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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行業周期更迭與轉型陣痛的雙重壓力,在容百科技(688005.SH)身上具像化。
日前,容百科技披露的2025年報顯示,Q4扭虧仍不足以彌補前三季度的虧損,公司交出有可查數據以來的首份虧損年報。且就在年報披露同時,公司收到寧波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誤導性陳述,公司及公司高管合計被罰950萬元。
01
三元業務承壓,業績首虧
年報顯示,2025年,容百科技實現營業收入122.67億元,同比下降18.69%;歸母凈利潤虧損1.87億元,同比下降163.34%;扣非凈利潤虧損2.17億元,同比下降188.96%。
對于營收的下滑,容百科技解釋稱“主要系公司三元材料產品處于升級換代期,銷量階段性承壓,全年出貨約10萬噸,同比有所回落,營業收入隨之下降。”
容百科技主營鋰電正極材料,目前主要從事三元、磷酸鐵鋰、磷酸錳鐵鋰及鈉電等鋰電正極材料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產品主要用于鋰離子/鈉離子電池的制造,并主要應用于新能源汽車、儲能電池、電動二輪車及消費類電子產品等領域。但三元材料一直是公司的業績支柱。
年報披露,容百科技核心產品正極材料營收同比下滑18.27%至117.34億元,毛利率同比減少2.8個百分點至6.54%。生產量、銷售量分別同比下降24.55%、14.62%至10.36萬噸、10.39萬噸,產銷規模均出現明顯收縮。
歸母凈利潤下滑則“主要系受國內市場競爭加劇及國際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等多重因素影響,公司前三季度業績階段性承壓。”
數據顯示,2025Q1-Q3,容百科技的虧損不斷擴大,各季度分別錄得凈虧損1542.95萬元、5296.51萬元和1.35億元;Q4盈利則由負轉正,但僅錄得凈利潤1619.84萬元,未能彌補前三季度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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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2025年分季度財務數據,圖源:公司公告,下同)
除了業績承壓外,公司對前五大客戶的依賴依舊嚴重。2025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戶銷售額95.32億元,占年度銷售額的比例為77.70%。其中,對第一大客戶的銷售額占比為55.12%。這也意味著,一旦主要客戶的戰略方向或合作出現變動,將對公司業績產生較大沖擊。同時,公司向前五大供應商的采購額為59.51億元,占年度總采購額總額的比例也達60.29%,供應商集中度也較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容百科技在2023年定增募資13.34億元后,資產負債率又持續攀升,2023-2025年,公司資產負債率分別為58.32%、62.69%、64.45%。同時,公司短期借款分別為2億元、2.11億元、4.64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為5億元、20.61億元、20.32億元,長期借款高達48.19億元、41億元和42.99億元。而同期,公司貨幣資金分別為56.74億元、29.51億元、28.88億元,交易性金融資產僅1.23億元、6.80億元和1.70億元。
實際上,時間拉長來看,此次虧損是容百科技有可查數據的首度年度虧損。2019年登陸A股后,公司曾隨著鋰電行業的周期爆發而實現業績的猛增。2019年-2022年,公司分別實現營收41.90億元、37.95億元、102.59億元、301.23億元,歸母凈利潤同步從8741.66萬元增至13.5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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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幾年業績情況)
不過,自2023年開始,隨著產業鏈供需失衡及行業格局變化,容百科技業績連續下行,并在2025年首次出現虧損。
02
1200億訂單未落地,950萬處罰先到來
緊隨年報發出的,是來自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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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公告)
近年來,三元鋰電池市場份額遭到磷酸鐵鋰瘋狂擠壓,國內三元鋰電池的份額已經從2019年的超65%降至2025年的18.7%。
面對周期更迭,容百科技也在主動轉型,從三元材料轉向磷酸鐵鋰、鈉電、錳鐵鋰、固態電解質等。且在2025年11月,公司官宣成為寧德時代(300750.SZ)鈉電正極粉料第一供應商。
而此次的處罰就源于與寧德時代的合作。
1月13日,容百科技發布與寧德時代簽署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其中就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開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計為寧德時代供應國內區域磷酸鐵鋰正極材料預計為305萬噸,協議總銷售金額超1200億元”等信息。
公告發布當日,上交所就對容百科技發出問詢函,對公司履約能力等多個方面提出問詢。1月18日,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容百科技立案。
2月6日,寧波證監局對容百科技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4月10日,容百科技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信披違規案正式落地。
寧波證監局指出,容百科技在公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未能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合作協議》實際條款內容等情況。一是《合作協議》并未對總銷售金額作出約定,且公司在2026年1月19日關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稱“1200億元合同總金額是公告估算得出”“銷售金額具有不確定性”。二是《合作協議》約定的需方采購量為不低于305萬噸預測值的70%,且最終以供需雙方后續簽訂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單筆采購合同為準。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開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貨、但《合作協議》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四是《合作協議》將容百科技滿足綜合競爭力要求(綜合競爭力特指:同時滿足政策要求、商務條件、產品質量、材料性能指標及產品交付時間及數量等條件)作為需方履約的前置條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針對寧波證監局所指內容,容百科技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白厚善,董秘俞濟蕓提出申辯意見,其中包括其主觀無隱瞞、炒作動機,且案涉公告的相關描述均具有事實及合同基礎,并輔以風險提示,未對重要事實不予披露,在整體上已盡可能予以客觀陳述、充分披露風險,案涉公告未對投資者及市場造成重大不良影響,并提出當事人已經勤勉盡責、配合調查、違法情節輕微,與同類案件相比,本案處罰偏重。
白厚善還額外申辯,稱公告因發布時限緊張未經其審批簽發,屬于程序瑕疵,非個人過錯或失職。
不過,寧波證監局經復核后認為,上述陳述申辯理由均不成立,不予采納。
最終,根據相關規定,寧波證監局決定對容百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450萬元罰款;對白厚善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俞濟蕓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同時,上交所也對容百科技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值得一提的是,年報顯示,白厚善2025年薪酬627.37萬元,較2024年增加47.77萬元;俞濟蕓薪酬132.38萬元,較2024年微降0.48萬元。
實際上,這并非容百科技首次觸碰信披紅線。回溯來看,2021年5月,公司一份涉及董事長交流會的紀要在網上瘋傳,內容被指涉及內幕信息泄露。最終,白厚善和時任董秘張媛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在更早的2020年4月,公司因在申請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存在“未充分披露比克動力信用風險大幅增加情況”等問題,受到證監會“1年內不接受發行人公開發行證券相關文件”的行政監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比1200億大單先落地的是950萬罰單,容百科技轉型磷酸鐵鋰的決心還是比較足的:3月28日,公司公告擬3.42億元收購貴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新仁”)54.9688%并使用1.40億元對后者進行增資的事項迎來新進展。首期轉讓款1.80億元已支付,貴州新仁完成工商變更,公司已持有貴州新仁54.9688%的股權。
此前的資料顯示,貴州新仁目前已擁有年產6萬噸磷酸鐵鋰產線且具備快速擴產潛力,公司以此迅速構建磷酸鐵鋰規模化生產能力。
4月16日,公司再公告,公司擬投資共計約42.98億元建設磷酸鐵鋰前驅體及正極材料產能。其中,利用貴州新仁的廠房及公輔設施,以及畢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力帆廠區已有的廠房(約24.3萬平方米),分別新建年產52萬噸濕法磷酸鐵鋰前驅體產能及34萬噸火法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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