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都市快報刊發兩個年輕人在杭租到“串串房”的報道,引發強烈社會關注,快報官微閱讀量快速突破10萬+。(早前報道:)山東人朱女士與報道中的小丁的經歷極為相似,同樣通過網絡平臺異地找房,同樣遇上個人中介,租到“串串房”,不同的是小丁經快報記者協調成功拿到房東的全額退款,朱女士則走上了漫長的訴訟之路。
網絡房源為個人中介發布
第三方檢測甲醛超標
朱女士告訴記者,2024年她和老公在廣州,網上找了很久,最后看中濱江區“馬悅名府”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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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3天,我和老公出現明顯不適,老公有時夜里會憋醒,得到室外走廊喘口氣再回來(1818黃金眼2024年采訪朱女士老公的視頻有上述情況表述——記者注),我們懷疑租到了‘串串房’,入住第5天提出退房,但被房東拒絕。入住第8天,我花500元購買‘杭州清沐檢測’的甲醛檢測。11月5日,我們搬走了個人物品,做好房屋衛生,并拍攝視頻發給房東〔濱江區人民法院(2025)浙0108民初317號判決書有詳細表述——記者注〕,同時為專業檢測機構檢測做好準備。檢測前需長時間完全封閉房屋,保證一定室內溫度,為證明檢測時室內無租客任何物品,檢測結果皆為房東的室內環境造成,我們也提前通知邀請房東來現場見證專業機構的檢測,但房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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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老公晚上被憋醒后需到室外走廊喘氣
“杭州清沐”出具的“室內空氣”檢測報告顯示:臥室甲醛為0.177(mg/m^[3]),是標準限值(≤0.08)的2.21倍,TVOC(mg/m^[3])為0.812同樣超標(標準限值≤0.60)。
朱女士說:“11月10日,我們選擇了報警,雖然報警不能解決‘串串房’糾紛,但警察有執法記錄儀,為后續起訴確認退租時間留下證據,在警察的見證下退房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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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杭州清沐為朱女士濱江馬悅名府租房出具的空氣質量檢測報告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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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女士承租的濱江馬悅名府房屋
退房10天后
通過“線上法庭”起訴房東
朱女士準備起訴房東,咨詢了律師朋友,朋友說案子比較簡單,證據很清楚,自己也可以起訴。
“接下來就是整理所有的證據,租房合同、診斷買藥的記錄、購買室內空氣檢測服務、清沐上門檢測的錄像、檢測報告、搬家費用、我們與房東的聊天記錄、租房轉賬記錄等等。
“之后正式通過‘線上法庭’(即網上立案)提交訴狀和證據,我主張房東退還全部租金、押金及資金被占用期間的利息,賠償合同違約金、醫藥費、搬家費、甲醛檢測費、訴訟費。因為租房合同上房東沒留身份證號碼,僅有姓名及手機。我們就去法院申請‘調查許可’,再拿著法院的‘調查許可’去派出所調取房東的身份信息,退房10天后正式起訴。本來我還想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前或訴訟過程中,為防止當事人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保證將來生效判決得以順利執行),因低于5萬元不符合財產保全要求。之后進入等待期,其間法院聯系我問是否接受調解,因為房東態度惡劣,一分都不肯還,最終沒調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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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濱江馬悅名府小區
房東也提交一份甲醛檢測合格報告
法院不予認可,判房東敗訴
朱女士說,2025年4月法院開庭,房東也提交了一份甲醛檢測報告,顯示甲醛沒有超標。她馬上提交了書面質證,對房東開庭時新提交的證據不予認可。朱女士認為,房東是在他們搬出去后做的甲醛檢測,首先時間上不認可,房東的甲醛檢測也沒有過程的照片及視頻,封閉時間不詳,也可能在他們搬走后做了臨時除甲醛措施。
針對原告和被告兩份第三方機構的甲醛檢測報告,記者見到法院判決書表述如下:
本案中,雙方在相近時間各自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朱××、羅××委托的杭州清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測結果為甲醛和TVOC含量超過合格標準,洪××委托的凌昔檢測技術(江蘇)有限公司檢測結果為各成分均合格。對此,朱××、羅××在檢測前提出讓洪××檢查現場,在檢測后向洪××講明了封閉房屋等檢測過程,在檢測報告中附有相關照片,但是洪××未清晰陳述房屋封閉、溫度控制等檢測過程,其檢測之前是否讓案涉房間滿足檢測條件,本院無法判斷。對此,本院認可朱××、羅××委托檢測機構作出的檢測結果。洪××提出朱××、羅××可能在案涉房屋中放置了揮發甲醛的物體,其并無證據證明,本院不予認可。現根據杭州清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的《檢測報告》,結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22)的判定依據,案涉房間的甲醛含量超過限定標準。故針對朱××、羅××的主張,本院予以確認。
朱女士說:“開庭后又進入等待期,2025年7月31日,法院宣判我們勝訴。”
據濱江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定房東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退還租金及押金共20393元(這個金額已扣除14天的租金及水電費),并判定房東支付違約金300元及甲醛檢測費500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91元,原告負擔114元,被告房東負擔377元。
勝訴后未拿到錢申請強制執行
起訴11個月后拿到退款及賠償
朱女士說,勝訴后他們先等了15天,經法院確認被告并未上訴,判決生效。判決書履行期限屆滿,房東沒有履行,他們申請了強制執行。
“通過網絡搜模板,結合自身情況做適當修改后簽名提交。我們向法院了解得知,強制執行的案子非常多,要等兩個月我們的才能立案。這里已經不需要我們做什么事情了,房東的相關財產線索法院會去調查。
“2025年9月底,我們接到了法院電話,說已經立案(強制執行申請),會聯系被告還錢。之后事情就很快了,十一假期結束,法院就通知我們說被告已經把錢轉給了法院,走一下流程就會把錢轉到我們卡上。同年10月底,我們收到了法院的轉賬。從租到串串房到維權結束,歷時11個多月。”
朱女士說,之所以愿意接受都市快報采訪,披露這段她本不愿再回憶的經歷,是想通過她的訴訟經歷,幫助更多“串串房”的受害者維權。
共同守護杭州租房市場安全底線
如果你也遇到“串串房”請告訴我們
法律明確規定,出租房屋需符合空氣質量標準。比如《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等地方條例,規定住房租賃應符合室內空氣質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可隨時解除合同。但很多租客仍面臨取證難、訴訟成本高等困境。
如果你也有類似遭遇,歡迎和我們講一講。同時歡迎裝修業內專家、檢測機構、房東來聊聊怎么防范“串串房”,怎么識別裝修安全、價格合理的好房源,不能讓劣幣驅逐良幣,我們一起守護杭州租房市場的安全底線。
如果您有話要說,歡迎撥打都市快報熱線:0571-85100000。或在橙柿互動App首頁右上方“求助”論壇發帖。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記者 陳衛民
編輯 潘俐
審核 張倩 王晨郁
校對 崔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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