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住建部建質規〔2025〕3號文《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正式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儀成為房建、市政工程專職安全員的上崗必備設備,我國施工安全管理就此告別“口頭叮囑、紙質留痕”的松散模式,邁入“全程可溯、責任可追”的規范化新階段。
新規明確要求,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崗履職期間必須佩戴記錄儀,全過程視頻記錄履職情況,原始視頻資料至少留檔保存6個月。對未按規定執行的人員,將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良行為將記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用檔案,以剛性約束強化安全監管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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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多地之前早已布局,為全國性新規落地積累了實踐經驗。2025年4月,西安市住建局率先發文,要求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專職安全員配備記錄儀,明確使用場景與歸檔要求,規定影像資料存儲不少于3個月,并將記錄儀使用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疇。同年5月至6月,海南省住建廳先后出臺細則,對設備標準作出明確要求:需具備1080P高清錄像、2K拍照、64G以上本地存儲功能,專職安全員每人每天至少開展一次視頻檢查,影像資料留存不少于6個月,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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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新規實施后,各地迅速響應跟進。2026年3月25日,湖南省住建廳下發通知,要求轄區內在建及新建項目安全員履職期間全程佩戴記錄儀,每日將安全檢查和隱患處理情況同步填入施工安全日志。4月1日,江西省住建廳強調,專職安全員在崗期間需全程佩戴設備,原始視頻資料留存不少于6個月,且檢查情況需及時同步至安全日志。4月16日,吉林省住建廳發文督促企業為安全員配備記錄儀,確保履職過程全程可追溯,同時將安全日志填寫規范度、歸檔完整性納入日常監督重點。
從地方試點到全國推行,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儀的普及,有效破解了傳統監管中“口頭難舉證、紙質易失真”的痛點,推動施工安全管理從“事后追責”向“事前預防、事中管控”轉變,為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筑牢了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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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記錄儀購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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