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張某花費千萬元購買的房子
在預看房時發現
廚房、客廳、衛生間3個房間的采光
被防火墻嚴重遮擋
張某認為開發商故意隱瞞關鍵不利信息
導致其購買了
使用功能和價值缺失的房屋
于是將開發商告上法院
要求賠償損失50萬元
案件:
千萬元購房竟被防火墻“擋了光”
據介紹,2021年12月,張某獲得某新開樓盤選房資格。戶型圖顯示,東邊套房屋視野開闊,采光效果較好,于是張某選中了一戶東邊套房屋,并于2022年6月與該開發商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屋總價1000萬余元。
![]()
2023年10月,張某預看房時發現東邊套房屋的廚房、客廳、衛生間的窗戶外側均被防火墻遮擋,嚴重影響3個房間的采光和通風效果。張某翻看購房時收到的戶型圖廣告及“樓書”,其中雖提及部分樓棟間有防火墻,但未明確標注涉案東邊套房屋外側存在防火墻。張某認為開發商故意隱瞞關鍵不利信息,導致其購買了使用功能和價值缺失的房屋,遂起訴至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50萬元。
開發商辯稱
房屋東外墻系按照消防設計的強制性規范建造,不存在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情形,且已通過竣工驗收;
其根據外墻存在防火墻的實際情況如實制作了沙盤圖,并在房產銷售中心的顯著位置公示,故張某應知曉該樓棟外側有防火墻;
其依法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制定“一房一價”,張某在購買時未對價格提出異議,以主觀感受否定經多重因素形成的定價機制,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故不同意張某的訴請。
法院經審理認為
因被告開發商未如實告知案涉房屋的不利因素,影響了原告張某作為買受人的選擇權,也影響了新購商品房的整體使用功能和實際價值,造成買受人信賴利益的損失,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綜上,綜合合同履行情況、房屋現狀等因素,法院酌情認定被告開發商賠償原告張某損失20萬元。
法官指出,開發商作為商品房項目的開發主體,應當遵循誠信原則,通過《商品房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告知書》等書面形式對影響居住體驗的瑕疵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利因素進行重點說明,或者在沙盤模型中顯著標識可能影響采光通風的規劃特征。
消費提示
買房避坑記牢這3點
簽約前,應對意向房屋進行全方位實地核驗,主動向開發商索要并核對書面不利因素告知文件;
簽約時,仔細審閱合同條款,確認房屋信息、交付標準、違約責任、不利因素告知等內容均被寫入合同;
收房時,若發現房屋存在主體結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瑕疵,應第一時間固定現場證據,可先與開發商協商修復,協商不成的,可憑借購房合同、宣傳材料、告知書、驗房記錄等完整證據鏈,通過訴訟主張修復、賠償損失甚至解除合同。
你買房時
有沒有遇到過類似情況?
踩過哪些坑?
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劉浩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22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 - 88315476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