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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越南太原省警方發布了一則看似尋常,卻讓不少跨國情侶心里一緊的消息。
當地德春坊公安機關在例行檢查外國人臨時居留情況時,發現了一起違規案件:中國公民邱某正住在越南女子阮氏香女士(Nguy?n Th? Th?m)家中。他的護照和免簽證明一切有效,居住本身完全合法。
可問題出在哪兒呢?
從2026年4月1日到4月8日,整整8天時間,阮氏香女士既沒有親自跑到當地派出所登記,也沒有通過在線系統提交外國人臨時居留申報。這一步小小的“手續”,就被警方認定為違規,最終對她作出了行政處罰——罰款4,000,000越南盾(約合人民幣10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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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很多朋友可能心里會嘀咕:不就是住老婆家嗎?這么嚴?
說實話,我也能理解這種心情。跨國婚姻本就帶著異國浪漫,雙方都想著“有情飲水飽”,誰會天天惦記著那些繁瑣的行政手續?尤其是中國男生娶了越南媳婦,干脆利落住進女方家里,本是再正常不過的家庭生活。可現實往往殘酷地提醒我們:在越南,這一步真的不能省。
住,是可以的;但“登記”,是必須的。
越南法律對外國人臨時居留申報有明確要求。無論你是住酒店、住民宿,還是住親友(包括老婆)家里,住宿方(這里就是阮氏香女士)都有義務在外國人到達后的12小時內(偏遠地區可放寬至24小時),通過線上系統或直接到派出所完成申報。證件齊全不等于手續齊全,免簽入境也不等于可以“黑戶”般自由居住。
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在異國他鄉,浪漫和規則從來都不是對立的。很多跨國夫妻剛開始都抱著“差不多就行”的心態,結果往往在這些細節上栽跟頭。罰款雖然不多,卻像一記溫柔卻有力的提醒——規則面前,人人平等。
除了處理這起案件,當地警方還借此機會加強了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希望提高大家對外國人臨時居留申報的重視程度,共同維護當地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
想在越南長期生活或短期小住的朋友們,請務必注意以下外國人臨時居留登記要求:
外國人抵達住宿地后,必須在12小時內(偏遠地區24小時內)完成臨時居留申報;
申報責任主要由住宿提供方(酒店、民宿、房東、親友等)承擔,需出示護照和簽證等有效證件。當然,外籍住客也可以自行完成申報。
可通過越南公安出入境管理在線系統申報,也可直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申報完全免費,但未申報將被處以行政罰款,金額通常在數百萬越南盾不等;
跨國愛情很美好,但異國他鄉的規則同樣需要尊重。別讓一句“太麻煩了”毀掉甜蜜的心情。提前了解、主動合規,不僅能避免罰款,更能讓自己在越南的生活更加安心、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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