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生成的木桶有點高級,戴奧吉尼斯住不起啊。
目前的當務之急,是修訂25歲“高齡”的《信托法》,理順基本法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信托制度的急迫需求。
“兩會”正在召開,今年幾乎聽不到修訂信托法的呼聲了。戴奧吉尼斯無事可做,無聊地滾動自己的木桶。
整理與信托相關的共同的私法規則,是未來信托法研究中心課題(能見善久,2006)。
我國的信托制度的確是以(主要以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的)商事信托為中心而發展出來的,人們很少討論以民事信托為中心的信托法理,民事信托實務同樣也沒有很大發展,多年持續處在一種不平衡的狀態中。
信托法是民法特別法,其基礎理論涉及法律行為理論、民事組織法理論、財產法(物權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救濟法等廣泛的領域(參見,趙廉慧《作為民法特別法的信托法》)。基于一種流傳甚廣的“信托法和民法不兼容”的錯誤觀念,信托法的基礎理論研究仍然匱乏。
雖然我國存在著巨量的商事信托,但是,對商事信托的研究,不少是從經濟法的角度出發,對充滿不確定性的監管規則,亦步亦趨,無法發展出獨立的、系統的法學理論。從金融私法的角度對商事信托法進行的研究,十分有限。
由于下列具體原因,短期內制定一部商事信托法并不可能:
1. 商事信托必定是營業信托,由哪一個金融監管部門對全部商事信托進行監管,是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目前,信托業和銀行業、證券業及保險業等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無法解決非信托公司從事的事實上的信托業務應當由誰、按照何種規則加以監管的問題。
2.商事信托創設出的受益權屬于證券,這個在理論上并無爭議。證監部門是否以及如何監管,并無定論。
3.信托登記、信托稅制等重大卡點,并不需要通過一個《商事信托法》或者《營業信托法》去解決,制定單獨的條例即可。
在這種背景下,單獨制定出一個商事信托法雖然說并非完全不可能,但是,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有著很多共同的發展規律,即便有時需要采取一些不同的調整方法,但是若設置一些靈活的規定,對應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兩方都規定出適當的調整方法也并非難事。把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作共同調整,可以說是正確的選擇。
目前的當務之急,是修訂25歲“高齡”的《信托法》,理順基本法理,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信托制度的急迫需求。
小書《中國信托法》出版,對大多數困擾我國研究者和實務工作者的信托法問題——家族信托、商事信托和慈善信托,都給出了可信賴的探討。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