動插手”。
鄧力群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宣部長。即使王少華可以夠上這個級別的人,可鄧為何對一個“剽竊案”如此重視,是一個謎,一個有待于知情者揭開的謎。
有了鄧的批示,《光明日報》就要執行。1983年3月和7月,《光明日報》曾進行過兩次調查,提出要登報批評,但江蘇省文化局黨組不同意登報。1983年11月,《光明日報》就在內刊“情況反映”刊登。
在“對話”中,王強華說:“當時鄧力群批給我們調查,剛開始是準備寫內參的,后來才公開,以及后來的座談會,也邀請我們參加,我們也都去了。”對照上述時間線,說得是實情。
不過,王強華的這段話,把后來事情的變化推給了江蘇方面,所謂“后來的座談會,也邀請我們參加”云云,當然是指江蘇方面召開的會。
為何《光明日報》這邊“清新淡雅”,江蘇方面要“濃墨重彩”?也有跡可循。
1984年1月,中顧委秘書長榮高棠來南京公干,將《光明日報》內部“情況反映”帶來了,并交給時任江蘇一把手韓培信,要他了解處理。這么一件“剽竊案”,姚遷也不是什么大人物,竟然又出現一條高層的線。榮高棠受命于誰?是鄧力群還是別人?又是一個謎,一個有待于知情者揭開的謎。
江蘇方面要“了解處理”,省委常委、宣傳部長葉緒泰,副部長胡福明接手。
“對話”中,葉緒泰說:“事情的過程并不復雜,我們是在前宣傳部6次調查組的基礎上再調查的。”
一個“剽竊案”,多簡單啊,的確如葉說的,不是什么復雜的事情,何況前邊已經有了6次調查。
但是,省領導又指示了解處理,就帶著框框下來了。一般說來,帶著框框的調查,往往會把簡單的事情復雜化。當然,不管怎么調查,姚遷催要字畫的事情,恐怕端不到臺面上來說,這就又將事情復雜化了。
宣傳部接手后,副部長胡福明負責主持調查,只能繼續從“剽竊”和思想作風來找材料,認定姚遷不僅“剽竊”,而且在執行知識分子政策上也存在不少問題。姚遷頂,頂不住,悲劇就發生了。
兩條線為姚遷鳴冤
悲劇發生后,有兩條線向胡耀邦報告。一是馮其庸這條線,他在“姚遷事件”中,詳細敘述了他通過王忍之給胡寫信的過程。為簡練文字,這里不引了,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查閱。
還有一條是江蘇本地作家高曉聲和龐瑞垠,他們分別給《人民日報》寫信,為姚遷鳴冤。高曉聲說:“姚遷為黨和人民勤懇工作多年,人們沒有權利在他臨近退休之年夸大他的錯誤,給他如此一個下臺。”龐瑞根說:“姚遷之死是罕見的一大冤案”。“姚遷同志是死諫,以非常手段了卻余生,以對極左思潮的抗爭”。
1984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在內刊《情況匯報》上,加按語摘編高曉聲和龐瑞垠的來信,并認為,姚遷是“受到錯誤批判被迫害致死”。
胡耀邦讀到后,批示說:“我們現在要講實事求是、安定團結,不能制造新的冤假錯案,這是個大原則。”書記處的另一位書記也作了批示。
這樣,1985年6月,中紀委調查組南下江蘇,調查兩個月,認定姚遷為“冤案”,后發出《關于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同志自縊身死問題的調查報告》,為姚遷平反。南京博物院為姚遷舉行隆重的追悼會。北京的馮其庸和文物局的謝辰生前來哀悼老友。
處理
對姚遷所謂“剽竊案”的處理,是帶著帽子,帶著框子下來的;同樣,為姚遷冤案平反的調查組,也是帶著框子來的。都有框子,想來都泰山壓頂。葉緒泰被撤職,后到華東石油局任職;副部長胡福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后到江蘇省委黨校任職。
“對話”中,葉緒泰這樣回顧說:不管是所謂姚遷“剽竊案”還是糾正冤案,“黨中央這么大做文章,我是沒有準備的。”他又說:“但是這個事情上,南京是有背景的,可以說更大的背景在南京。省委的幾位同志,長期斗爭,明確介入的是我,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就不詳細說了。”
葉不細說,我們也就不知道實情。不過,葉還說:
很多人告訴我,是胡福明同志扛不住,跟我沒有關系,跟領導班子無關,是某人的事情。在省委常委整黨小組會議上, 我們碰頭匯報過姚遷的問題,當時說這個問題不成熟不宜見報,現在就抓住我的這個罪名,說我回來之后沒有好好傳達。到底有沒有傳達,我也記不清,也不是正式的常委會,所以這個事情最后都是我的事情,棍子全打在我身上,我知道他胡福明一個大學教師剛到機關,是頂不住,事后也一直回避我,見了我還不如不見我好,我是有感覺的。
胡福明在自己的《學術小傳》中寫到“姚遷事件”:
一天,我拿到一份調查報告,是宣傳部組織的調查組撰寫的,內容是揭露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同志把科研人員的科研論文以自己的名義公開發表。我看了,覺得內容很多。但是,我不知道這個調查組是怎么成立的,是根據哪些科研人員的揭發成立的。我更沒有調查每篇文章寫作情況、發表過程。總之,沒有任何調研,就盲目地認同了這個調查報告。我本不認識姚遷,但受命找姚遷同志談話,要他寫檢查。過了幾天,正開部務會議,《光明日報》記者送來一份關于姚遷同志把科研人員的科研論文以自己名義發表的新聞稿,要宣傳部領導簽字,部長不簽字,讓我簽字,我不簽字。《光明日報》記者不是我約的,調查報告不是我交給記者的,并且還未核實,所以,我還是拒絕簽字。但是,《光明日報》在頭版發表了這篇新聞。隨后,部長去北京學習,我受命去南京博物院宣布,撤銷姚遷同志南京博物院院長的職務,并批評了姚遷同志的“錯誤”,要他檢討。結果,姚遷同志自殺了,引起很大反響,家屬責問宣傳部,許多同志同情姚遷,批評宣傳部。我受到很大壓力,“死者為大”,我到南京博物院去聽取批評,承擔責任。不久,中央派來了調查組,進行調查,最后作出了處理決定,撤銷宣 傳部長職務,給我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把處理決定在《光明日報》公布。
看來,葉緒泰和胡福明之間,說法也有差異,姑且存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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