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一位50歲的50歲母親湯米·喬·梅杰(Tommy Jo Major),縱容14歲的兒子無證駕駛電動自行車,結果撞倒了一名81歲的老人。
目前,梅杰面臨多項重罪指控,面臨最高6年刑期。
根據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通報,事故發生在4月16日下午約4時許,地點位于森林湖(Lake Forest)托萊多路(Toledo Way)和里奇路(Ridge Route Drive)交叉口附近,緊鄰埃爾托羅高中(El Toro High School)。當時,一名14歲的男孩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在街頭玩特技,高速撞倒正在過街或步行回家的81歲老人埃德·阿什曼(Ed Ashman)。事故發生后,男孩逃離現場,未提供任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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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最初報告稱肇事車輛為“電動自行車”(e-bike),但調查人員隨后確認,男孩騎的電動車是來自中國的品牌Surron Ultra Bee,最高時速可達58英里/小時(約93公里/小時)。在今年生效的加州法律中,該電動車被歸類為電動摩托車,必須年滿16周歲,持有有效摩托車駕照、車輛登記、保險,并配備必要安全裝備方可合法上路。這輛電動車不具備符合電動自行車定義的可正常使用腳踏板,且功率和速度均超出Class 1-3電動自行車的法定限制,因此屬于非法街頭行駛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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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
發起眾籌幫助受傷老人
受害者埃德·阿什曼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社區成員。他曾作為美國海軍陸戰隊飛行員參與越南戰爭,退役后長期在埃爾托羅高中(El Toro High School)擔任代課教師,深受學生和教職員工喜愛。事故發生時,他正從學校步行回家,不料被撞致重傷,目前仍在醫院重癥監護中,情況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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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迅速行動起來支持這位老兵教師,一個名為“Support for Ed Ashman: Veteran, Teacher, Fighter”的GoFundMe頁面已上線,組織者表示,捐款將用于支付他的醫療護理、長期康復費用,以及在他病情危重期間對其家人的支持。
結局
兒子被捕、母親被控多項重罪
車禍發生后,調查人員通過目擊者描述和搜查令,在男孩家中逮捕了這名14歲少年。他被送往橙縣青少年拘留中心,面臨肇事逃逸致人受傷和魯莽駕駛致傷等指控(因未成年人,姓名未公開)。
進一步調查發現,男孩的母親湯米·喬·梅杰此前已因類似問題受到警告。2025年6月,她曾在與警長的一次談話中承認,自己購買了這輛Surron Ultra Bee電動摩托車,并且清楚兒子駕駛行為魯莽,卻未有效阻止。
橙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周一宣布了對梅杰的刑事指控,包括重罪危害兒童罪(child endangerment)、事后從犯罪(accessory after the fact),以及數項輕罪,如向警員提供虛假信息。
據稱,事故發生后,梅杰曾向調查人員聲稱她和兒子既沒有這樣的車輛,也沒有機會使用它。檢察官指出,如果所有指控成立,她將面臨最高六年零八個月的州立監獄刑期。梅杰于4月21日被收押入獄,次日獲釋,目前處于非羈押狀態,案件正在審理中。
提醒
這類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
橙縣地方檢察官托德·斯皮策(Todd Spitzer)在宣布指控時發出嚴厲警告,強調家長責任:“父母給孩子買電動摩托車,然后讓他們非法騎行……就等于把一把上了膛的武器交給了孩子。”斯皮策指出,這至少是自2026年1月以來橙縣第三起因家長允許未成年人駕駛非法電動摩托車而被起訴的案件。此前,一名約巴林達(Yorba Linda)父親因幫助12歲兒子改裝電動自行車使其時速高達60英里,并導致孩子嚴重受傷而面臨重罪兒童危害指控。
檢察官辦公室反復強調,電動摩托車并非“兒童玩具”,家長縱容此類行為不僅危及孩子自身安全,還可能危害無辜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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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加州家長,類似這種電動摩托車是非法車輛,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只允許在封閉式的越野場地內駕駛,需要通過拖車等設施來運輸。
橙縣檢察官辦公室提醒公眾,任何關于非法電動摩托車或類似車輛的信息,可聯系當地執法部門。斯皮策強調:“我們不會對危害兒童和社區安全的家長手軟。E-motorcycles不是兒戲,在橙縣,我們會嚴肅對待兒童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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