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容百科技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稱,公司于2026年1月1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予以立案。對于市場來說,這個立案來得太及時了!
容百科技是1月13日晚發布《關于與寧德時代簽署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在這則“重大合同公告”里,容百科技發布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容百科技與寧德時代簽署了《磷酸鐵鋰正極材料采購合作協議》,協議約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開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計為寧德時代供應國內區域磷酸鐵鋰正極材料預計為305萬噸,協議總銷售金額超1200億元。公告稱,本協議對雙方均具有約束性。
容百科技的這則公告,無疑是一個重磅炸彈,對于該公司來說是一則重大利好。正如該公司在公告里所言:本協議的履行,預計將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產生積極且重要影響,并進一步增強公司經營的穩定性與抗周期能力。畢竟該公司2024年的營業收入總計是150億元,而2025年前9個月的營業收入是90億元左右。與寧德時代的合同金額超過1200億,相當于容百科技8年的銷售金額,分攤到6年執行完畢,平均每年的營業收入高達200億元。有了這份合同,容百科技真的可以“躺贏”了。容百科技將如此重大利好推向市場,還不把公司股價掀到高空?弄出幾個漲停板將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但市場終究是有記憶的。畢竟上市公司簽訂重大合同最終沒有執行的案例,在A股市場上曾經發生過,這種重大合同讓投資者空歡喜一場留給投資者的教訓太深刻了。所以,對于容百科技與寧德時代簽署的這份重大合同,投資者同樣深表質疑。實際上,容百科技的現有產能明顯不能滿足寧德時代的需要,寧德時代為何要將這樣一份巨額合同送給容百科技?寧德時代是如何挑選自己的合作伙伴的?這份合同的真實性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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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容百科技這份合同存在質疑的不只是投資者,實際上,上交所在容百科技發布《關于與寧德時代簽署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的當晚,就向容百科技發送了《關于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寧德時代簽署日常經營合同事項的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問詢函》要求容百科技就信息披露的準確性等問題作出回復,并明確說明是否存在借大額合同進行股價炒作的動機。容百科技的股票也從1月14日起停牌。
上交所對此事的處理及時而得當。如果不弄清容百科技合同的真實性,就讓容百科技股票正常交易,該公司的股價受到“重大合同公告”的影響不可避免。在這種情況下,確實有必要待弄清合同的真實性后再讓容百科技的股票復牌,避免公司股價受到影響而出現不必要的大起大落。
而容百科技推遲兩天給予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也確實曝出《關于與寧德時代簽署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的披露存在問題。一方面是1200億的合同總金額是容百科技公司自己估算的,協議未約定采購金額,最終實際銷售規模需根據實際訂單簽訂時的原材料價格以及數量確定,銷售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容百科技在《關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里明確表示:本次協議的預測需求量是基于寧德時代對未來6年的需求預測。最終采購量及寧德時代的需求保障以雙方后續簽訂的年度性的或者單筆采購合同為準。這意味著所謂的1200億的重大合同純屬莫須有。
顯而易見,容百科技在重大合同公告的披露上存在誤導性的陳述,如果不是上交所處理得當,這種誤導性陳述將會給市場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不少投資者將會因此而蒙受損失。因此,對于該公司的這種行為必須依法追究相應的責任,以確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準確性,讓發布誤導性信息披露的公司為此付出代價。
而就在容百科技剛剛給上交所的問詢函作出回復,陳述重大合同真相的情況下,證監會即對該公司立案調查,向公司方面發來《立案告知書》,證監會的這一舉措堪稱雷厲風行,實在是太及時了,沒有任何的拖拖拉拉。期待后續的立案調查以及查處,能給市場一個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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