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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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部分網絡用戶發布“徐州市個人申請生育津貼教程”等信息有誤,引發群眾關注和咨詢。為避免誤導公眾,保障參保群眾正確申領生育津貼等相關待遇,特此更正如下:
以參保職工在生育定點醫療機構
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結算的日期為準
2025年11月1日(含當日)后
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結算的
生育津貼可以由醫保經辦機構
一次性直接發放給個人。
2025年11月1日之前
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結算的
生育津貼按照原渠道發放。
職工生育時其生育保險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且連續參保繳費滿10個月。
徐州市本地參保職工可在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結算后30個工作日(45個自然日)內,通過江蘇醫保云app-“我要辦”-“生育津貼發放個人”模塊申領。步驟如下:
⑴ 登陸江蘇醫保云app
⑵ 點擊“我要辦”
⑶ “生育津貼發放個人”模塊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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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廣大參保群眾,提高信息甄別能力,切勿輕信非官方來源的不實信息,更要謹防個人信息泄露或財產損失。醫保相關政策及業務辦理信息請以徐州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和“徐州醫保”微信公眾號發布為準。
政策依據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于調整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放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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