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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天下4月16日大同快訊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隨著“清明”假期人們外出活動的增多,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話題,再度成為焦點。然而,昨天(15日)開始,卻在網絡上曝出,在山西大同發生一起因“開門殺”導致的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的消息,一時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此,當地警方及時介入給予處置。
“民聲君”今天(16日)上午從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了解到,4月15日08時01分,該市平城區濱河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涉事車輛駕駛人被警方傳喚,已排除酒駕、毒駕嫌疑。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介紹,經初步調查,一輛別克牌小型客車駕駛人停車后開門時,與左側后方駛來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致電動自行車摔倒,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后方駛來的一輛奧迪牌小型客車碾壓并向前拖行后當場死亡,電動自行車乘坐人摔倒后無礙。
針對“開門殺”類事故,這在本欄目智庫、法律人士看來,結合近年來實踐,此類因車輛乘客或駕駛員在開啟車門時,未留意周圍經過的車輛或行人,導致其撞上車門而發生傷亡的交通事故,是一種因疏于觀察造成的嚴重安全隱患。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早在去年(2025年)11月9日,就審理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文件擬就“開門殺”、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相撞致機動車一方人身損害等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作出規定。
征求意見稿規定,機動車乘車人開車門致他人損害,被侵權人主張乘車人責任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并請求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人予以賠償、承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保險人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人以乘車人不屬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為由主張不向被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警方提醒廣大網民,尊重逝者,請勿傳播現場血腥視頻及圖片。對惡意編造、散布不實信息者,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責編/翔宇)
*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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