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4-15 1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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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廣汽埃安Y Plus(來源:受訪者)
信網·信號新聞4月15日訊 近日,廣東的歐陽先生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他公司的一輛廣汽埃安Y Plus在高速上出現故障,動力、剎車等系統(tǒng)失效。經銷商修了46天才修好,送車的時候拿出了一份8200元“交通補償”的協議,稱相關補償是出于人文關懷,要求歐陽先生認可此前車輛在高速路上發(fā)生的故障不是因為質量問題造成,也不得對外宣稱或者暗示補償與車輛質量問題有關。對此,經銷商對信號新聞表示,含有“不得傳播”等內容的協議是無公章的草擬版本,并非正式有效協議。
車輛故障后修車時間長 經銷商同意給補償卻同時送來“捂嘴”協議
歐陽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股東之一,這輛廣汽埃安Y Plus是2023年11月以公司名義購入的,車輛落地價119900元,到事發(fā)時行駛里程約6萬公里。2026年1月底,公司的一名工程師駕駛該車行駛至東莞G94高速大朗互通段時,車輛的動力、剎車、擋位等核心操控系統(tǒng)突然全部失效。“這段高速路正處于修路狀態(tài),幸虧當時的車速不快,再加上開車的工程師經驗足,才勉強靠著慣性,將車挪到輔道停下。”歐陽先生說。
事情發(fā)生后,歐陽先生聯系了經銷商東莞常朗埃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車輛由工作人員從高速現場拖至門店進行維修。由于事發(fā)臨近春節(jié)假期,雙方原本約定節(jié)后短時間內即可完成修復,可實際維修進度卻一再拖延,遠超預期時長。
3月16日,經銷商才正式通知歐陽先生前往取車,此次維修周期長達46天,給歐陽先生公司的車輛使用帶來極大不便。“出事故當天,工程師本來就是要開車去見客戶的,不得已取消了。現在修車又拖了這么久,公司用車很受影響。”歐陽先生說,提車后的3月23日,經銷商工作人員到公司來,打算與他簽訂補償協議,但看完協議內容,歐陽先生拒絕了。因為協議將這筆8200元的補償標注為“人文關懷”,明確“該事件并非由車輛質量問題引起,甲方給予乙方補償,僅僅是出于對乙方的人文關懷而采取的行動。”除此之外,協議還要求“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對外宣稱、間接表示、暗指甲方的前述行為系對‘事件系車輛質量問題引起的’承認或默認等類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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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工作人員上門帶來的協議。(來源:受訪者)
經銷商承認事故與電池故障有關 否認有“捂嘴”要求
“直到現在,經銷商都沒有提供車輛的故障報告等材料,卻要我直接認可事故不是因為質量問題引起的。”對于這樣一份用補償金來“捂嘴”的協議,歐陽先生沒有接受,明確要求修改協議里“人文關懷”的說法,并且明確車輛事故的原因,落實品牌方承諾的30萬公里延保約定。
針對此事,信號新聞聯系了相關經銷商,售后負責人承認車輛發(fā)生的高速失靈是因動力電池故障導致,因門店沒有電池維修資質,需送供應商專屬網點維修,疊加春節(jié)網點工作量大,才造成維修超期。
對于補償,該負責人表示,8200元是按車輛“三包”要求給予的交通補償,也就是自維修第6天起,每天200元。除此之外,也已經為車輛提供了電池30萬公里、不限時間的延保,“方案已屬優(yōu)厚”。
至于歐陽先生看到協議里寫的 “人文關懷”“不得傳播”等內容,該負責人矢口否認,這是無公章的草擬版本,并非正式有效協議,不存在相關要求。
“不得傳播”條款無效 律師評析商家此舉實際起到了反作用
信號新聞律師專家?guī)斐蓡T、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表示,從消保法和汽車“三包”等規(guī)定看,經銷商和廠家是要對這種非人為造成的故障負責,并且要提供正式維修憑證,且需保證維修后車輛性能符合標準。本案中,經銷商維修超期、不提供故障報告,本身就涉嫌違反三包規(guī)定,歐陽先生可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
至于這種由商家單方面擬定的、含有“不得傳播”等內容的條款,排除了消費者合法維權權利,屬于無效格式條款。即便簽了這份 “封口協議”,消費者依然有權向媒體、監(jiān)管部門投訴、曝光、評價,條款無效不影響維權。
曹律師指出,商家這種“捂嘴”的行為不僅無效,甚至還對品牌形象起到了反作用。基于實際體驗對產品和服務的好壞進行評價,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家和品牌應該尊重消費者批評的權利,不應該通過消除負面評價的方式來維護品牌的好評,“與其不讓消費者說話,還不如勇于承認產品可能存在的問題,表達積極應對和處理的態(tài)度,反而會讓消費者認為這是敢于負責的商家。”
信號新聞向廣汽埃安官方客服反映了這一情況,客服表示將核實門店反饋。
截至發(fā)稿前,歐陽先生仍未與經銷商達成一致。(解寧 徐基峰)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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