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別人的歌,不給錢也不打招呼,這跟順走鄰居外賣有什么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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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去問了做巡演策劃的老友,他說商業(yè)演出流程里,版權審核是硬杠杠,法務、制作、藝人三面簽字才能過。漏掉一首主打翻唱,相當于高鐵司機忘了看信號燈,不是“馬虎”,是“找撞”。更離譜的是,這歌她2022年在《聲生不息》唱過,當時節(jié)目組統(tǒng)一買了綜藝版權,她大概就以為“唱過一次就是我的”,把平臺當護身符,帶進了個人演唱會。知識盲區(qū)得有多深,才能把“節(jié)目授權”當成“終身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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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據(jù)擺那兒:去年1.2萬件音樂侵權案,四成來自演唱會。很多人罵她毀人設,我倒覺得這事像一面鏡子,照出新生代藝人的通病——才華沖得快,規(guī)則意識跟不上。公司包裝、粉絲打投、舞臺燈光,一條龍服務太舒服,舒服到他們真以為“唱歌”只和嗓子有關,和法條無關。張亞東說“法律不會因為不懂就免單”,話狠卻是救她:現(xiàn)在撞墻,總好過以后賠到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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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那邊更魔幻。李榮浩微博評論區(qū)被“小純純才22歲”刷屏,好像年齡小就能自動解鎖“犯錯豁免券”。我隨手點開一個頭像是單依純Q版娃娃的網友,她半小時連發(fā)十七條臟話,中心思想只有一個:維權=欺負小姑娘。心理學上叫“延伸自我”,把偶像當皮膚,誰批評就是刮自己。可現(xiàn)實不講情分,講合約。你們越護,路人心越涼,品牌方越怕,最后反噬的還是自家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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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炸到眼下,武漢、鄭州站退票通道開了,票房蒸發(fā)幾百萬,估計公司連夜開法務課。有人喊“封殺”,我覺得倒不必,市場教訓比封殺更疼。版權黑名單真落地,她名字若掛上去,下次商演連保險都買不到,比微博道歉信管用一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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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演唱會,她若真敢把《李白》版權費曬大屏,再鞠躬道個歉,我倒是樂意買票——看一個年輕人如何把坑變成梯。怕就怕,風波一過,團隊繼續(xù)閉眼開車,粉絲繼續(xù)無腦護航,那才真是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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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之前,先學會問一句“我能唱嗎”,這門檻不高,卻決定你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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