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回村,給幾個曬太陽的老光棍讀了賈淺淺的黃瓜詩。他們聽完眼睛一亮,拍著大腿說這詩接地氣,接著七嘴八舌推薦她寫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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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光棍們說玉米比黃瓜好寫。它有黑色毛毛,形態能給更多靈感。玉米結實,不像黃瓜80%到90%是水分容易折斷。顆粒感強,就算吃剩的棒子也粗糙,能寫出不一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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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不知道,賈淺淺早就寫過玉米。她的詩《我是一株懷孕的玉米》里,把自己比作挺著大肚子的玉米,在August的夜晚靜靜等待。
風鉆過縫隙,葉子沙沙響,昆蟲竊竊私語,遠處有狗叫。她不敢動,怕驚動泥土和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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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詩里,玉米把自己交給土地、陽光和雨水,默默成長。秋天到來時會倒下,被剝開變成金黃的種子,等待下一個春天。最后那句等待清脆的爆裂,等待生命新開始,把對生命的敬畏推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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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拿賈淺淺的玉米詩和余秀華的比。余秀華的《一顆玉米籽在奔跑》里,玉米籽要快過秋風、火車,趕在天黑前跑到生命另一頭。
它經過雪、春天的疼,城市的霓虹,時刻高舉內心的雷霆。余秀華的詩更直接,帶著生活的粗糙感,而賈淺淺的更像意象派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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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光棍們不懂文學理論,只覺得玉米是生活里常見的東西,寫出來肯定有人看。至于賈淺淺能不能寫出新的神作,誰知道呢?畢竟詩歌有時候接地氣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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